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总分公司汇算清缴
2021-04-01上一篇 : 身为会计人员凭证填写不会?装订不会?你还会啥?快进来看|下一篇 : 有了这些Excel财务报表模板,再也不用担心不会做了

问:我公司是总分支构的形式,分公司独立核算(收入、成本、利润),领取了非法人营业执照,进行了纳税登记,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是季度分别预交,然后年度由总公司汇算清缴?还是分别进行汇算清缴?
答: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就地预缴。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按核定的分配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当期应纳税额,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一由总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机构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年度全部应纳税额,按规定的分摊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扣除各自已预缴的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多退少补。

京ICP备20210058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