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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股份: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 北京代理记账

雷曼股份: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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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股份: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资讯 第1张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17】第 5-0025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17】第 5-00256 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 2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117,834,783.92 198,176,923.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五、(二) 7,870,260.00 3,952,291.00 应收账款 五、(三) 178,509,120.76 150,359,650.34 预付款项 五、(四) 8,188,783.23 5,607,876.66 应收利息 五、(五) – 698,700.00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五、(六) 18,767,580.96 19,072,961.79 存货 五、(七) 86,058,838.52 99,354,638.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五、(八) 382,2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五、(九) 353,223.55 – 其他流动资产 五、(十) 5,185,588.36 181,273,780.01 流动资产合计 804,968,179.30 658,496,821.8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十一) 205,831,935.69 190,436,584.36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五、(十二) 7,653,688.48 10,081,298.34 长期股权投资 五、(十三) 10,342,251.40 60,646,940.90 投资性房地产 五、(十四) 1,737,031.01 – 固定资产 五、(十五) 202,829,188.79 224,143,789.93 在建工程 五、(十六) 2,641,740.01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五、(十七) 22,145,294.18 25,176,629.58 开发支出 – – 商誉 五、(十八) 210,598,517.93 217,130,114.56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九) 6,075,164.67 7,294,894.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二十) 10,377,389.06 6,112,994.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二十一) 14,390,270.41 31,670,562.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4,622,471.63 772,693,809.95 资产总计 1,499,590,650.93 1,431,190,631.7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3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二十二) 2,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五、(二十三) 56,308,126.06 37,819,347.13 应付账款 五、(二十四) 75,235,382.43 65,427,291.48 预收款项 五、(二十五) 21,419,046.38 13,848,822.69 应付职工薪酬 五、(二十六) 9,765,577.24 8,509,716.66 应交税费 五、(二十七) 15,041,039.41 9,347,939.37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八) 6,753,271.30 3,498,996.1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186,522,442.82 138,452,113.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二十九) 1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五、(三十) 3,786,338.20 426,199.07 递延收益 五、(三十一) 5,344,147.10 8,795,158.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二十) 1,376,837.50 1,840,81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507,322.80 11,062,174.59 负债合计 357,029,765.62 149,514,288.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三十二) 349,787,153.00 349,787,153.00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五、(三十三) 629,817,655.43 813,574,875.64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五、(三十四) 16,746,942.79 3,601,947.83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五、(三十五) 16,709,271.69 15,569,147.11 未分配利润 五、(三十六) 106,158,385.73 76,538,34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9,219,408.64 1,259,071,463.91 少数股东权益 23,341,476.67 22,604,87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2,560,885.31 1,281,676,343.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9,590,650.93 1,431,190,631.7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4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534,903.97 141,505,996.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70,260.00 294,551.00 应收账款 十四、(一) 109,665,963.03 96,612,610.58 预付款项 4,466,356.97 2,775,942.47 应收利息 698,700.0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四、(二) 13,625,060.10 12,606,373.13 存货 5,931,106.60 8,771,646.5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82,2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93,563.95 167,454,401.81 流动资产合计 570,187,214.62 430,720,221.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7,275,538.25 8,473,480.37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三) 826,698,079.58 686,7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0,483,962.72 63,415,540.9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6,484.63 845,380.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00,216.20 885,075.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18,227.95 4,330,767.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27,008.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5,332,509.33 776,287,253.54 资产总计 1,465,519,723.95 1,207,007,475.3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5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5,543,890.09 25,440,134.44 应付账款 86,008,222.63 110,935,255.64 预收款项 12,475,331.17 5,309,651.34 应付职工薪酬 3,128,529.76 2,508,330.02 应交税费 1,948,459.27 1,396,311.7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8,752,857.17 1,620,581.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7,857,290.09 147,210,264.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231,536.49 230,601.33 递延收益 3,027,526.08 4,925,126.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4,805.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5,259,062.57 5,260,532.44 负债合计 393,116,352.66 152,470,796.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49,787,153.00 349,787,153.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629,223,501.43 622,758,054.5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709,271.69 15,569,147.11 未分配利润 76,683,445.17 66,422,323.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2,403,371.29 1,054,536,678.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5,519,723.95 1,207,007,475.3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6 – 合 并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五、(三十七) 562,499,521.06 380,790,683.12 减:营业成本 五、(三十七) 365,988,665.78 247,521,182.71 税金及附加 五、(三十八) 6,887,827.53 2,468,574.14 销售费用 五、(三十九) 55,936,168.96 39,355,643.12 管理费用 五、(四十) 80,099,755.75 69,196,432.84 财务费用 五、(四十一) -7,550,251.57 -10,097,021.51 资产减值损失 五、(四十二) 39,363,718.98 24,214,894.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五、(四十三) 8,297,252.62 8,055,406.9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24,689.50 -73,059.10 二、营业利润 30,070,888.25 16,186,384.62 加:营业外收入 五、(四十四) 8,185,772.15 8,341,790.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1,388.20 减:营业外支出 五、(四十五) 3,432,141.75 1,042,609.