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小微创业园运营模式和投融资服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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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创业园研讨会现场
编辑的话:2月6日,在义乌举行的“小微创业园的运营模式暨投融资研讨座谈会”就建设小微创业园的历史背景、作用和小微园运营模式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提出了针对性的投融资解决方案,这对小微创业园的建设工作推进中,给镇街、金融机构、创业园经营主体和入园企业都有很大的启示作用。本文是义乌市企业服务中心在深入一线调研基础形成的研究成果,现予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小微创业园运营模式和投融资服务探讨
义乌市企业服务中心
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中国奇迹,同时也积累了不少问题。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作为曾经做出过突出的贡献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如何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和空间,实现转型升级并求得再次发展的有利契机,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中小微企业自身十分重视和关注的问题。2017年浙江省委、义乌市委相继提出发展“小微创业园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的意见,今天我们在这里,围绕“小微创业园运营模式和投融资服务”主题进行研讨,旨在对小微创业园的发展梳理出一些比较明确的思路和意见建议。我受本次研讨会组织方邀请,作“小微创业园运营模式和投融资服务探讨”为题的主旨演讲,意在抛砖引玉,供朋友们参考。我的演讲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小微创业园战略提出的背景
(一)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小微企业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方面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涵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实现70%以上的科技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小微企业因其灵活的市场机制和业主们吃苦耐劳的精神,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所需中国方案中的重要力量。
(二)小微企业在粗放式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和遭遇的发展瓶颈。
中国经济经历多年高速发展后,“人口”和“改革”红利优势日渐弱化,资源、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涨,世界经济落后国家、地区逐步进入生产分工,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弱、经济寿命短、信用资质差、风险防御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等问题纷纷暴露出来,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短板。此外,大企业挤出效应日益明显,资金、土地、能源、人才等资源要素不断呈现趋大避小,也使得小微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受到打击。总观来看,小微企业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和遭遇的发展瓶颈主要体现在:
一是用地紧张。近年,用地指标收紧,企业获得用地的门槛越来越高,“一地难求”的情况十分普遍。亩均投资强度、亩产税收贡献等指标的设定,使诸多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低成本价格的政府供地和相对稳定的经营场所。这样一来,众多小微企业只能选择“哪里有地,往哪里走”,“哪里租金便宜,往哪里走”。
二是融资困难。小微企业由于实力薄弱,根本不具备对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甚至很难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法眼”。信用资质低,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本身成本较大企业高。选择从民间融资,成本成倍上升。缺乏财务风险防控专业能力,高利率的借贷或融资易增大了资金链断裂风险。
三是经营者水平良莠不齐。在我国,超过80%的小微企业是个人创业。而由创业者的受教育程度、对市场的认识程度、管理水平、商业眼光等多方面的水平差异,导致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在我国的小微企业中,具有科学、合理、完整的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的企业不足5%。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高增长掩盖了经营者管理水平不够的问题,经济一下行,诸多问题如同尖刺一般凸现出来。
四是核心竞争力缺乏。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研发投入、人才储备都非常有限,难有科技创新成果、丰富的市场渠道铺设,无法形成自有的核心竞争力。即使拥有较好的创新产品、设计创意,也应资金、渠道等原因无法实现产业化。另外,经济寿命短、企业更迭快的特点,也使小微企业在信誉建设、品牌培育上不能有效建树。
