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利用税收洼地优化业务流程进行合法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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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听起来只属于集团公司、跨国公司这类大企业,提供税务筹划的也只有一些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其实不然,对于税务筹划,每个公司都是不可或缺的。
从费用列支、主体税务政策、业务流程、主体架构,每个环节其实都有税务筹划的影子。
企业限额费用筹划
业务招待费为例,成立关联子公司,由于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税务上是独立的个体。
例:A公司年销售收入20000万,发生业务招待费500万,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收入的千分之五。
可以扣除限额=20000*0.5%=100万,A公司可以税前扣除100万业务招待费。
假设成立一个子公司B,A将商品以18000万销售给B,B公司再对外按照20000万的金额销售出去。
A公司发生业务招待费200万,B公司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
A公司可以扣除限额=18000*0.5%=90万;B公司可以扣除限额=20000*0.5%=100万√
A、B公司可以扣除业务招待费:90+100=190万。
相当于同一笔销售额,在A/B两个主体同时限额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当然同样的其他有限额的费用可以适用。
业务拆分与业务环节拆分
业务拆分,将税负不同的业务分开核算,分别享受不同的税率,需要考虑的是分开核算合适,还是合并起来计税更划算。
例:A公司从事化妆品销售并提供化妆品使用指导、免费护肤清洁、美容化妆等服务。全年销售收入1000万。
A公司缴纳增值税=1000*13%=130万
A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的指导服务分开核算,其中商品销售价值800万,各项服务价值200万。
A公司缴纳增值税=800*13%+200*6%=104+12=116万
利用税收洼地优化业务链条
A公司从事贸易行业,日常零星采购原材料无法取得发票的支出为120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当取得而无法取得发票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公司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
A公司通过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B,利用个独B去采购无法取得发票的材料,个独再按市场价格销售给企业,由于个独无法取得全部发票,成本无法确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款。
B公司销售给A公司
增值税=0
附加税=0
个人所得税=120*10%*20%-1.05=1.35万
A公司取得120万的发票,不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
延伸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特点:
1、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是非法人主体,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享受极低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在收入或成本不能完全核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例如:按照收入*10%作为利润去计算个人所得税或者开票金额的定率(0.5%-1.5%)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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