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联网核查+社保入税”开始,全方位、严监管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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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表示,金税三期已经很强大了,为什么还要上线金税四期?
其实,金税四期早有征兆。
早在去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委共同运行企业信息联网核查。
该系统主要能实现各部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核查,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
目前已有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家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再加上目前全国已经逐步实现的社保入税,现有的金三系统已经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将各部门的大数据全部纳入稽查系统,金税四期势在必行。
这充分说明,税务局已不再单打独斗,全方位、专业化、立体化的监管是未来的趋势。
社保入税,征管系统大升级!这6种行为,查到必罚:
1、没有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
2、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天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社会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否则,将面临罚款。
3、不按实际职工人数缴纳社保。
不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甚至劝员工自动放弃社保,都有风险。
《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也是不能免责的!
4、长期按照社平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社保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同时,还要与社平工资对比。
实务中,很多企业直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注意,社保入税后,将与工资发放数、个税申报基数、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进行比对,差异过大的,将面临稽查风险。
5、只按照岗位工资缴纳社保,未将奖金和绩效计算在内。
社保的基数是所有的工资性收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只有特定的17项收入不计入社保基数,而年终奖和绩效是应该计入到基数中的。
6、不给员工上全险,或者只交工伤保险等
这种行为只要进行对比,也是非常容易被稽查出来的。
注意了,以下9类企业要小心了!
1、虚假开户企业
随着实施的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2、空壳企业
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那些想利用空壳公司开户,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已经行不通了。
3、少交个税和社保的企业
施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虚报工资已经没余地了,且自11月1日起,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企业再想动歪心思的,可要小心了!
特别提醒: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或每月工资不变的,税务局将重点稽查。
4、库存账实不一致的企业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虚开发票的企业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6、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的企业
企业自身的收入与费用严重不匹配;重点费用异常(如:加油费、差旅费等);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异常等等。
7、申报异常的企业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8、税负率异常的企业
税负率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9、常年亏损企业
企业常亏不倒,明眼一看就有问题,对于这种企业,想让税务局不查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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