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设计企业合规税务筹划方案
2021-04-01上一篇 : 税总紧急通知!新增值税细则+发票规定+软件升级+申报表调整+终版税率表,会计要马上打印学习!|下一篇 : 重磅!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答记者问

一,对于企业来说,赚钱本身就不容易,面对缴纳的高额税负说不愁是不可能的,在现如今国家对于税收这块的监察来说,想要通过偷税漏税、骗税甚至是抗税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企业存在以上行为是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的。但是如果利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一个税收情况进行税收筹划,这样的方式方法是可以的并且做到了合理合法。具体政策为:
1,增值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50%-85%
2,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50%-85%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3%-5%
4,财政奖励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扶持到账,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外区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二,那么对于企业想要将公司的基本账户大额资金转入私户进行自由分配我们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来解决,缴纳完3%(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左右的税费就可以提现到私户,自由分配,并且这样也不用在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这样不仅仅的解决了企业大额公转私的问题还能解决高额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三,在园区注册新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式不需要实体入住办公——总部经济招商模式),通过与主体企业进行一个业务分包的形式,让其在园区纳税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完税就可以直接提现到私户自由分配并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那么我们来举例看一下具体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能为企业节约多少税收:
举个例:建筑设计行业在我们地方园区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一年500万以下。500万只需要纳税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附加税:4.95万*12%*50%=0.297万(附加税减半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10.8万。500万的额度总纳税只需要16.047万,比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少了N个点。
这样进行之后可以直接提现到私户进行自由分配,这是属于合理合法的一种操作模式;业务分包的过程中保证“三流合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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