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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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3月1日正式开始,汇算清缴和大家有什么关系呢?您是要退税还是补税呢?让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汇算清缴是什么
汇算清缴是将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的过程。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汇算清缴谁需要
1、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2、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特别注意:按照以上两种情形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员工均建议进行汇算清缴:
(一)符合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条件但未申报或未申报全的;
(二)除工资薪金外,有其他机构或单位给予的综合所得收入,如稿酬、劳务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等。
(三)2020年度因离职、调动等更换过纳税主体【即在两家或以上的公司工作过】;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可视个人情形,补税不超过400元可以不进行汇算清缴,超过400元,则必须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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