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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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01 公司概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证券公司、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10 日,1998 年 1 月 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江苏 省分行苏银复(1998)30 号批复同意增资改制,注册资本增至 10,400 万元,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 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1)308 号“关于苏州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注册资本由 10,400 万增至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更 名为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6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1 号“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 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0]310 号“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整体 变更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以截 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折股。 2011 年 1 月 2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1]1887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0,000 万股新股。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2013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 《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0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由于上述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00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1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 《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3035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由于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 第 1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16 年 2 月 5 日,取得由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投资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设立了 16 家分公司,并拥有证券营业部 130 家,均为经批 准设立的分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包括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职员工 2663 人,其中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8 人。 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批准报出。 1.0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16 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18 户,具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 39 只;有 关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的情况参见本附注 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详见本附注 6“合并范围的变更”。 附注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下属各营业部、总部各业务部门等个别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为基础汇总编制; 汇总时,本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其余额已相互抵销。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 财务报表。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证监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 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报表。 第 2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 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核算、承销证券业务的核算、融资融券的核算、转融通业务的核算、收入的 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等交易和事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按照公司实际业务特点制定的, 详见本附注 3 之相关描述。 3.0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0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为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中期包括月 度、季度和半年度。 3.0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为金融企业,不具有明显可识别的营业周期。 3.0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0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 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 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 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 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 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 第 3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参见附注 3:3.22);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0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 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拥有 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 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 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 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 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 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 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 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 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 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 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第 4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 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 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 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 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 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3.0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 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 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 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 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 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 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 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3.0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 5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 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 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3.10 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司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承担 的金融负债;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确认时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 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 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混合金融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 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 合工具。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第 6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金额占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总额的 5%时,其剩余部分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 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 出售或重分类。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划分为贷 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 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非衍生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方法 1、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 2、初始计量: 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3、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 7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该项 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 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 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其终止确认或摊销时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⑥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 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 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公允价值确定的基本原则: ①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估值日 有市价,以估值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成交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成交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的,在谨慎原则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审慎确定公允价值。 ②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公司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估值技术的应用中,公司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公司已考虑不履约风险,并假定不履约风险在负债转移前后 保持不变。不履约风险是指企业不履行义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2、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其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以下三个层 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 8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判定是否发生减值: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单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超过其持有成本的 50%,或持续下跌时间在一年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同时结合其他因素可以认定 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对于公司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专户投资,鉴于该投资的特殊性,即公司无法控 制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该等出资进行投资的方式以及可收回该等出资的时间,并结合行 业惯例等其他相关因素,公司以“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超过其持有成本的 50%,或持续下跌时间在 36 个月以上”,作为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如果单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以下减值迹象, 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已发生减值: 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⑤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 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 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 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第 9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① 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参见附注 3:3.11。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的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收集债务人的经营和信用状况,如果按合同或协议没有收到款项或利息,或债务人 发生财务困难的,将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③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 或与该金融资产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金融资产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 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企业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所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计划以净 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 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3.11 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 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对于单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第 10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 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 合的不同信用风险特征,按下述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A、信用业务类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 ①信用业务出现违约被强平后资不抵债的,参照以下比例计提: 账 龄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不低于 60% 6 个月-1 年以内 不低于 80% 1 年以上 100% ②股票质押业务,出现逾期违约且尚未平仓的,同时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 130%,参照以下比例 计提: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不低于 10% 1-2 年以内 不低于 20% 2-3 年以内 不低于 40% 3 年以上 不低于 70% B、公司一般性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 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坏 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3 年以内 0% 3 年以上 70%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3.12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核算 (1)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全额存入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 (2)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时,如买入证券成交总额 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 佣金等费用之和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 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费用后的余额增加客户交易结 算资金。 3.13 承销证券业务的核算 (1)公司承销证券时,在证券发行日根据承销合同确认的证券发行总额,按承销价款,在备查 第 11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簿中记录承销证券的情况。 (2)承销证券结束,将承销证券款交付委托单位并确认承销手续费。 (3)承销期结束,如有未售出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证券的,按合同规定由公司认购, 应按承销价款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 3.14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核算 买入返售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股票、债 券、票据等),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品。 卖出回购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资产(包括股票、债券、票据等) 出售给交易对手,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产品。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按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买入 返售的标的资产在表外作备查登记,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买入返售及卖出 回购业务分别按合同利率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3.15 融资融券业务的核算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 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 融资业务:公司将资金借给客户,形成一项应收客户的债权确认为融出资金。融出资金按借给 客户资金的本金计量。 融券业务:将自有的证券借给客户,约定到期后客户需归还相同数量的同种证券,此项业务融 出的证券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计入融出证券。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根据融资融券业务中与客户协议确定的融资融券金额(额度)、期限、利率 等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时,作为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3.16 信用交易业务风险准备计提办法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业务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资产负债表日对 信用交易业务按比例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风险准备,比例法按信用交易业务的类别分别计提,计 提标准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包括融出资金余额和融出证券成本)的 0.2%、约定购回业务规模的 0.3%、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的 0.5%。 3.17 转融通业务核算办法 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转融资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资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券业 务是指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资业务:对于融入的资金,证券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为资产,同时确认一项对出借方 的负债,计入“拆入资金”科目,并在“利息支出”科目核算转融通业务产生的利息费用。 转融券业务:对于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证券公司享有或承担,公司不将其 第 12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计入资产负债表,但在财务报表附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中披露转融通融入的证券期末市 值和转融通融入后拆借给客户的证券期末市值,未融出证券期末市值等信息。 3.18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 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 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 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 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总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 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 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 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第 13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 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 3:3.05 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 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 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 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 期损益。 