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所得税实操规划与2018汇缴申报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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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万众瞩目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式落地。
为理清个人所得税法和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正确运用2018年出台的税收新政、有效防范汇算清缴风险。特推出《最新个人所得税实操规划与2018汇缴申报技巧》实操课程,旨在帮助纳税人正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辅导扣缴义务人正确办理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熟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协助企业了解并运用与汇算清缴相关联的最新政策,掌握税制改革的最新动态,把握自查自纠自防的有效方法,彻底帮助您有效管控汇算清缴税务风险、正确做好个人税务规划,轻轻松松做财务!
课程收益
1、熟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与程序
2、清楚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3、全面把控2018年国家财税部门出台的最新税费新政
4、掌握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改内容与填报方法
5、了解国地税合并后首次汇缴风险点与纳税规划方法
培训讲师
吴健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兼职老师,南京大学EMBA讲座老师。中财仕通特聘财税专家。省级“稽查能手”,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人才库成员,参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重大税收政策制定。在企业财务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政管理、涉税培训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出版:《个人所得税实务:政策解读 实务操作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精析、财务处理与实务操作》《个人所得税政策精析》《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政策解读案例分析 实操指导》《企业的得税优惠实务与操作指南》《中国税制》(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材)等专著十余本。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 专项附加扣除案例解析
一、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
二、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三、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四、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与程序
(一)本人接受继续学历教育、子女又接受学历教育,可否同时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送儿子去国外读书,没有学历证书,只发学位的证书,还能扣吗?
(三)子女教育费扣除如果约定父母一方来扣,那怎么知道另外一方没有扣呢?
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与方式
(一)张三大学专科毕业后,想提升学历层次,上了本科四年毕业,如何扣除?
(二)李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想提升学历层次,上了本科。2019年9月本科入学后,上了八年本科才毕业,如何扣除?
(三)王五大学专科毕业后,想提升学历层次,上了本科。2019年9月本科入学后,上了十年本科也没毕业,如何扣除?
(四)赵六是初级会计师,2019年报考并通过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当年取得了证书,如何扣除?
(五)假设2019年开始钱七报考高级会计师,直到2022年才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应如何扣除?
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与时间
(一)妻子发生的的大病医疗支出,丈夫可否扣除?
(二)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父母可否扣除?
(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可否作为大病医疗支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四)生病住院后,发生的看护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五)张三大2019年发生的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支出部分50000元,可以税前扣除多少?
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与注意事项
(一)“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理解?是指住房必须是首套吗?还是指首贷?
(二)我给儿子买了套房,我还贷,挂儿子的名字,我还能扣贷款利息吗?如果不能,我加上我的名字能扣吗?
(三)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利息支出在婚后如何扣除?
八、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范围、标准与方式
(一)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扣除说的都是“纳税人本人及配偶”,那单身的也可以扣吗?是所谓的单身税吗?
(二)丈夫在上海工作,妻子在北京工作,双方在北京和上海都没有购房,都是租住居住,如何扣除?
(三)丈夫在上海工作,妻子在北京工作,家庭在北京购置住房一套,丈夫在上海租房居住,如何扣除?
(四)丈夫在上海工作,妻子在北京工作,家庭在北京购置住房一套,妻子在上海租房给丈夫居住,如何扣除?
九、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与技巧
(一)赡养岳父、岳母的,可否税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二)同时赡养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如何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三位兄弟姐妹,赡养自已的父母,可否由赡养人约定,老大分摊12000元、老二分摊8000元、老三分摊4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四)我想扣赡养老人支出,还需要自己证明我父母的身份吗?
十、专项附加扣除的预缴扣除、自行申报处理与补充享受案例分析
十一、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正确享受?
十二、何时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十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十四、专项附加扣除事后检查风险应对技巧
十五、纳税人如何办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手续?
十六、单位如何为纳税人办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部分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案例解析
一、将四项劳动所得纳入综合征税
(一)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的操作技巧
(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
(三)劳务报酬所得与经营所得的区分与征税方法
(四)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计税方式的差异与运用技巧
(五)综合征收后年终奖该如何计税?