五是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当今世界,企业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而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人力资源概念引入我国后,一直以来只有在大、中型企业中贯彻落实地较为全面。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着管理意识差、人才意识不强、优秀人才引不进资本不足等多个弱点,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平均水平落后于大中型企业,不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也是导致小微企业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原因之一。
(三)发展小微创业园是有效利用资源、便于产业集聚、获取金融支持、解决管理痛点的应时之需。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和其他现在的状况是不相匹配的,而其面对的发展瓶颈和问题短板,又决定了其在资源获取、信贷支持方面较大中型企业处于相对弱势,有时甚至成为社会治理的管理痛点,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秩序等。这一矛盾的存在,决定了小微企业必须在生存和发展形式上有一群体呈现,建设和发展小微创业园就是选择之一。它使得小微企业在政策、资金、资源、人才等生产要素,获得有利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形成集群,参与市场竞争。具体来讲,建设和发展小微创业园对小微企业发展有着以下三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可以突破土地资源的决定性约束。土地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不仅是必要生产要素,而且也是重要的成本构成。“一地难求”的现实状况容易造成小微企业散乱分布。建设和发展小微创业,以政府集中供地或利用改造提升现有低效工业用地形式,解决小微企业的用地问题,不仅提升了土地的使用效益。小微企业仅须承担租金,而且获得较为长期稳定的使用期限,大大降低了其成本支出。
二是形成产业集聚利于企业壮大。小微创业园使得大量的中小企业在空间上形成集聚,从而加深了生产分工和协作,使得资源得到循环使用,产生链式反应或滚雪球式的集聚效应,促进集群内新企业的快速衍生与成长。
三是利于社会管理达成,解决管理痛点。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之外,也在合规经营、环境污染、社区治理、妨民扰民、妨碍交通、安全生产等方面形成了诸多社会诟病。建设和发展小微创业园,将社会生产必须存在的各类小微企业纳入园区,有利于妥善解决小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升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实现生产生活和谐共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从而达成社会管理的善治最终目标,解决社会管理的痛点问题。
小微创业园区内可形成各种资源共享,有序竞争,减少成本,增加盈利,提增税收,产业链内可发生良好的化学反应,有利于小微企业稳健发展;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是工业破散促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这也是我们提出建设和发展小微创业园的背景。
第二部分 小微创业园运营模式初探
市政府[2017]49号文件指出,义乌小微创业园按照多元投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专业运营商”第三方管理的建设运营模式进行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推广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明确各小微企业园区必须由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园区运营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文件出台后,我与经信委包括义乌市企业服务中心、义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一起到余杭学习考察了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到温州平阳学习考察基于工业地产的小微创业园建设,也对佛堂奕君箱包产业园、廿三里模具城、义乌模具城、新光聚饰云等园区进行集中调研,对园区运营的要素构成、运营方属性、政策支持、基本战略、融资素养与信贷支持状况进行了研究和梳理。结合政策设定和现实运营,小微创业园运营基本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航母战队模式。
该模式主要以制造业、销售业等行业核心企业为主导,整合其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个体生产经营户)集聚入园,配套以政策、法律、装备、技术、人才、文化等支撑,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战队主体、产业链企业为舰载战斗单位、配套支撑为战队护卫的航母战队。此种模式下,核心企业发展指向为巨无霸的企业集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分化形成若干个航母战队,从而形成航母战斗群,具备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企业实力。