减值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 3:3.24。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第 14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 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19 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 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与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在所购 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残值和其预计使用年限制定折旧率。 主要固定资产类别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净残值率(%) 使用期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5 30~35 2.71~3.23 运输设备 3~5 5~10 9.5~19.4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5 19~19.4 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 3:3.24。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20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当所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 值转帐,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在建工程减值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 3:3.24。 3.21 无形资产的核算办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其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摊销年限分别为:土地使用权 40 年、交易席位费 10 年和软件 5 年。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使用 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若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第 15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 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方法进行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22 商誉的核算办法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商誉不摊销,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在 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商誉的减值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 附注 3、24。 3.23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公司对以经营 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其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各项支出,计入本项目,按剩余租赁 期与 5 年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 5 年内同一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又发生类似改良支出,将 上次未摊完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3.24 除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 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 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5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 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 16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 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 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26 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 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27 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业务: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清算时确认收入。其中,出租交易单元租金 收入、代销金融产品佣金收入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在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证券承销业务:按证券发行方式分别确认。A、全额包销方式,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 价格抵减承购价确认为发行收入;B、余额包销、代销方式,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发行期结束 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C、有合同约定的按相关条款确认收入。 保荐业务:按照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确认。 财务顾问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按照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 可靠估计时确认。 资产管理业务:于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人结算时,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 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或合同中规定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则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期货经纪业务: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期货合约中有关手续费收取标准向客户收取的相关手续费, 在扣除上缴给交易所的手续费后,公司按其净额确认手续费收入。 基金管理业务: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确认当期收入。 (2)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 第 17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 汇兑差额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该项金 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 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 的份额确定投资收益。 (3)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按资金使用 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成本价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 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认为当期收入。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根据融资融券业务中与客户协议确定的融资融券金额(额度)、期限、 利率等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4)其他业务收入:以合同签订并执行到期时、劳务已提供、资产已转让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 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3.2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 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 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第 18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9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 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 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 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 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 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 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 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 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30 经营租赁 (1)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 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1 利润分配 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当年税后利润 的 10%足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不 再提取;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要求,按照税后利润的 10%足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根据《证 第 19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券法》的要求,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 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及交易风险准备金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用于弥补证券 交易的损失。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 损或者转增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以前年度未分配 利润,可并入当年度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 3.32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 发生费用;(2)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业绩,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评价业绩; (3)能够取得该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同或相类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本公司将其合并 为一个经营分部。 3.33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 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 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 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导致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 设如下: (1)应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1、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需要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根据其性质及持有意图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由于不同金融资 产类别的后续计量方法存在差异,金融资产的分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 2、合并范围的确定 评估本公司是否作为投资者控制被投资企业时须考虑所有事实及情况。