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65,586.96 600,450.35 三、利润总额 34,824,518.65 23,485,565.93 减:所得税费用 五、(四十六 4,307,751.83 5,409,734.90 四、净利润 30,516,766.82 18,075,831.0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60,169.98 19,965,935.79 少数股东损益 -243,403.16 -1,890,104.7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144,994.96 3,601,947.8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144,994.96 3,601,947.83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其他 – –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144,994.96 3,601,947.83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 –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144,994.96 3,601,947.83 (6)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661,761.78 21,677,778.8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905,164.94 23,567,883.6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3,403.16 -1,890,104.7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7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四、(四) 333,012,517.99 305,428,950.79 减:营业成本 十四、(四) 242,336,749.03 229,027,122.46 税金及附加 2,887,551.93 703,337.21 销售费用 31,302,759.57 26,725,583.87 管理费用 32,351,103.91 37,891,974.81 财务费用 -3,232,191.19 -7,960,428.87 资产减值损失 26,910,199.48 16,051,933.3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8,140,041.80 8,744,098.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54,587.48 – 二、营业利润 8,596,387.06 11,733,526.01 加:营业外收入 5,552,449.16 5,730,537.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935,556.51 664,852.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950.15 276,655.32 三、利润总额 13,213,279.71 16,799,210.69 减:所得税费用 1,812,033.87 2,322,741.07 四、净利润 11,401,245.84 14,476,469.6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其他 – –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 –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401,245.84 14,476,469.6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8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6,243,968.32 397,612,834.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046,631.81 31,767,286.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七) 21,997,865.94 43,278,683.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288,466.07 472,658,803.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2,438,745.85 236,707,041.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392,298.88 76,136,979.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094,093.80 24,988,956.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七) 74,493,516.04 88,043,849.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7,418,654.57 425,876,827.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69,811.50 46,781,976.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9,380,000.00 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30,520.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52,525.00 4,273,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七) 1,620,615,186.12 979,876,616.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4,578,231.62 984,149,617.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556,342.47 8,071,963.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4,700,000.00 247,617,352.5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1,281,378.5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七) 1,438,360,000.00 1,146,899,762.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1,616,342.47 1,463,870,456.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038,110.85 -479,720,839.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0.00 336,250,074.8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3,167,275.7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七) 37,529,690.85 70,482,540.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1,676,966.62 406,732,615.3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1,167,275.77 93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2,779.73 13,702,169.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74,959.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七) 220,900,417.40 21,138,781.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2,580,472.90 35,773,951.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03,506.28 370,958,663.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576,283.94 5,747,343.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95,521.69 -56,232,855.1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283,076.03 236,515,931.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787,554.34 180,283,076.0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9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9,196,517.28 307,228,672.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659,144.19 28,741,002.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477,490.32 148,839,116.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4,333,151.79 484,808,790.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3,665,749.47 252,070,153.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070,045.45 23,080,730.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50,086.46 6,324,505.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204,596.77 65,721,818.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690,478.15 347,197,20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642,673.64 137,611,582.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9,38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30,520.50 1,02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52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9,848,639.8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2,887,873.28 932,375,458.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75,300,918.78 943,244,098.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72,213.63 2,440,059.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1,600,010.00 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9,000,040.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1,300,000.00 1,089,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6,272,223.63 1,220,940,10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971,304.85 -277,696,002.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9,350,064.8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1,167,275.7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920,120.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1,167,275.77 206,270,185.4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1,167,275.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08,755.98 13,4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7,673.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676,031.75 13,897,67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491,244.02 192,372,511.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656,294.97 1,902,340.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181,092.22 54,190,432.0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505,996.19 87,315,564.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324,903.97 141,505,996.1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1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 期 金 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9,787,153.00 – 813,574,875.64 – 3,601,947.83 – 15,569,147.11 76,538,340.33 1,259,071,463.91 22,604,879.83 1,281,676,343.