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具、税控设备变更发行、解锁…公共服务平台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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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 ,上海税务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税务部门于2019年11月开发建设了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安全、免费、便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服务。依托这一平台,纳税人可以通过发送二维码、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渠道,将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给购买方。
此外,纳税人在办理税控专用设备解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撤销、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等业务时,也可以通过“非接触式”渠道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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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照固定期限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均可向税务机关免费申领税务UKey并通过对应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金税盘、税控盘的纳税人,在升级对应版本税控开票软件后,也可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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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哪些“非接触式”渠道交付给购买方?
答:第一种是二维码方式,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点击“二维码”按钮,便可生成一张包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下载地址的二维码图片,购买方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获取对应的电子发票版式文件。
第二种是电子邮件方式,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点击“电子邮件”按钮并输入购买方电子邮箱地址后,便可将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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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税控专用设备被锁定后,不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解锁业务,可以在主动更正相关事项后,通过互联网渠道直接完成税控专用设备解锁操作。例如,纳税人因逾期未上传发票数据导致税控专用设备锁定时,可以首先登录税控开票软件由系统自动完成发票数据上传,然后正确申报对应属期增值税后,便可自动完成税控设备解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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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发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错误后,如何“非接触式”办理撤销业务?
答:纳税人如果发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填写有误,应当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信息表》尚未上传或已上传但尚未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软件直接撤销《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如果《信息表》已经上传并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将已经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便可通过税控开票软件远程撤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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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在线查验。可以通过这一平台查验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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