@小微企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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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市经济信息委公布了
《关于开展2020年度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信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想要参与申报
需做好哪些准备?
“门槛”高不高?
赶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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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类园区或单位可以申报?
A
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Q
申报 示范基地 有哪些基本条件?
A
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3.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4.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5.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Q
参与申报需同时具备哪些运营条件?
A
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
Q
A
信息服务 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10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次以上。
创业辅导 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创新支持 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6次以上。
人员培训 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300人次以上。
市场营销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投融资服务 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
管理咨询 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专业服务 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Q
申报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A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即可获得更多详细资料
●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注 意 事 项
《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公布的国家示范基地将于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此次可以再次自愿重新申报。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按照申报要求和条件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报市经济信息委。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凡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助力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创新发展的单位,请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剑
邮箱:liujian@jjxxw.gov.cn
来源:重庆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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