控制的定义包含以下三 项要素:①拥有对被投资者的权力;②通过参与被投资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③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倘若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一项或多项要素发生了变化, 则公司需要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企业构成控制。对于公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如资产管理 计划和基金等),公司会评估其所持有结构化主体连同其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风险敞 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在评估时,公司需要估计结构化主体收 第 20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益率、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持有份额等可变因素,进而测算本公司享有的可变回报及回报的可变 性,以分析评估本公司是否达到控制标准。若公司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 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1、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运用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需对 诸如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这些相关因素假设的变化 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2、金融资产的减值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在确定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时, 公司需定期评估上述资产是否出现了公允价值严重或非暂时性低于其成本或账面价值,或者被投资 方的财务状况和商业前景(例如行业前景、技术变革以及经营和融资现金流量)表明上述资产已发生 减值的客观证据。这要求管理层运用大量判断,而判断会影响因此确认的减值损失的金额。 ②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 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 大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 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或组合予以转回。 ③信用交易业务风险准备: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含融出资金、融出证券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先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融资类债权,本公司参考同业风险事项影响及监管要求, 按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包括融出资金余额和融出证券成本)的 0.2%、约定购回业务规模的 0.3%、股 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的 0.5%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将定期复核计提比例。 3、商誉减值 本公司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将商誉分配到相应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并预计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4、除金融资产和商誉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如附注 3: 3.24 所述,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和商誉之外的其他资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 可收回金额,表明发生了减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根据相 第 21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关税收法规谨慎判断交易对应的所得税影响并相应计提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在未来有足够 纳税所得并可用于抵销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判断。 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 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3.3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期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附注 4、税项 4.01 营业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公司按应纳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 5%。营业税实行就地缴纳的 办法,本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6]172 号《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准许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 保护基金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4.0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以及《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 号)等规定,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实行营改增,按应税收入的 6%计提销项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 服务等增值税收政策的通知》,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不属于财税[2016]36 号的金融商品转让。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 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2017 年 7 月 1 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4.03 城建税 按流转税额的 7%计征。城建税实行就地缴纳的办法,本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向当地税务部门申 报缴纳城建税。 4.04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流转税额的 5%计征。 第 22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05 企业所得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境内子公司 25% 本公司的香港子公司 16.5% 本公司的新加坡子公司 17% 附注 5、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项目如无特殊说明,均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截止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5.01 货币资金 (1)按类别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03,241.27 138,113.95 银行存款 19,828,961,018.52 23,393,173,557.02 其中:客户存款 15,628,391,768.87 19,694,206,086.62 公司存款 4,200,569,249.65 3,698,967,470.40 其他货币资金 11,120,676.21 60,867,377.39 合 计 19,840,284,936.00 23,454,179,048.36 (2)按币种列示 期末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203,241.27 人民币 – – 203,241.27 银行存款: – – 19,828,961,018.52 其中:自有资金 – – 4,200,569,249.65 人民币 – – 4,087,052,060.52 美元 3,580,300.86 6.9370 24,836,547.07 港元 99,139,867.87 0.8945 88,680,642.06 客户资金 – – 15,628,391,768.87 人民币 – – 15,459,844,758.17 美元 21,207,980.21 6.9370 147,119,758.69 港元 23,954,178.30 0.8945 21,427,252.01 其他货币资金: – – 11,120,676.21 人民币 – – 11,120,676.21 合计 – – 19,840,284,936.00 (续上表) 第 23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初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138,113.95 人民币 – – 138,113.95 银行存款: – – 23,393,173,557.02 其中:自有资金 – – 3,698,967,470.40 人民币 – – 3,676,423,262.32 美元 3,135,054.42 6.4936 20,357,789.38 港元 2,609,714.37 0.8378 2,186,418.70 客户资金 – – 19,694,206,086.62 人民币 – – 19,500,917,625.87 美元 26,487,453.90 6.4936 171,998,930.65 港元 25,411,231.93 0.8378 21,289,530.10 其他货币资金: – – 60,867,377.39 人民币 – – 60,867,377.39 合计 – – 23,454,179,048.36 其中,融资融券业务: 期末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自有信用资金 – – 109,790,078.94 人民币 – – 109,790,078.94 客户信用资金 – – 1,275,889,110.86 人民币 – – 1,275,889,110.86 (续上表) 期初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自有信用资金 – – 198,042,477.17 人民币 – – 198,042,477.17 客户信用资金 – – 1,818,730,526.67 人民币 – – 1,818,730,526.67 (3)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新东吴优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保证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风险准备金和保 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110,341,349.15 元 。 