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9,787,153.00 – 813,574,875.64 – 3,601,947.83 – 15,569,147.11 76,538,340.33 1,259,071,463.91 22,604,879.83 1,281,676,343.7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183,757,220.21 – 13,144,994.96 – 1,140,124.58 29,620,045.40 -139,852,055.27 736,596.84 -139,115,458.4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144,994.96 30,760,169.98 43,905,164.94 -243,403.16 43,661,761.7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83,757,220.21 – – – – – -183,757,220.21 980,000.00 -182,777,220.21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980,000.00 98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183,757,220.21 -183,757,220.21 -183,757,220.21 (三)利润分配 – – – – – – 1,140,124.58 -1,140,124.5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1,140,124.58 -1,140,124.5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 – 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9,787,153.00 – 629,817,655.43 – 16,746,942.79 – 16,709,271.69 106,158,385.73 1,119,219,408.64 23,341,476.67 1,142,560,885.3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1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上 期 金 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4,000,000.00 – 528,195,183.49 – – – 14,121,500.15 71,420,051.50 747,736,735.14 25,129,514.75 772,866,249.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0,457,250.41 190,457,250.41 190,457,250.41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4,000,000.00 – 718,652,433.90 – – – 14,121,500.15 71,420,051.50 938,193,985.55 25,129,514.75 963,323,500.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5,787,153.00 – 94,922,441.74 – 3,601,947.83 – 1,447,646.96 5,118,288.83 320,877,478.36 -2,524,634.92 318,352,843.4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601,947.83 – – 19,965,935.79 23,567,883.62 -1,890,104.76 21,677,778.8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4,787,153.00 – 295,922,441.74 – – – – – 310,709,594.74 345,469.84 311,055,064.58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4,787,153.00 295,562,871.09 310,350,024.09 310,350,024.0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收购补偿) 359,570.65 359,570.65 345,469.84 705,040.49 (三)利润分配 – – – – – – 1,447,646.96 -14,847,646.96 -13,400,000.00 -980,000.00 -14,38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447,646.96 -1,447,646.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400,000.00 -13,400,000.00 -980,000.00 -14,380,000.00 3.其他 –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01,000,000.00 – -201,000,000.00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000,000.00 -201,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 – 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9,787,153.00 – 813,574,875.64 – 3,601,947.83 – 15,569,147.11 76,538,340.33 1,259,071,463.91 22,604,879.83 1,281,676,343.7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12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 期 金 额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9,787,153.00 622,758,054.58 – – – 15,569,147.11 66,422,323.91 1,054,536,678.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9,787,153.00 622,758,054.58 – – – 15,569,147.11 66,422,323.91 1,054,536,678.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65,446.85 – – – 1,140,124.58 10,261,121.26 17,866,692.6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01,245.84 11,401,245.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465,446.85 – – – – – 6,465,446.85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322,657.06 3,322,657.0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大股东免息资金利息) 3,142,789.79 3,142,789.79 (三)利润分配 – – – – – 1,140,124.58 -1,140,124.58 – 1.提取盈余公积 1,140,124.58 -1,140,124.58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 产生的变动 5.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9,787,153.00 629,223,501.43 – – – 16,709,271.69 76,683,445.17 1,072,403,371.2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13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上 期 金 额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4,000,000.00 528,195,183.49 14,121,500.15 66,793,501.25 743,110,184.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4,000,000.00 528,195,183.49 – – – 14,121,500.15 66,793,501.25 743,110,184.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5,787,153.00 94,562,871.09 – – – 1,447,646.96 -371,177.34 311,426,493.7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76,469.62 14,476,469.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4,787,153.00 295,562,871.09 – – – – – 310,350,024.09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4,787,153.00 295,562,871.09 310,350,024.0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1,447,646.96 -14,847,646.96 -13,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447,646.96 -1,447,646.96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400,000.00 -13,400,000.00 3.其他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01,000,000.00 -201,000,000.00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01,000,000.00 -201,000,000.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 产生的变动 5.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9,787,153.00 622,758,054.58 – – – 15,569,147.11 66,422,323.91 1,054,536,678.6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14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 2009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91440300763458618K。 公司注册地及本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第八栋 法定代表人:李漫铁 注册资本:34,978.7153 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 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能源管理;节能环保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节能技术咨询与 评估;照明工程、城市亮化工程、景观工程的咨询、设计、安装、维护;从事经营广告业务; 足球联赛商务资源开发;体育广告和传播媒体经营;体育赛事策划及承办;经营进出口业务; 研发、生产经营高品级发光二极管及 LED 显示,照明及其他应用产品。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 LED 产业和体育产业;公司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发光二极管、显 示屏、照明产品,体育广告经营。 (三)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母公司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曼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雷曼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漫 铁兴盛投资有限公司、漫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雷曼英 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恒新拓电子有限公司、拓美科技有限 公司(TORSHARE LTD),详见本附注六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期相比增加深圳漫铁 – 15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兴盛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和漫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雷曼英特科技有限公司、拓 美科技有限公司(TORSHARE LTD)二级子公司,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 露”。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本公司 LED 节能光显产业经营稳健,体育健康广告经营可拓展性强;公司 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风险。 