领导此模式小微创业园建设的核心企业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握有巨大生产订单、拥有产品研发能力、掌握关键生产技术、控制产品生产标准和品质、可以实现高利润的销售等核心要素;二是基本上为近些年来新办企业或处于爆发式发展阶段的企业,集聚产业链企业进行集团化生产运营,是其发展规划当中必经的一个阶段;三是企业领导人具备较强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执行力的个人特质,与入园企业主之间具有价值认同和利益认同。
采用航母战队模式运营的小微创业园,可以整合资源要素和各种产能,大幅降低原先管理当中的时间空间成本,提高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强化企业间链式合作关系的紧密度。同时,既是价值利益共同体,又是相对独立经济组织(或个人),战队集团行动的方向可能会遭遇阶段性或个体不一致而导致发展受阻,是这种模式最为致命的弱点,需要战略规划的长期指导。外向度强的核心企业还要考虑汇率变动对整体链式发展的影响以及风险承受力。
(二)群狼共舞模式。
该模式一般由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以其熟悉的产业领域、行业经验,借以政府的经济管理需求目的,构建适合诸多优质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系统而形成的小微企业园。此种模式下,园区发展指向是培育一群具有独立市场竞争能力、自成狼性战斗力的企业群狼。
采用此种模式运营小微创业园的运营机构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丰富的园区运营经验,或行业熟悉度;二是拥有资本驱动实力或行业优势资源引入能力,特别是品牌培育能力;三是园区系统性支撑实力突出,可解决入园企业除生产销售以外诸多影响其生产成本和生产效率的共性问题。
采用群狼共舞模式的小微创业园,构建的是适合某区域、某产业发展的特定生态系统。入园企业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园区无边界和企业强边界;企业间有相关性,但无链式关系;因政策引领集合于园区,独立经营;孵化效用特别明显。此种模式对政策推动的依赖度较大,运营机构基本的营利来自于与政府之间的收益分成。也可能遭遇运营机构能力不足无法兑现相关政策而致使入园企业退园,融资资质不足难以获得金融机构支持制约企业发展,及由运营机构考核入园企业有可能导致企业驻园稳定度不够等系列问题。另外,区域发展规划的改变或政策导向的变动是此种模式运营可能会遭遇的最大变数。
(三)赶羊入圈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政府或行业协会利用低效用地企业建设块状行业整合集聚区,以达到社会对小微企业行业管理之目的。过去几年来我市先后开展模具、印刷包装、丝网印刷、电镀印染等块状行业集聚入园工作,通过政策引导,由低效用地企业通过厂房新(改扩)建,投资建设块状行业集聚点用于行业企业集聚入园。如上溪模具城、廿三里模具城、佛堂的展宏电镀园区等。
此种模式,主要推动者一般为政府或者行业协会。采用此种模式运营的小微创业园,无实际意义的运营方,场地提供者最终实现的是房东经济。此种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在顺利完成行业整合集聚的同时,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和财政资金,企业也完成了从低效用地企业向小微企业园区的转变,实现“政府、用地企业、集聚企业”三方共赢。但此种模式是三种模式中仅仅形成了物理集聚,却无法发生化学反应,难以产生1+1>2结果的一种模式,应当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避免或尽量少采用。
第三部分 基于小微创业园的投融资解决方案
决定小微创业园的发展因素是多方面的,与企业发展一样,政策、资金、技术、装备、人才、文化、团队等都是其要素构成,而政策明确、企业具备的情况下,资金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和决定因素。国家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也明确认识到这个问题。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特别增设了“融资促进”专章,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从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差异化监管、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担保方式、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对于小微创业园而言,解决资金问题,政府应当积极发挥政府增信和引导激励作用,引导和鼓励运营商、入园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当然,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进入仍是小微创业园起步阶段最为主要的解决方案。服务好、扶持好小微创业园,金融机构可以大有作为。如何更好解决小微创业园的投融资问题,我提五点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对小微创业园支持力度大的银行要给予一定的反哺,在财政性存款、创业园发展资金的存款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是创业园着力培养自身的融资素养。要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培育入园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注重合法合规经营引导,强化信息互通银企对接。
