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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备考财务报表之审阅报告 - 北京代理记账

光韵达:备考财务报表之审阅报告 资讯 第1张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之审阅报告 目 录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已审阅备考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5 3、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96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传真(Fax):+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6] 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 司”)按照后附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包括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16 年 1-9 月、2015 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 制是光韵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 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 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 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光韵达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6 年 1-9 月、2015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使用规定 本报告仅供光韵达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资产重组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光 韵达公司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重组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 (本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彭中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钊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司 注释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六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37,330,945.74 62,610,634.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2 7,629,619.75 5,600,513.47 应收账款 3 185,723,624.97 125,514,205.97 预付款项 4 12,094,887.85 3,027,583.66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5 7,440,169.75 6,440,846.69 存货 6 51,958,505.40 40,537,883.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7 4,146,310.54 6,433,158.43 流动资产合计 306,324,064.00 250,164,826.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10,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9 337,433,234.17 335,187,500.51 在建工程 10 56,290,712.62 35,640,955.38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11 16,220,989.82 14,610,083.85 开发支出 – – 商誉 12 193,809,426.88 193,809,426.88 长期待摊费用 13 13,836,595.20 15,243,665.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2,728,377.66 2,411,877.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 11,542,497.67 10,588,054.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1,861,834.02 607,491,564.62 资产总计 948,185,898.02 857,656,391.07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司 注释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六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 129,500,000.00 85,9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17 400,000.00 6,320,000.00 应付账款 18 64,175,609.91 36,325,481.12 预收款项 19 3,052,147.50 642,069.37 应付职工薪酬 20 11,415,490.53 10,337,475.31 应交税费 21 12,518,889.47 7,669,126.11 应付利息 22 344,231.11 409,186.92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23 91,636,096.92 92,934,339.7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 5,599,278.93 5,786,672.71 其他流动负债 25 14,306,135.00 14,912,472.58 流动负债合计 332,947,879.37 261,236,823.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 30,000,000.00 30,000,000.00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27 1,145,463.54 5,334,981.1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28 12,252,205.80 12,428,021.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29 14,510,743.99 14,306,13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908,413.33 62,069,137.46 负债合计 390,856,292.70 323,305,961.28 股东权益合计 557,329,605.32 534,350,429.7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48,185,898.02 857,656,391.07 载于第 6 页至第 9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3 页至第 5 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司 注释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六 288,020,321.8 一、营业总收入 291,116,657.90 2 288,020,321.8 其中:营业收入 30 291,116,657.90 2 260,731,740.0 二、营业总成本 280,928,536.76 9 170,102,370.9 其中:营业成本 30 177,283,038.36 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 2,804,905.53 2,403,350.00 销售费用 32 34,802,271.90 38,853,737.42 管理费用 33 45,398,497.80 51,845,190.05 财务费用 34 5,382,068.14 5,778,283.62 资产减值损失 35 2,241,625.83 4,764,937.3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 – 26,103,411.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288,581.73 36,291,532.50 加:营业外收入 37 3,113,813.43 5,789,739.02 减:营业外支出 38 91,789.42 789,555.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1,718.62 784,3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310,605.74 41,291,716.51 减:所得税费用 39 6,186,223.30 5,564,242.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24,382.44 35,727,474.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888,010.83 37,553,067.59 少数股东损益 -1,763,628.39 -1,825,593.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6,293.09 199,234.8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961.20 199,234.8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 –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2,961.20 199,234.8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 –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2,961.20 199,234.8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3,331.8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220,675.53 35,926,709.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940,972.03 37,752,302.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20,296.50 -1,825,593.1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 0.26 载于第 6 页至第 9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3 页至第 5 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9 月、2015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设立方式 2005 年 10 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件深外资南复〔2005〕0544 号文批准,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5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深总字第 111176 号),经营期限 30 年,注册资本美 元 36 万。 (2)公司实收资本的形成 2005 年 10 月 25 日,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 投资设立本公司,注册资金美元 36 万,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 有限公司各占 50%的出资。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均 以现金出资,业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5 年 12 月 05 日出具广 深所验字(2005)第 110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10 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增加注册资本美元 34 万, 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购增资的 50%。深圳市 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 元 70 万,业经深圳清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7 年 1 月 17 日出具深清验 字(2007)第 002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9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美元 30 万,其中各股东以货币出资美元 6 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美元 24 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 100 万,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 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50%。 2007 年 12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美元 210 万,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108.10 万﹑新辉科技 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27.50 万、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68.20 万﹑深 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6.20 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 310 万,变更注册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51%,新辉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 25%,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2%,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持股 2%。 2008 年 2 月,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转让决议,公司原港资股东新辉科 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决定按 美元与人民币 1:7.5 的汇率折算转让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3,250,000 元,并经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 “深外资南复[2008]0098 号”文件 批复本公司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变更并领取深圳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1775),经此次 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50,000 元。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9 月 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50,000 元,由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 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自然人股东陈烜、龚清 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00 元,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 65.50%、28.00%、4.00%、0.85%、0.75%、0.30%、0.25%、0.25%、0.10%。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12 月 17 日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本公司申请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6 日出 具的深鹏所审字[2008]983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止 2008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净 资产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净资产 5000 万元人民币按每股 1 元折 为 5000 万股,其余部分转为资本公积。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第 1856658 号变更通知书核准变更,同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501121775。