案例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新老税法下的计算
案例二:年终奖的筹划与应用技巧
二、调整和简并经营所得征税项目
(一)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有哪些新调整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经营所得的主要考虑
(三)实施条例关于经营所得的新规定解读
(四)经营所得可否扣除基本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
三、完善综合所税税前扣除模式及其运用
(一)提高基本扣除标准及其适用
(二)增加扣除项目的运用技巧
(三)保留扣除项目的适用与注意事项
四、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主要考虑
(一)起征点vs费用扣除标准vs免征额
(二)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过渡期的操作技巧
(三)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个税是减轻了还是增加了?
五、统一内外籍人员减除费用标准的影响与应对
六、优化调整综合所得税率结构的影响与应对
七、优化调整经营所得税率结构的影响与适用
八、调整完善涉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应对
案例三:新老税制下境外已纳税额抵免计算
九、明确非居民个人的概念与缩短时间标准的应对
(一)非居民个人时间标准:从1年调整为183天
(二)时间判定标准缩短外籍人员税负如何变?
(三)时间标准缩短后外籍个人的应对策略
案例四: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计算
十、增加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的影响与应对
(一)关联交易纳税调整的方法与风险应对
(二)受控外国企业纳税调整及风险应对
(三)一般反避税风险与应对
十一、完善境外所得计征方法并统一境内外所得计征方式
案例五:境内外所得计算方法比较
十二、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的主要考虑与应对
(一)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
(二)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十三、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新变化与风险防范
十四、《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从哪些方面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二)条例对应税所得范围进行哪些修改
(三)条例对增加反避税条款从哪些方面进行细化
(四)条例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征收管理规定
十五、综合所得的费用扣除结构
(一)基本费用扣除的再次提高
(二)专项扣除的维持与适用
(三)专项附加扣除的新设与享受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扩围与保留
案例六: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与自行申报案例解析
十六、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计税方式的调整与适用
十七、如何确定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十八、经营所得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十九、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否扣除60000元的费用
案例七:经营所得计算案例解析
案例八:合伙人2018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分析
二十、个人所得税优惠解读与运用技巧
二十一、财产转让纳税前置对股权转让的影响与应对
第三部分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解析与汇缴申报技巧
一、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比例新政应用技巧;
二、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运用技巧;
三、创投企业优惠新政解读与应运用思路;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新政案例解析;
【案例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实例运用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解析与应用;
(一)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六大关键点;
(二)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的正确运用;
(三)暂免征收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
(四)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政府性基金优惠的正确运用;
六、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新政策风险防范技巧。
七、税前扣除凭证新政运用与税前扣除凭证风险防范
(一)汇算清缴中的六类发票问题与应对;
(二)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新亮点与深度解读;
(三)何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四)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及其应用技巧;
(五)内部凭证与外部凭证在税前扣除中的应用技巧;
(六)收款凭证在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税前扣除中的应用;
(七)不合规发票与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处理与扣除;
(八)无法补开、换开发票与其他外部凭证的处理与扣除;
(九)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付款凭证;
(十)关联企业往来的税前扣除凭证。
八、延长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新政案例解析;
(二)独立核算分公司的亏损如何弥补?
(三)资本公积金可否用于弥补亏损?
(四)减资弥补亏损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支出形成亏损如何处理?
(六)被合并、分立前企业亏损如何弥补?
(七)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技巧
(一)免租期的增值税处理;
(二)免租期的房产税处理;
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纳税调整技巧;
【案例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新政与案例解析
十一、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可否税前扣除;
十二、保险费税前扣除六大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 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改与填报技巧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改总体情况
二、封面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的修改与填报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修改与填报技巧
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修改与填报技巧
五、《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修改与填报案例解析
六、《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技巧
七、《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技巧
八、《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修改与填报案例解析
九、《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修改与填报案例解析
十、《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技巧
十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案例解析
十二、《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技巧
十三、《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技巧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案例解析
十五、《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修改与填报技巧
培训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主管、财务专员
课程时间及地点
学习费用:2680元/人
包含:培训、师资、教材、场地、课件、午餐以及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均可)
联系人:江老师 156 0110 0882 (同微信)
培训费用
学习费用:2680元/人
包含:培训、师资、教材、场地、课件、午餐以及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均可)
联系人:江老师 156 0110 0882 (同微信)
编辑设计:江老师 (微信号:156 0110 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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