三是充分发挥好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这里我就重点提一下我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义乌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按国家工信部提出的标准、依照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建立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实践性平台,平台建有96871(就来帮企业)网站和“义乌企业服务”微信公共号,集合了省内、市内财务、税务、管理咨询、节能环保、人力资源、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40几家中介服务机构,可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集团式服务供给。今年为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功能,成立了融资服务部。针对小微创业园投融资问题,融资服务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走访掌握园区及企业经营发展的第一手资料,根据不同性质的创业园、入园企业的融资需求,建立信息库。(2)加强政策宣传。在工作中不断宣传解释政府对创业园和入园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3)加强各方互动。与镇街、银行、创业园、入园企业互动,共同探讨有关金融扶持配套政策措施。(4)积极开拓创新。探索开发适应小微创业园发展的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可尝试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小微企业扶持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解决融资问题。
四是银行机构要全过程参与小微创业园建设和经营管理。银行金融机构能否从创业园设想提出后,就全面参与相关创业园的决策、设计、建设、招商、园区管理等工作,为创业园建设期的资金需求和入园企业的资金、结算等方面的需求设计相适应的金融产品。这样,可以彻底解决银行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能有效提升支持小微创业园和小微企业的力度。
五是基于小微创业园的投融资四种解决方案。综合考虑前面所述三种模式所具有的优劣势以及不同的融资素养特点,我提出下列三种解决方案,希望能给在座各位在接下来的座谈会一点启发,探讨出切合小微创业园发展的投融资服务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债权方式。主要考虑小微创业园初期发展过程中并不具备直接走向资本市场的条件,以银行融资为主。这时各大银行要转变信贷理念,改变传统的以报表、抵押物为标准的评审,采用企业经营年限和企业收入、品牌影响力和发展前景为主要评审指标,将小微企业的发展潜力作为重要考虑内容来进行贷款额度、期限、品种的制定,金融产品可多样化,在贷款利率方面对小微企业也可适当倾斜,为小微企业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对于担保方式也适度放宽,不局限于房产抵押,可尝试设备抵押、应收款质押、存货质押等多种抵质押方式;在对还贷方面,也要进行方式创新,可采用分期还款或长期借款的方式,减小常见的因资金周转不灵造成银行贷款逾期带来的巨大压力。
第二种是基金方式。这是结合机构投资偏好和小微创业园采用银行融资方式比较形成的思路。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难以突破现有政策框架和国有资产保值增价限定,对小微创业园的作用不可能很明显。应当立足小微创业园自身和园外基金公司的偏好,建立运营基金,按市场化规划进行运营,配以相应扶持政策。具体来说,一种是以单个创业园为单位建立“基金池”。这个基金池,可以引入基金公司的资金、也可让金融机构注资,然后将政策赋予园区建设的货币化政策兑现纳入基金池,供园内所有企业融资之用,收益除付管理机构费用外,全部重新注入基金池。另一种是建立“园区融资风险基金”。这种基金可由园区运营方牵头,入园企业以会员方式入会,每个会员缴纳一定的入会保证金,组成“园区融资风险基金”基础资金,以这外基金为融资担保、园区企业增信手段从而获取金融机构较高等级水平的融资。
第三种是股权方式。股权方式常常定位于对接资本市场指向明确的园区核心企业或园区运营企业。一方面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金融部门实施投贷联动,在初创期即与企业或园区运营商进行股权合作,有效降低园区和核心企业的融资困难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投资者在园区或核心企业较低估值时进入,一旦上市即可实现较高收益而退出或持续持有。
第四种是明债实股方式。对于债权与股权的选择,常常在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博弈。估值低的时候,对于投资者来说,喜欢选择股权,以取得上市后巨大的收益回报;而对于经营者来说,喜欢选择债权,以支付固定费用获得资金,上市后无需兑现较高回报给投资者。如何在这中间求得平衡点,兼顾投资者以高回报的期望和经营者低成本获得上市前资金支持,明债实股也许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思路。打个比方来说,经营者企业目前估值10000万元,融资1000万元,如按股权核算,应当给予投资10%的股权。待上市前,企业估值到了5亿元,按10%的股权,投资者前期投资已增值至5000万元。上市后按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市盈率来算,应该在15倍来算,其市值就可以达到75000万元。这是一般投资者愿意选择的,而经营者前期获得的资金支持并不太大,如要赎回这部分股权,付出的代价相应就比较大。如果采用明债实股方式,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对赌(一般按1:N),上市前投资者以略高于市场价格融资给经营者,比如收取10-15%的资金成本(年收益率),无需让经营者疲于每年间的转贷中的资金筹集。上市当年,经营者按对赌比例价格赎回,投资者的回报就可以达到(N-1+年*年收益率)*投资金额。如投资者需要持续持有,有优先持股权,按对赌赎回金额与上市前估值核算股份额。如此一来,投资者和经营者能够求得最佳的利益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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