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面临财务管理风险,你是如何做税务筹划的
2021-04-01上一篇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有了吗?会全国推行吗?|下一篇 : 注意!个税申报软件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不论你的公司规模大小,这些与“钱”打交道的活动都会潜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因素,你的公司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完全存在蒙受经济损失或减少更大收益的可能性;所以平常必须做好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工作。
一、虚开发票及偷逃税款
在金钱和利益的强大诱惑下,许多企业或个人置法律于不顾,大肆违反法律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最典型的发票违法行为就是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般发票。虚开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
偷逃税款以下的几种类型
①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证。
②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③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④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二、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
一直以来,政府对金融市场都有着严格的管控。许多企业在银行借贷无门情况下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在我国十分盛行,但也伴随着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所谓的非法集资主要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行为人有还款意愿,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由于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异常困难,导致其不得不游走于“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企业稍有不慎,其借贷行为合法性就会无从保障。
三、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
职务侵占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而挪用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这两者都是贪利行为,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则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

京ICP备20210058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