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实操攻略!教你识别是否免于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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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0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新政也在最近出台了,新政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可以免于汇算清缴的条件。虽然官方的解读文件还没有出台,有些问题的解答还有待明确,但是不影响我们自己做一下测算,看看自己是否可以免于汇算清缴。
新政的原文是: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
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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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汇算清缴的前置判断条件
条文中有个前置判断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也就是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有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的就必须办理汇算清缴。
丫丫2019年11月帮B公司做了一个咨询服务,收取B公司的支付的劳务报酬,丫丫去税务机关代开了劳务发票,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只收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明确要求支付人依法扣缴,而如果B公司未依法预扣预缴这笔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那么丫丫就必须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工作了。我们江苏省代开劳务发票票样如下:
代开的劳务发票备注栏就明确写着 个人所得税有支付人依法扣缴,我们就要和支付单位确认是否已经做了预扣预缴,当然更好的确认方式是,查询一下个人的完税情况,确认对方是否已经帮我们扣缴申报了个人所得税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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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个税查询方法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江苏省的纳税人如何查询自己在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打开网址:https://its.jiangsu.chinatax.gov.cn
请特别注意,不是打开 个人所得税APP软件。
这是 个人所得税【江苏税务】 的网页,我试过手机也可以打开这个网页,可以进入相关页面查询,就是手机看页面有点小 (还是建议电脑打开网页查看)。
首先,输入账号密码登陆。 (这里的账号密码和个人所得税APP登陆账号密码一致,如注册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就使用登陆个人所得税APP的账号密码登陆,如果没有注册过,可以在此页面上点击立即注册,然后登陆)
登陆后,页面感觉没有什么变化,其实这个页面是需要向下滑动的,功能都在下面。 (可能第一次登陆,你也会和我一样一直傻傻看着界面,等着跳出点啥来O(∩_∩)O)
注意滑动到最下面,然后看左下角,点击常用服务旁边的 江苏税务特色应用
点击里面的 申报收入查询
里面有显示申报收入合计,申报税额合计,下面也有个税缴纳的明细性的信息,大家可以逐条查看,与实际情况核实确认,是否存在有未预扣预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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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汇算清缴的两种情形
好了,假如通过核实我们发现没有未预扣预缴的情况,下面我们就要来确认一下是否满足下面2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一就可以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啦。
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
2、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首先要和大家明确说明,在个人所得税页面中查询得到的收入总额,可能会大于我们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里面所说的收入额,为什么呢?要和大家说一下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包括9项:
① 工资薪金所得
② 劳务报酬所得
③ 稿酬所得
④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⑤ 经营所得
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⑦ 财产租赁所得
⑧ 财产转让所得
⑨ 偶然所得
而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就是综合 前面4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
所以,如果你2019年还有后5项的所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系统中统计出来的收入额就不仅仅包含综合所得了,所以请大家仔细核实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明细,确认相关的所得项目,可以自行加总综合所得涉及的四个项目的收入。
同时还是要提醒大家,年终奖如果是按照年终奖算法申报个税的,在个税明细查询中所得项目也会显示的是工资薪金所得。
如果当时公司是按照年终奖为您申报的,而您不想把年终奖合并到综合所得中申报,是可以的,这个需要您自己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合计收入和合计已缴税额时单独把年终奖的部分剥离出来。
OK,当我们核实好自己的相关收入额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来计算一下我们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了(当然我们也需要自行加总综合所得涉及的四个项目的已缴税额)。具体 计算公式为: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
这里会附上,可以计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年度的应纳税额的小程序,大家可以使用小程序计算一下2019年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和自己在个人所得税页面中查询到的已缴税额做一下比较,差不多就能推算出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了。
为什么说差不多能推算呢,因为必须要等到公司的人事或会计给申报了2019年12月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之后,大家才能取得2019年全年度最为完整且准确的收入额和已缴税额,而比如2019年12月所属期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就需要等到2020年1月才会申报,现在这个时间点还比较尴尬了。
好了,到此时,您应该已经算出自己的收入额是否超过12万,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了。
如果您符合: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可以免于汇算清缴。
而如果您符合: 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也可以免于汇算清缴。
但是目前我就遇到一个困惑,那就是这里的免于汇算清缴,是否就意味着免于缴纳税款?
比如我们的好伙伴丫丫,在A公司任职,每月工资5000元,在取得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同时在B公司任职,从B公司也取得每月5000元的收入,那么A公司及B公司都正常帮丫丫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申报时,而在预扣预缴环节时因为都低于6万元的减除费用,所以预扣预缴时都不用纳税。
而在汇算清缴环节,因为年收入总额刚好等于12万,虽然应补(退)税额是3480。但是因为符合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可以免于汇算清缴。而如果免于汇算清缴,就是免于纳税的话,丫丫可以免于缴纳这3480元的个人所得税了,这对于有2处所得的员工来说确实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而如果是需要补充缴纳税款,只是不用在汇算清缴环节缴纳的话,又需要用什么途径缴纳。
来源:办税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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