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 50,000,000 元,其中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 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 65.50%、28.00%、4.00%、0.85%、0.75%、0.30%、0.25%、 0.25%、0.10%。 根据公司 2009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 2011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5 号文” 《关 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7,000,000.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7,000,000.00 元。上述增资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7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5 年 5 月 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向曹汉元等 6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55 万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39,210,000.00 元。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 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回购注 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唐小毅等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139,150,000.00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139,150,000.00 元。 所处行业:电子信息制造业。 经营范围:从事激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激光切割,激光钻孔,激 光焊接,激光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精密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陶瓷元器件、 复合材料零件及相关电子装联产品;进出口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或劳务: 公司主要涉及激光切割、激光钻孔业务、LDS 天线及 3D 打印业务,目前的 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以及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激光 钻孔服务、LDS 天线及 3D 打印业务。另外,根据客户的要求,公司还生产部分 激光模板的附属产品,主要包括在客户生产过程中配合激光模板使用的线路板托 盘、夹具、载具等。这些附属产品以机械方式加工,不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生产的激光模板全称为 SMT 激光模板,是电子产品 SMT 生产过程中 使用的印刷模具。公司目前生产的精密金属零件主要有模轮组件及精密光栅等。 在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服务方面,公司率先将紫外激光技术应用于柔性线路板 (FPC)制造行业,目前开展的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服务包括柔性线路板外形切 割、覆盖膜开窗和软硬结合板剥离等。在激光钻孔服务方面,公司提供利用紫外 激光、CO2 激光进行线路板、高密度互联板、高低温陶瓷等材料的高精度钻孔 服务。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候若洪、姚彩虹。 本备考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公司的基本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本公司与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唐”)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协商 确定的交易价格为现金加股权,对价总额人民币 221,000,000.00 元。陈洁转让 其持有金东唐 34.9244%的股权作价 77,182,965.12 元;李国平转让其持有金东 唐 18.0616% 的 股 权 作 价 39,916,197.67 元 ; 前 海 瑞 旗 转 让 其 持 有 金 东 唐 14.5349%的股权作价 32,122,093.02 元;徐敏嘉转让其持有金东唐 13.6256% 的股权作价 30,112,534.88 元;上海盈之和转让其持有金东唐 8.1395%的股权作 价 17,988,372.09 元;王翔转让其持有金东唐 4.0698%的股权作价 8,994,186.05 元;徐亦文转让其持有金东唐 1.7012%的股权作价 3,759,569.77 元;陈光华转 让其持有金东唐 1.7012%的股权作价 3,759,569.77 元;吴梦秋转让其持有金东 唐 0.9302%的股权作价 2,055,813.95 元;万刚转让其持有金东唐 0.814%的股 权 作 价 1,798,837.21 元 ; 庄 楠 转 让 其 持 有 金 东 唐 0.814% 的 股 权 作 价 1,798,837.21 元;邱罕文转让其持有金东唐 0.6837%的股权作价 1,511,023.26 元。 假设本公司最终支付现金加上股权,对价总额221,000,000.00元收购金东唐 100.00%股权。 2、拟收购金东唐的基本情况 金东唐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初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金东唐设立 后,经增资、股权转让以及净资产折股后,公司股本增加到人民币 1,720.00 万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海金东唐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洁 600.70 34.92 李国平 310.66 18.06 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 14.53 司 250.00 徐敏嘉 234.36 13.63 上海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0.00 8.14 王翔 70.00 4.07 徐亦文 29.26 1.70 陈光华 29.26 1.70 吴梦秋 16.00 0.93 万刚 14.00 0.81 庄楠 14.00 0.81 邱罕文 11.76 0.68 合计 1,720.00 100.00 金东唐经营范围:电子测试夹具、模具及电子设备。 金东唐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2588 号电力研究中心大楼 602、603A 室。 法定代表人:徐敏嘉。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备考财务报表根据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1、 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 大会的批准,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 (2)假设公司对金东唐的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2014年1月1日业已存在, 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金东唐纳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 经营。 (3)收购金东唐股权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 映。 2、备考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 2016年1-9月、2015年度的备考财务报表。 本备考财务报表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经审阅的2016年1-9月财务报表,以及经审计的金东唐的2016 年1-9月、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由于本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购买金东唐10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价格为 221,000,000.00 元。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 务报表时假设以现金和发行股权方式支付人民币 221,000,000.00 元,确定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并据此增加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备考财务报表将所有者权益作 为整体体现,没有体现本公司向金东唐购买股份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中具体内容 的增减变动和相关账务处理。 鉴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金东唐,确定以 2014 年 1 月 1 日的金东唐账面净资产(包括 2015 年度金东唐吸收外部投资者增加净 资产也视同在 2014 年 1 月 1 日形成)作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2014 年 1 月 1 日备考财务报表中列报商誉,直接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金东唐经审计确定 的 2014 年 1 月 1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 88,400,000.00 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监管 部门的审批,最终经批准的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作价,拟收购资产的 评估值及其计税基础,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 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 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另外考虑到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和特殊目的,未编 制母公司财务报告。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按照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只编制了有关期 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本公司管理层确认,除未编制合并现金流量 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外,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符 合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备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 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 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韩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 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 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 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 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 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 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 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 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2)②“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 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 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 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 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 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 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 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 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 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 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一个营业周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 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 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并扣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 账龄组合 显差异而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部分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 合并结合现实的实际损失率确定不同账龄应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6 月 0.50 0.50 7-12 月(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 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 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 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 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 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 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 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 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 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 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 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 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 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 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 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 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 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 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 2006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 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 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10 4.50 机器设备 5-10 5-10 19.00-9.00 检测测试设备 10 10 9.00 办公设备 3-5 5-10 31.67-18.00 运输设备 4-8 5-10 23.75-11.2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 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 值”。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 值”。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未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 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 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