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税务筹划方案解析,合理合法降低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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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朋友咨询笔者“居间费”如何税务筹划:“我以居间人的身份促成了某房地产公司和其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且签订了居间协议;业务结束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我为居间费开具发票,但我是个人不是企业,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办呢?我所获得的居间费有什么方案可以降低我的税收负担吗?”本文就这2个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税务筹划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什么是居间费?
居间费是指在一定的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合理报酬称为“居间费”。经纪费和佣金的性质是一样的;居间费也可称辛苦费,中介费,耳熟能详的就是房产中介费了!房产中介费用一般是房产成交价的2.5%左右,地方不同收费不同,有的是买方出,有的是双方出的。
居间费“个税”税收筹划
针对性解决方案
A. 业务结束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我为居间费开具发票,但我是个人不是企业,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办呢?
答: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去税务局带开即可。但由于有些居间费很高,带开则需缴纳3%增值税(2020年为1%),还需缴纳20%劳务报酬,个税极高。
B. 我所获得的居间费有什么方案可以降低我的税收负担吗?
答: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详细税筹方案:
入驻笔者所合作的税收优惠园区,以“个人工作室”的模式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原来是以“自然人”的身份为该房地产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现在由名下的“个人工作室”为他提供居间服务,业务完结后,居间费由该公司打到个人工作室即可,个人工作室享受核定征收,500万的税负综合税率为3%左右(按2020年1%增值税算),且公转私无需纳税。(下图方案以原3%为例)
设立工作室后,个人取得的“居间费”变成了工作室收到的“服务费”。对于注册在税收优惠地的工作室来说,一年的综合税率只3%左右,远低于40%的劳务报酬个税税率。
这种方案能有效解决个人居间费的税负问题,成功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是以税后收入z大化为目标的,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有其他影响因素,大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恰当的零风险筹划。
居间费税筹
本文作者:十方诚税 程澄
“居间费”税务筹划方案浅析!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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