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最新通知:时隔5年,这一会计制度又有了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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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财政部印发了一则通知,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民间非营利组织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通知对(财会〔2004〕7号)有关规定做了 13 项内容细则上明确,目前也已正式生效。
(财会〔2004〕7号)是 2004 年 8 月发布的, 并于 2005 年 1 月开始执行。5 年过去了,财政部再一次将这部会计制度推送到大众的视野之中。
为了了解这次通知到底讲了些啥,我们找来了相关文件,今天就一并将所梳理的内容分享给大家~
简单地说来,通知主要讲了 3 个方面的内容:
1. 明确了这部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
2. 有关条目的解释及会计账务处理;
3. 生效日期
关于生效日期,我们开头提到过,具体时间上,官方给的说法是 2020.6.19,也就是上周五。至于另外两点,我们来看下面的内容~
适用对象
1.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
但它们需要同时满足 3 个条件:
①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②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③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2.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代表机构
重头戏来了!
此次通知总共对 11 项问题做了相关解释说明,关于定义上的、关于要素构成、以及日常的账务处理等等,接下来的内容大伙儿可要认真学起来咯~
相关条目解释及会计处理说明
比如受托代理业务、注册资金、存款利息等,通知里都有讲到:
至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通知则更多在于对其定义、构成等方面的解释了:
至此,此次通知的内容梳理也就差不多了。整体看来,通知可以说是(财会〔2004〕7号)的内容补充,但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更多内容并不止于此,对于其他会计科目的处理,我们也做了相关整理,大家也不妨来回顾一下,看看自己日常是否也是这样处理的……
下面的这张图是相关的会计科目对应的顺序号和编号一览,共 4 大模块 48 个科目:
科目太多,我们就挑选了几个模块中的部分内容,比如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主要的会计处理如下:
负债类,涉及了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
净资产类比较好说,就两个科目,但其中牵扯到的账务处理也并简单:
再者就是收入费用类了,包括了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管理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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