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疫情下各地扶持中小企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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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1],给予中小企业尽可能的金融支持的政策外,各省市也陆续展开行动。
苏州,作为民营企业的聚集区域,更是打响第一枪——2020年2月2日,苏州市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简称“苏十条”)。
目前,上海[2]、北京[3]、广东[4]、浙江宁波[5]已陆续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相信后续会有更多地方政府出台各类扶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共度难关。
现根据笔者对上述城市的政策予以整理、分析,对前述政策中关于金融、社保、税收、房租等方面内容进行比对说明。
01
PART
关于金融
苏州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上海
建立50亿元重点企业信贷便捷通道[6]
上海市经信委与国开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建立重点企业信贷便捷通道。会商国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紧急融资50亿元,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开通绿色审核通道,用于支持本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重点生产和供应企业。两家银行将建立专项融资服务通道,参照“上海市产业绿贷”政策予以优惠利率融资支持。
北京
1、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尽快发放。
通过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2、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
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提供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
3、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宁波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宁波市内银行法人机构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每户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贷款,免3个月利息的优惠。
2、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
三家政策性银行在宁波的分支机构落实首批50亿元规模的紧急融资额度。国开行承担30亿元,进出口银行承担15亿元,农业发展银行承担5亿元。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各银行金融机构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制造业和民营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市内银行法人机构对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可实行无还本续贷,续贷期限3个月。
4、实施企业贷款财政贴息
对2020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5、加强重点企业财政补助
对宁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支持防疫工作技术改造项目,市级财政按照其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30000万元的补助。
6、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
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额免除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对其他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减免小微企业2020年度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服务、托管登记服务、开户服务和交易过户等费用。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降低企业保险费用。
02
PART
关于社保
苏州
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上海
1、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2、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3、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北京
1、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广东
1、允许社保延期缴纳,期间不收滞纳金
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2、未办社保可补办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宁波
1、加大社保政策支持力度
在全国率先出台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下浮标准相当于企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个月额度。对近3年新上规模中小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
2、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
03
PART
关于税收
苏州
1、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2、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宁波
1、调减税收定额
对现定额超过起征点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确因疫情影响实际营业额的,可依法办理定额调整。
2、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
外贸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社保办理退(免)税。
3、允许企业延期交纳税款
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对未能及时复工复产的企业,符合延期交纳税款条件的,准予延期交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确因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时纳税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
04
PART
关于房租
苏州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北京
鼓励适度减免房租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宁波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园、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市里创新平台评选、文创园区扶持、园区支持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05
PART
关于其他扶持政策
苏州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上海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宁波
1、加大外贸企业参展补助力度
对宁波市因疫情被迫放弃参展的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
2、加大信保支持力度
提高市本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50%,加快信保理赔进度,信用保险机构的定损核赔时间缩短到2个月以内。
3、加大外贸企业涉外法律援助力度
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受理即办。对受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鼓励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综上,通过对上述政策的简要比对、分析可知,目前已出台政策的各地政府,在金融、社保方面的扶持政策基本已明确,但关于税收等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部分地区尚未明确。
但笔者相信,中央、财政层面后续一定也会出台更有力的扶持政策,特别是涉及企业的三大税赋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广大中小企业主可以密切关注。
笔者建议在这个特殊时期,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可能申请所在地区已有的优惠政策,缓解经营压力。比如,对于在上海的中小企业,可按照政策要求,及时申请“稳岗补贴”。
同时,持续关注企业所在地政府、所在创业园区甚至是所租物业公司的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并主动申请。此外,建议尝试主动与办公场所的出租方或物业方进行沟通,争取房租减免。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给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1]五部委通知,主要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等。
[2] 2月3日,上海市人社局公布,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人社局会同上海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
[5]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政策意见》。
[6]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本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融资需求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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