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九批全国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家的通知
2021-04-01上一篇 : 6月30日截止!你的个税汇算清缴申报了吗?|下一篇 : 华银电力: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从事管理咨询业务、有一定业务专长的人员均可申报,包括:咨询机构专职咨询人员、企事业单位内兼职从事管理咨询的人员、其他从事管理咨询业务的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热爱管理咨询事业,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愿。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管理咨询实践经验。
4. 近年来主持完成(或以本人为主)3个以上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誉。
6. 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申报方式
采用个人申报和推荐申报两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个人直接申报
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直接向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申报。
1.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
2. 取得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证书。
3. 经中国企联认证的高级管理咨询顾问。
4. 所在单位是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单位。
5. 所在单位曾入选中国管理咨询机构50大。
(二)推荐申报
符合基本条件、在自愿申报的前提下,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管理咨询协会、中小企业协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全国性企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向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 《第九批全国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家申请表》2份;
2.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 所在单位出具的管理咨询工作时间证明1份;
4. 服务业绩说明,包括3份管理咨询报告及项目组人员名单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5. 近期个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2张。
注: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和证件照电子版请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发送至 glzx1984@sina.com。
四、申报和入库程序
(一)申报
申报人填写《第九批全国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家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
个人直接申报的,请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
推荐申报的,请在2017年9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区的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申请表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汇总后,报送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
(二)专家审核
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定意见及入库专家名单。
(三)备案入库
中国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将审定意见及入库专家名单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备案,并在2017年10月发布入库专家名单,同时将入库专家信息上传至专家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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