三、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公司二级子公司漫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拓美科技有限公司 (TORSHARE LTD)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 16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七)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 17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 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 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 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 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 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 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 18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 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 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 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 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19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 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孰低 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 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 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 – 20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接计入股东权益。 (十一)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 万(含 100 万)以上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 确定组合的依据 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应收款项账龄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款及应收子公司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账龄分析法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不计提坏账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至2年 15 15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非合并范围关联方往来款 2 2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长期应收款和押金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 21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个别应收款项可收回性作出具体评估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十二)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 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办法: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含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含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十三)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 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 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 22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 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 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十六)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 23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 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 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5 4.75-2.375 机器设备 5、10 5 9.50、19 运输工具 5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5 19 EMC 设施 合同约定年限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准备。 (十七)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 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 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 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八)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 24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 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九)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 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 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25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 年 直线法 办公软件 2 年、5 年 直线法 特许使用权 合同约定年限 直线法 专利权 5年 直线法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 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 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 26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 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 27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 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 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 进行分摊。 (二十五) 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 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 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 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 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 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 28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2、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国内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产品已经发出并取得 买方签收的送货单和托运单时,凭相关单据确认收入;产品需要安装的参考合同约定确认收 入;国外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在商品货物出口报关完成并货物装上船时确认收入。 (2)广告发布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按广告发布进度确认广告发布收入。 (3)EMC 能源管理合同业务的具体方法:LED 节能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基本 情况,公司利用自身技术,通过为客户节约能源,获得节能分成来达到盈利目的,公司按实 际分享的节能效益分期确认收入。项目服务期通常为 5-10 年;在节能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 提供相应的设备,相应设备由客户代为保管;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关节能的服务;在项目结束 后,公司会将相应设备转移给其客户,不再另行收费;客户如需后续服务,公司会予以提供, 但需另行收费。 (二十六)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 – 29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八)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九)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四、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3%、6%、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25%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 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 25% 深圳雷曼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明恒新拓电子有限公司 25% 拓美科技有限公司(TORSHARE LTD) 15% 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雷曼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25% 深圳漫铁兴盛投资有限公司 25% 漫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6.5% – 30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544200822,有效期 3 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取得由深圳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0506,有效期 3 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取得由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0894,有效期 3 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取得由深 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203027,有效期 3 年。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向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 务局申请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第二条第(一)项,申请与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签订的“东区智能化 LED 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6 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类 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 441,280.04 334,549.69 银行存款 102,656,099.30 179,948,526.34 其他货币资金 14,737,404.58 17,893,847.38 – 31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 计 117,834,783.92 198,176,923.4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608,563.45 2,799,817.67 注 1:2016 年末本公司因取得短期借款被质押的定期存款金额为 1,100,000.00 元,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产生的保证金 金额为 13,407,229.58 元,因开具保函产生的保证金金额为 230,175.00 元;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