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取得劳务报酬,年度汇算时一定会退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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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常纳税人来电咨询:“我在2019年取得了劳务报酬,为什么年度汇算没有退税,还需要我补税呢?”因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适用20%-40%的预扣率,而年度汇算时,综合所得适用3%-45%的税率,一些纳税人对此产生了误解,认为只要我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汇算时就会退税。其实并不是这样,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算一算这笔账~
预扣预缴环节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 按次或者 按月预扣预缴税款,以每次 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 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元计算;每次收入 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 20%计算。
适用以下预扣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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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环节
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扣除等加总后,如果年适用税率 低于年度中间预扣率,会产生 退税;如果年适用税率 高于预扣率,则需要 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除费用为收入的 20%。
适用以下年度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0 |
|
2 |
10 |
2520 |
|
|
3 |
20 |
16920 |
|
|
4 |
25 |
31920 |
|
|
5 |
30 |
52920 |
|
|
6 |
35 |
85920 |
|
|
7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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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小李在A公司就职,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薪15000元。利用周末时间在B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劳务报酬800元。每月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为3000元,按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无其他扣除、捐赠及减免税额等优惠。小李年度汇算时应该补税还是退税呢?
预扣预缴时:
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预缴税额=(15000×12-5000×12-3000×12-1500×12×10%-2520=4080 元
小李每次取得的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每次减除费用为800元:
2019年度劳务报酬所得已预缴税额=(800-800)×20%×12=0 元
年度汇算时: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小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800元,在每次预扣预缴时无需交税,但年度汇算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产生了一定数额的补税。
现在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在2019年度取得劳务报酬,年度汇算时一定会退税么? NO!
温馨提示: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6月底截止,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记得尽快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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