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财务报表中的六大指标,异常了吗?
2021-04-01上一篇 : 2020年这些增值税发票新规要知道!|下一篇 : 代理记账公司记账有什么好处,用数据和你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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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财务报表是一个公司的脸面,指标出现了异常,就相当于人的脸上有了黑点和污点,不仅自己感觉不舒服,别人看着也不舒服。
会计们应该都知道关于报表的三句话:利润表是一个企业的面子、资产负债表是企业的底子、现金流量表是企业的里子。在大数据下,随着金税三期在企业数据方面的深入,作为财务人员应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的以下六大指标,别异常了!
指标一 存货周转率异常预警
公 式: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次)
预警值:存货周转率过低,存在不计、少记收入的嫌疑,存货周转率略微高了相对较好,一般没有标准,主要与同行业、本公司以前年度相比;
提 醒:注意,并非存货周转率越大越好,每月的存货周转率若是超过5次以上或者更大也会列为发票监控范围内,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迹象。
指标二 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
公 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提 醒: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期末存货额与当期累计收入对比异常,如超过了50%以上,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转率越大越好,每月的存货周转率若是超过5次以上或者更大也会列为发票监控范围内,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迹象。
指标三 固定资产周转率异常预警
公 式:固定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 / 平均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期初净值+期末净值)÷2
提 醒: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期末固定资产与当期累计收入对比异常,可能存在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固定资产虚假抵扣等问题。
指标四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异常预警
公 式: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提 醒: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行业平均变动率则企业可能存在少计不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
指标五 预收账款占比过大异常预警
公 式:指标值=预收账款余额/评估期全部销售收入。
提 醒:预收账款比例偏大,如大于20%,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行为。
检查重点纳税人合同是否真实、款项是否真实入账。深入了解企业的行业规律判断其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如果有了问题,也就是企业预警了,并不说明企业一定存在着稽查的风险。
指标六 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异常预警
公 式:指标值=(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100;
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本期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提 醒: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要查明纳税人有无多提、多摊相关费用,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在当期列支。
总 结
(1)财务指标是生硬的、死板的,异常了并不代表企业一定出了问 题,也就是企业预警了,并不说明企业一定存在着稽查的风险。
(2)作为会计人员,一定要正视预警,但是不要刻意地去吻合这些纳税评估指标;
(3)会计人员只需要记住:真实的业务、真实体现就可以。
提醒:购销合同这样签订才最省印花税
前 言
毫不夸张地说:
签订合同,就是一张通往天堂和地狱的门票,签好了就成了纳税筹划的天堂,签不好将成为偷税漏税的地狱;
也可以这样说:
税不是会计算出来的,而是合同签出来的,怎么签合同就会怎么交税;
总之:
合同影响流程、合同影响业务、合同影响税收。
案 例
合同签订方式一:
上海斐乐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州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含税金额总计11700万元。
提醒: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印花税=11700万元*0.03%=35100元
合同签订方式二:
上海斐乐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州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不含税金额10000万元,增值税额1700万元。
提醒: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印花税=10000万元*0.03%=30000元
比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节省印花税=35100元-30000元=5100元
总 结
对于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下,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参 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2016年9月21日答复纳税人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吗?”的提问,再次回复明确,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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