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新操作!您会很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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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人注意啦!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原登录入口6月15日后要停用啦!今后委托办税将通过 “代理用户登录”通道登录。 和原登录方式相比,专门通道登录更加规范,委托办税菜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办税效率更加高效,委托人授权确认能够保证数据更加安全。
那么这个流程咋操作呢?
委托办税业务涉及到三方,分别是委托人、代理机构、代理人员,三方各自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
代理机构从 “企业登录”通道登录电子税务局,采集代理人员信息和协议信息,实现代理人员与代理机构的绑定,委托人与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的绑定。其中,与委托人的绑定还需要委托人授权确认。
第二步:
委托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对代理机构发起的委托代理事项进行授权确认,也可以由委托人发起代理事项,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第三步:
代理人员注册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登录”账号,以该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对委托人进行管理,如解除代理关系。
完成以上步骤,委托代理人员即可通过 “代理用户登录”通道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了。
为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委托办税业务,我们来看看三方的关系图:
(点击查看大图)
以下演示关系网请参考上图
委托办税需具备的前置条件:
一、 “代理人员”必须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有效服务人员。
三、 “代理人员”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信息采集 ”中有一条有效的代理协议。
好了,
开始实际操作演练了,
请注意身份切换和先后顺序:
一、在 “我要办税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采集机构信息。
二、服务状态为正常时,带出登记信息且不可被修改,并补录其他信息。补录完毕,点击 “下一步”进行操作。
三、预览机构采集信息,如确认无误,点击 “提交”继续操作,如有修改,点击 “上一步”进行更改。
四、提交完成,展示如下。点击 “涉税服务人员信息采集”可跳转至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界面。
注
意
事
项
首次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代理机构才需采集机构信息,已采集过机构信息的省略此步。
一、在 “我要办税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采集人员信息。
二、点击 “涉税服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人员采集页面。 (机构已采集才展示此入口)
三、点击 “增加”,弹出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录入信息框,依次录入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实名信息、涉税专业资格证书信息。填写无误,点击 “保存”,然后选中录入的人员信息记录,点击 “下一步”。(如有多条人员记录,可以选中多条记录,最多不超过30条)
四、预览录入信息,确认无误点击 “提交”,如需更改,点击 “上一步”,点击 “暂存”暂存该笔任务。
五、提交成功后,点击 “查看我的申请资料”可以查看提交信息。
注
意
事
项
首次采集机构信息的必须采集人员信息,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采集,否则会影响委托办税业务。
一、在 “我要办税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 ”采集协议信息。
二、进入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页面点击 “增加”弹出协议采集信息录入项,依次输入委托人信息、协议信息、服务项目,点击 “保存”,预览无误,点击 “下一步”,也可对已录协议删除。若有多条协议,也可使用清单导入。
三、提交成功后,点击 “查看我的申请资料”可以查看提交信息。
注
意
事
项
协议有变动的要及时进行采集,否则会影响委托办税。
一、在 “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委托办税管理 ”– –“代理企业管理 ”对代理企业进行管理。
二、新增代理企业。
三、选择 “第三步”中采集的有效协议并授权。
注
意
事
项
该步为必要步骤,不得省略,否则会影响委托办税。
一、在 “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委托办税管理 ”– –“我的代理 ”对委托代理进行授权与确认。
二、确认代理。
四、若在 “第三步”中建立了有效协议,委托企业也可在此处直接 “新增委托 ”,添加方式与 “第四步”中涉税专业机构添加方式一致。申请后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确认后即可。
注
意
事
项
该步为必要步骤,不能省略,否则会影响委托办税业务。
一、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
二、代理人员以自然人方式 “登录电子税务局 ”– –“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 “委托办税管理 ”– –“我的代理企业 ”对代理企业进行管理。
三、查看已绑定的委托记录。
注
意
事
项
委托人员注册自然人账号没有先后顺序,但只有在委托人和代理机构确立了代理关系之后,委托人员才能对代理企业进行管理。
完成以上步骤,代理人员就能从 “代理用户登录”通道登录代办涉税业务了。
代理人员以代理用户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为所代理的企业办理授权范围内的涉税事项。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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