第 24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02 结算备付金 (1)按类别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客户备付金 3,651,028,899.21 4,174,930,818.95 公司备付金 597,118,449.68 652,974,200.89 合 计 4,248,147,348.89 4,827,905,019.84 (2)按币种列示 期末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客户普通备付金: 人民币 – – 3,135,136,201.63 美元 7,180,646.01 6.9370 49,812,141.36 港币 3,817,520.08 0.8945 3,414,809.89 小 计 – – 3,188,363,152.88 客户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 – 462,665,746.33 美元 – – – 港币 – – – 小 计 – – 462,665,746.33 客户备付金合计 – – 3,651,028,899.21 公司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 – 597,118,449.68 美元 – – – 港币 – – – 小 计 – – 597,118,449.68 公司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 – – 美元 – – – 港币 – – – 小 计 – – – 公司备付金合计 – – 597,118,449.68 合 计 – – 4,248,147,348.89 (续上表) 期初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客户普通备付金: 人民币 – – 3,424,816,887.73 第 25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初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美元 8,312,086.67 6.4936 53,975,366.00 港币 6,647,154.13 0.8378 5,568,985.73 小 计 – – 3,484,361,239.46 客户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 – 690,569,579.49 美元 – – – 港币 – – – 小 计 – – 690,569,579.49 客户备付金合计 – – 4,174,930,818.95 公司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 – 652,974,200.89 美元 – – – 港币 – – – 小 计 – – 652,974,200.89 公司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 – – 美元 – – – 港币 – – – 小 计 – – – 公司备付金合计 – – 652,974,200.89 合 计 – – 4,827,905,019.84 5.03 融出资金 (1)按类别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 8,636,188,528.45 10,897,200,737.47 减:风险准备 17,272,377.06 21,794,401.47 融出资金净值 8,618,916,151.39 10,875,406,336.00 (2)按账龄分析 期末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风险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3 个月 5,022,072,701.01 58.15 10,044,145.40 0.20 3-6 个月 1,194,103,218.66 13.83 2,388,206.44 0.20 6 个月以上 2,420,012,608.78 28.02 4,840,025.22 0.20 第 26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风险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合 计 8,636,188,528.45 100.00 17,272,377.06 0.20 (续上表) 期初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风险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3 个月 2,819,584,063.00 25.87 5,639,168.13 0.20 3-6 个月 8,077,616,674.47 74.13 16,155,233.34 0.20 6 个月以上 – – – – 合计 10,897,200,737.47 100.00 21,794,401.47 0.20 (3)按开户性质分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个人 8,220,287,034.90 10,540,671,009.34 机构 398,629,116.49 334,735,326.66 合 计 8,618,916,151.39 10,875,406,336.00 (4)客户因融资业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公允价值情况 担保物类别 期末公允价值 期初公允价值 资金 758,362,552.52 1,071,539,549.47 股票 22,217,423,233.76 27,969,366,018.97 债券 322,473.55 – 基金 15,398,754.61 32,642,403.93 合 计 22,991,507,014.44 29,073,547,972.37 (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上述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部分债权收益权进行了质押式 回购(参见附注 5:5.24)。 5.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按类别列示 期末余额 公允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 指定以公 指定以公允 允价值计 项 目 价值计量且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量且变动 公允价值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初始投资成本 变动计入当 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 合计 金融资产 合计 期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融资产 融资产 第 27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公允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 指定以公 指定以公允 允价值计 项 目 价值计量且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量且变动 公允价值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初始投资成本 变动计入当 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 合计 金融资产 合计 期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融资产 融资产 债券 17,356,760,529.82 – 17,356,760,529.82 17,345,474,928.32 – 17,345,474,928.32 基金 1,351,212,043.99 – 1,351,212,043.99 1,361,193,151.86 – 1,361,193,151.86 股票 1,903,926,718.10 – 1,903,926,718.10 2,010,021,039.94 – 2,010,021,039.94 其他 1,157,806,414.95 – 1,157,806,414.95 1,160,930,614.02 – 1,160,930,614.02 合 计 21,769,705,706.86 – 21,769,705,706.86 21,877,619,734.14 – 21,877,619,734.14 (续上表) 期初余额 公允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 指定以公允 指定以公允 项 目 价值计量且 价值计量且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公允价值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初始投资成本 变动计入当 变动计入当 金融资产 合计 的金融资产 合计 期损益的金 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融资产 债券 9,273,247,541.02 – 9,273,247,541.02 8,966,375,897.81 – 8,966,375,897.81 基金 3,090,530,405.63 – 3,090,530,405.63 3,062,034,745.21 – 3,062,034,745.21 股票 1,429,284,465.98 – 1,429,284,465.98 1,354,467,835.35 – 1,354,467,835.35 其他 429,765,098.17 – 429,765,098.17 442,750,000.00 – 442,750,000.00 合 计 14,222,827,510.80 – 14,222,827,510.80 13,825,628,478.37 – 13,825,628,478.37 (2)明细分类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初始成本 期初账面余额 期初初始成本 债券 17,356,760,529.82 17,345,474,928.32 9,273,247,541.02 8,966,375,897.81 基金 1,351,212,043.99 1,361,193,151.86 3,090,530,405.63 3,062,034,745.21 股票 1,903,926,718.10 2,010,021,039.94 1,429,284,465.98 1,354,467,835.35 理财产品 1,157,806,414.95 1,160,930,614.02 429,765,098.17 442,750,000.00 合 计 21,769,705,706.86 21,877,619,734.14 14,222,827,510.80 13,825,628,478.37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结构化产品情况如下: 项 目 数量 初始成本 期末净值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 B)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嘉兴天然气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禾燃气 05 800,000.00 80,000,000.00 82,685,200.00 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91,092.18 20,000,000.00 16,343,102.24 第 28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数量 初始成本 期末净值 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优信 A 7,915,099.94 8,000,000.00 8,739,061.85 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0,519.96 5,000,000.00 5,220,083.88 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0,119.96 5,000,000.00 4,860,376.84 东吴昊鑫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720,000.00 新东吴优胜镇江交产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 计 374,186,832.04 458,000,000.00 458,567,824.81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部分债券被 用作卖出回购等业务的质押物,期末公允价值为 6,361,659,639.34 元,质押到期日为 2017 年 01 月 03 日至 2017 年 03 月 27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被用作转融通 业务的担保物。 (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融出证券。 (6)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的金融资产。 5.05 衍生金融工具 期末余额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项 目 名义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金额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其中:国债期货 – – – – – – 权益衍生工具 – – – – 6,996,544.22 368,524.97 其中:股指期货 – – – – – – 股票期权 – – – – – – 权益收益互换 – – – – 6,996,544.22 368,524.97 其他衍生工具 – – – 7,815,956.80 – – 其中:商品期货 – – – 7,815,956.80 – – 合 计 – – – 7,815,956.80 6,996,544.22 368,524.97 (续上表) 期初余额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项 目 名义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金额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第 29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初余额 项 目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 – – 3,027,100.00 – – 其中:国债期货 – – – 3,027,100.00 – – 权益衍生工具 – – – 4,378,035.00 3,620.00 5,704,972.15 其中:股指期货 – – – 2,799,600.00 – – 股票期权 – – – 1,578,435.00 3,620.00 1,459,450.00 权益收益互换 – – – – – 4,245,522.15 其他衍生工具 – – – 7,045,082.50 – – 其中:商品期货 – – – 7,045,082.50 – – 合 计 – – – 14,450,217.50 3,620.00 5,704,972.15 [注 1]本公司进行的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交易为每日无负债结算。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用于非套期的未到期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与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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