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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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之后,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也不再区分行业事业单位;同时根据改革需要增加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共性业务和事项,对同类业务尽可能作出同样的处理规定。但我们在实际学习的过程中发现,尽管统一了,但我们行政单位的科目与政府会计制度科目103个科目、289页相比,还是相差很多的。翻起制度和书,也是很费劲的。
在此,为了方便广大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学习,简单的对事业单位科目进行删除,形成《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版,分享给大家。以应收账款科目为例,行政单位只有在出租资产、出售物资时才涉及此科目的核算,其他业务与行政单位无关。另外,大家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科目余额表进行删减,便于随时的翻看和学习。
因本文超过5万字,对不常用的科目进行删减,如需
还要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大家在阅读《政府会计制度》时,一定要用“导航窗格”、“导航窗格”“导航窗格”,重要问题说三遍,文档左边会出现所有科目,很神奇的,点击即可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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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
(一)资产类 |
||
|
1 |
1001 |
库存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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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02 |
银行存款 |
|
3 |
1011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
4 |
1021 |
其他货币资金 |
|
5 |
1201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
6 |
1212 |
应收账款 |
|
7 |
1214 |
预付账款 |
|
8 |
1218 |
其他应收款 |
|
9 |
1301 |
在途物品 |
|
10 |
1302 |
库存物品 |
|
11 |
1303 |
加工物品 |
|
12 |
1401 |
待摊费用 |
|
13 |
1601 |
固定资产 |
|
14 |
1602 |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
|
15 |
1611 |
工程物资 |
|
16 |
1613 |
在建工程 |
|
17 |
1701 |
无形资产 |
|
18 |
1702 |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
|
19 |
1703 |
研发支出 |
|
20 |
1801 |
公共基础设施 |
|
21 |
1802 |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
|
22 |
1811 |
政府储备物资 |
|
23 |
1821 |
文物文化资产 |
|
24 |
1831 |
保障性住房 |
|
25 |
1832 |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
|
26 |
1891 |
受托代理资产 |
|
27 |
1901 |
长期待摊费用 |
|
28 |
1902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
||
|
29 |
2101 |
应交增值税 |
|
30 |
2102 |
其他应交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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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2103 |
应缴财政款 |
|
32 |
2201 |
应付职工薪酬 |
|
33 |
2302 |
应付账款 |
|
34 |
2303 |
应付政府补贴款 |
|
35 |
2305 |
预收账款 |
|
36 |
2307 |
其他应付款 |
|
37 |
2502 |
长期应付款 |
|
38 |
2601 |
预计负债 |
|
39 |
2901 |
受托代理负债 |
|
(三)净资产类 |
||
|
40 |
3001 |
累计盈余 |
|
41 |
3301 |
本期盈余 |
|
42 |
3302 |
本年盈余分配 |
|
43 |
3401 |
无偿调拨净资产 |
|
44 |
3501 |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
|
(四)收入类 |
||
|
45 |
4001 |
财政拨款收入 |
|
46 |
4601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
|
47 |
4603 |
捐赠收入 |
|
48 |
4604 |
利息收入 |
|
49 |
4605 |
租金收入 |
|
50 |
4609 |
其他收入 |
|
(五)费用类 |
||
|
51 |
5001 |
业务活动费用 |
|
52 |
5301 |
资产处置费用 |
|
53 |
5901 |
其他费用 |
|
二、预算会计科目 |
||
|
(一)预算收入类 |
||
|
1 |
6001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
2 |
6601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
3 |
6609 |
其他预算收入 |
|
(二)预算支出类 |
||
|
4 |
7101 |
行政支出 |
|
5 |
7901 |
其他支出 |
|
(三)预算结余类 |
||
|
6 |
8001 |
资金结存 |
|
7 |
8101 |
财政拨款结转 |
|
8 |
8102 |
财政拨款结余 |
|
9 |
8201 |
非财政拨款结转 |
|
10 |
8202 |
非财政拨款结余 |
|
11 |
8501 |
其他结余 |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本科目应当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根据规定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按照实际退回的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实际报销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
“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提供服务、物品或者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因购买服务、物品或者其他事项支付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以库存现金对外捐赠,按照实际捐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
四、单位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的,应当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溢余,应当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现金短缺, 应当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内容参见“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现金收入业务繁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六、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
“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
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本科目应当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
“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费用,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以银行存款对外捐赠,按照实际捐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 科目,贷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
四、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销售物品、提供服务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事业收入”等相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银行存款账户按照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有关外币账户期末汇率调整业务的账务处理参照本科目。
五、单位应当按照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额度
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支用额度
支付日常活动费用时,按照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买库存物品或购建固定资产,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 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购货退回等发生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按照退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等科目。
(四)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末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021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异地开立银行账户,将款项委托本地银行汇往异地开立账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品”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本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按照取得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购买库存物品等资产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照续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单位应当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转回,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末,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2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因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应收账款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
单位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收账款收回后需上缴财政
单位出租资产发生应收未收租金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出售物资发生应收未收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应当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二)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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