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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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管税务通知,符合规定情形的职工,需办理年度汇算进行补税或退税。 请我院职工自行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确保如实申报。
一、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1、凡是涉及退税或者补税(除个别豁免情况外),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2、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填写完整或者需要更改的职工,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先进行补录或修改,再进行汇算清缴。
3、如果在2019年度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大病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录入后再进行汇算清缴。
Ps:豁免情况有三种
(1)你放弃退税,可以不汇算。
(2)年收入不超过12万,不管需要补多少税,都不用汇算。
(3)补税不超过400元,不管你收入多少都不用汇算。
二、汇算清缴相关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如讲课费、评审费等。
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三、如何在个税APP上完成汇算清缴?
1、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找到并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入口。
2、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确认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汇缴地,然后点击“下一步”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系统会归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年度收入纳税数据,并会填到相应的申报栏次。
至于没有自动归集的其它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需要在对应列表明细界面,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后进行带入。
每个收入项目,都有对应的详情页,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注意:
(1)在收入列表界面,每个所得项目,都可以进行〔新增〕和〔修改〕。如果某条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进行〔申诉〕、〔删除〕。操作后,相应收入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注:〔申诉〕和〔删除〕区别在于,〔申诉〕后,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进行处理;而〔删除〕后,相应记录不进入异议申诉环节。对某条记录进行申诉或删除后,可以“撤销申诉”或“恢复删除”。
(2)汇算清缴环节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可以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设置和调整。
注:如果申报显示应纳税所得额为0,可通过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入综合所得计税办理退税。
(3)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享受,如果系统里两项同时存在,需要选择确认其中一项。
(4)如果有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可以在其他扣除明细列表界面,进行新增和修改。
(5)如果2019年度有捐赠支出,可以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列表界面,进行新增和修改。
(6)由于我院上报税局系统的收入为扣除“三险一金”和“年金”后的收入,请大家在填写时如无特殊情况无需再补填“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和其他扣除项目——“年金”项目。
3、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
( 1)、若2019年度收入不足 12 万元且有应补税额,或收入超出 12 万元但应补税额≤400 元,申报提交后无需缴款。
( 2)、若存在应补税额但不符合免于申报,可点击〔立即缴税〕,根据提示完成支付即可。
若暂不缴款可以选择〔返回首页〕或〔查看申报记录〕,后续可再次进行缴款。
注意: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缴款,逾期会有滞纳金。
( 3)、若存在多缴税款,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钱会转入选择的银行卡里。
如果银行卡不在身边,或者暂时不想退税,可以点击〔暂不处理,返回首页〕。后续可再次发起退税申请。
提醒:如果之前没有绑定银行卡,需要先添加银行卡。退税使用的银行卡,建议选择一类银行卡,同时还要确保退税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账户挂失、未激活、注销等均会造成退税不成功。
4、更正与作废
可通过〔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查看已申报情况。若发现申报有误,可点击〔更正〕或〔作废〕。
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法律责任
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联系人:郭瑞
文字 | 财务科 郭瑞
图片 | 财务科 郭瑞
编辑 | 宣传科 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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