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16招,轻松做好税收筹划!看到的会计都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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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计网、税课堂
操着卖白粉的心拿着卖白菜的价格,说的就是会计。既想给企业省钱避税,又担心自己是否走在漏税虚开的高压线上,还有比这更让焦虑的事情吗?送你合理避税16招,让你轻松做好税收筹划!
什么是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什么不同?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6.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所以、严格来说,避税跟逃税都是违法的,只有税收筹划才是国家允许的。
企业税收筹划要怎么做?
企业合理避税≠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6项政策,做足税收筹划!
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4.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5.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
个人所得税避税≠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10种方法,做足税收筹划!
1、 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2、 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 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 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 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20%=24000元
应纳税额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税务师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
西安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此外,鉴于该公司员工以技术性员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又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粗略计算,该公司高管因此起码少缴40%的个税。
税务师评述:增加薪金收入能满足消费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资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减少。因此想办法降低名义收入,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这样既满足了消费需求,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8、劳务报酬工资化
西安一私企老板,雇别人经营自己的私企,自己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约为 4000元。他一开始没有与这家公司签任何合同,则4000元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但后来经过咨询,假如他与该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则40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4000-2000)×10%-25=175元,与之前相比每月节税465元。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某公司业务员,平常工资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业务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计工资收入30000元,如果将部分工资分摊到6个月,每月拿12000元,最后一个月10000元,这样合计纳税总额为6470元;如果正常纳税应该是30000元纳5620,加上接下来5个月的8000每月合计1725元一共是7345元,这样就多纳了接近1000元的税。
收入很不稳定的人尤其适用这种办法,叫削峰平谷。
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税金个人和公司都计到个人帐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避税办法。
近期培训
建筑行业变革风起云涌,税收政策层出不穷之际,广大建筑业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在税收社保征管新格局下,如何在过渡期作出合理安排,合理合法少交个人所得税?农民工工资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由谁扣缴?农民工社保如何缴纳?劳务公司涉及哪些税收,存在哪些涉税风险?异地施工如何避免被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匹配挂靠模式下的成本费用?如何妥善安全的提取挂靠利润?
为此,我们将于12月14-15日(13日报到)在重庆举办《个税、社保征管新格局下建筑业疑难财税问题实务操作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四部分内容:
一、新个税法和社保征管新体制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实操
二、财税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三、全流程财税实务操作
四、建筑业税收筹划
本次培训班由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硕士生导师、知名财税实战派专家何广涛老师主讲。
授课导师:何广涛
授课时间:12月14-15日
个税/社保征管新格局下,建筑业疑难财税问题实务操作
一、新个税法和社保征管新体制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实操
1、10-12月适用新费用扣除标准,说的是工资发放日期,个税申报日期,还是工资所属日期?
2、2018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如何发放,如何筹划才能交税最少?
3、除了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以外,还有哪些项目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4、建筑业企业向不同性质个人支付不同性质的费用,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5、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应如何操作?
6、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如何操作?
7、建造师等持证人员挂靠本单位,只发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8、向个人购买不动产、股权等,个人所得税扣缴有什么注意事项?
9、股东或员工向单位无偿租赁车辆、提供资金等有什么个税风险?
10、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他所得税目取消以后,对建筑业有什么影响?
11、异地施工被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如何避免,如何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
12、哪些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而无需作为社保基数,哪些要作为社保基数而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3、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社保有什么不同点?
14、农民工工伤保险应如何操作?
15、农民工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可行?
二、财税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1、增值税税率变动对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有什么影响?
2、建筑业企业应对税率变动的基本策略,如何开票,如何申报,如何核算,如何签订补充协议?
3、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收据(白条)入账,什么情况下必须用发票入账?
4、什么是原始凭证分割单,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分割单入账?施工现场的水电费应当如何处理?发票开具与经营范围不一致可以吗?
5、不合规凭证都包括哪些?异常凭证可以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6、当年发生的费用,最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未按时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会有什么风险?
7、因对方注销、撤销、被吊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的,应如何进行处理?
8、分包商、供应商不给开票怎么处理?合同约定不开发票不付款是否有效?到底是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
9、实名制用工下建筑企业农民工一站式解决方案:组织架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保。
10、什么是三流合一?甲方直接付款和甲方联合招标应如何操作?甲方或总包直接向农民工付工资,个人所得税由谁代扣代缴?
11、挂靠经营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挂靠利润如何提取?总公司中标,由分子公司施工,应如何操作,如何开票?对分包商和供应商的合同如何签订?
12、公司与项目之间发生业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项目法施工模式下,如何才能管控好资金、税务和会计核算?
13、公司—项目、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不同模式下,涉及哪些税种,应如何操作?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三、全流程财税实务操作
1、不同计税方法下工程计价规则是怎样规定的?一般计税工程造价是否一定要高于简易计税工程造价?
5、建筑企业其他收入的处理:总包管理费、配合费、奖罚款、材料销售、赔偿款、标书工本费、利息、股息、租金等收入,如何交税,如何开票。
6、材料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如何在所得税前列支,票到料未到,料到票未到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7、苗木花卉等绿化工程材料的进项税额抵扣,取得10%专票、3%专票、免税普票应如何抵扣?
8、外购或者租入的机械设备(私车公用)应如何进行处理,发票如何开具,如何进行核算?
9、临时设施如何进行处理,自建、外购或者租入分别有哪些涉税注意事项,完工后拆除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10、购建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有什么特殊规定?
11、购物卡和购油卡应如何进行处理?
12、通行费抵扣需要如何操作?
1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应如何操作?
14、向银行、企业、个人借款的利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可为多少?
15、提取和发生安全生产费用如何进行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16、子公司向母公司上交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如何处理?
四、建筑业税收筹划
1、增值税税收筹划。
2、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3、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何广涛老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曾在北京某大型双特级资质建筑集团从事财税实务工作十余年,历任国家体育场“鸟巢”项目财务负责人,集团公司税务负责人等多重岗位锻炼,具备完整的建安行业财税实操经验。
何老师既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精准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敏锐的政策洞察力,深耕建安领域财税,多年来笔耕不辍,累计已发表文章三百余篇,其中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建筑服务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商品和税收编码等学术观点,已在后续国家出台的政策中得到印证。
课程试听
(一)2018年终奖个税税率适用于老税率还是新税率?要注意哪些事项?
年终奖计算个税要特别注意“临界值”,例如:年终奖144000元与144001相比,虽然后者比前者多了一份钱,而要多交纳13200.20元税金,详情可观看以上视频。
(二)预缴税款是以“项目”还是以\”企业\”为对象抵扣,你应该知道,否则损失大了!
5人次套餐:8折优惠,11920元(含餐饮)
10人次套餐:7折优惠,20860元(含餐饮)
http://edu.58jz.com.cn/zhongqing1213,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报名
5、培训时间:12月14-15日(13日报到)
6、培训地点:重庆市四星级以上酒店,开会前一周短信通知。
7、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务咨询:13355810848(小孙老师) 15372588048(小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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