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厅调整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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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努力创建便利、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环境,自2018年10月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办税服务厅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原地税丹城分局办税服务厅、原地税城郊分局办税服务厅(丹峰东路91号)、原国税丹城分局办税服务厅(象山港路505号)统一整合为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设在象山港路505号(原国税报税中心)。原地税丹城分局和城郊分局办税服务厅停办窗口业务受理。
二、原地税西周分局办税服务厅(西周镇嵩溪路16号)因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改造,窗口暂停受理所有涉税业务,暂并入原国税西周分局办税服务厅(西灜大街50号)。原地税石浦分局办税服务厅(石浦镇金山路400号)因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改造,暂由一楼迁至二楼,并暂时保留原国税石浦分局办税服务厅职能。
三、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石浦分中心税务窗口的涉税业务保持不变。主要负责契税、车购税及二手房税收征收服务。
五、可供使用的自助终端设备布局:
网上办税服务厅简便易行,足不出户,绿色环保,为了您少跑马路,建议您尽量选择网上办税方式。
七、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位纳税人前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税费业务时,携带齐全相关证件资料及设备,以免延误业务办理;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纳税高峰期,配合办税服务厅导税人员的引导,以减少等待时间,共同做好工作。
全县五个实体办税服务厅全部实行涉税业务“一厅通办”,并在规定范围内实施“全县通办”“全市通办”业务受理。
目前,我县税务部门正处在机构改革深度融合进行时,各项工作尚处于磨合阶段,难免会存在一些服务欠缺和不完善之处,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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