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无偿销售服务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财务需要学习!
2021-04-01上一篇 : 企业购入财务软件作为无形资产还是直接计入费用?|下一篇 : 有限公司税收筹划方案2020蕞全大纲

本文来源于会计培训学校:会计教练,若想了解更多会计政策、账务税务实操、考证信息,可以搜索100多万会计人都在关注的微信号——会计教练(ID:bbkk102),获取最有价值的行业信息!
会计账务基础:无偿销售服务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财务需要学习!
①送货上门服务:甲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销售产品。2018年1月销售货物含税价117万元,成本80万元。同时向顾客提供免费的运送货物到家并安装的服务,服务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0万元,相关成本经核算为10万元。
甲商场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借:现金等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货物80
贷:库存商品80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安装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10
注意:随货物销售赠送的服务,不需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②无偿赠送服务
甲企业是一家财税咨询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向乙公司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双方约定免费试用3个月。3个月后,乙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甲公司当月向同等规模的客户提供的类似服务收费为5300元/月。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0
③免租期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租办公室一套。租赁合同中约定有3个月的免租期。月租金为1.48万元,第一年收取租金
13.32(1.48×9)万元。
税务分析:此处的3个月免租期,不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13.32
贷:预收账款13.32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
借:应收账款1.32【13.32÷(1+11%)×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
每月分销收入,按12个月摊销:
借:预收账款1.11(13.32÷12)
贷:应收账款0.11(1.32÷12)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1

京ICP备20210058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