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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北京代理记账

北京银行: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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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资讯 第1张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2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5-6 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7-10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11-12 财务报表注释 13-138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 60839667_A01 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注释。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审 计 报 告(续)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 60839667_A01 号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 合并及银行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凡 中国注册会计师:楼 坚 中国 北京 2017年4月24日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本行 资产 注释七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166,285 153,182 166,138 153,05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 210,935 265,953 207,573 263,492 贵金属 344 55 344 55 拆出资金 3 72,380 88,953 78,140 96,3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40,952 16,522 40,802 15,656 衍生金融资产 5 210 137 210 1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82,643 138,722 82,688 138,534 应收利息 7 12,717 10,967 12,746 11,010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867,955 747,917 846,829 724,08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177,026 127,941 175,888 127,38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 208,431 147,562 208,431 147,56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 250,141 127,079 249,795 127,079 长期股权投资 12 1,639 2,124 3,917 4,340 投资性房地产 13 501 240 501 240 固定资产 14 8,734 7,133 8,718 7,121 无形资产 15 597 608 585 6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 8,448 5,073 8,305 5,024 其他资产 17 6,401 4,741 6,190 4,639 资产总计 2,116,339 1,844,909 2,097,800 1,826,404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本行 负债及股东权益 注释七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 43,021 10,035 43,000 1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9 346,110 389,709 347,061 389,919 拆入资金 20 34,769 38,469 34,769 38,469 衍生金融负债 5 230 96 230 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 51,139 46,608 51,139 46,299 吸收存款 22 1,150,904 1,022,300 1,149,552 1,021,088 应付职工薪酬 23 1,909 1,151 1,714 1,109 应交税费 24 3,356 2,224 3,232 2,210 应付利息 25 14,891 14,274 14,741 14,136 预计负债 26 66 23 66 23 应付债券 27 301,765 174,639 301,765 174,639 其他负债 28 24,400 28,567 8,881 11,993 负债合计 1,972,560 1,728,095 1,956,150 1,709,981 股东权益 股本 29 15,206 12,672 15,206 12,672 其他权益工具 30 17,841 4,872 17,841 4,872 其中:优先股 17,841 4,872 17,841 4,872 资本公积 26,236 26,128 26,128 26,128 其他综合收益 31 ( 334 ) 1,587 ( 335 ) 1,579 盈余公积 32 11,801 10,045 11,801 10,045 一般风险准备 33 26,067 22,995 25,854 22,955 未分配利润 34 45,303 38,252 45,155 38,1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42,120 116,551 少数股东权益 35 1,659 263 股东权益合计 143,779 116,814 141,650 116,42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116,339 1,844,909 2,097,800 1,826,404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本行 项目 注释七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营业收入 47,456 44,081 46,357 43,372 利息收入 37 76,446 79,112 75,401 78,201 利息支出 37 (38,921 ) (43,327 ) (38,360 ) (42,802 ) 利息净收入 37 37,525 35,785 37,041 35,39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8 10,144 7,588 9,561 7,29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8 ( 545 ) ( 468 ) ( 543 ) ( 459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8 9,599 7,120 9,018 6,839 投资收益 39 368 713 328 667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 ( 382 ) 192 ( 382 ) 192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 323 ) 143 ( 315 ) 149 汇兑损益 166 227 165 226 其他业务收入 41 121 93 120 92 二、营业支出 (25,125 ) (23,045 ) (24,500 ) (22,473 ) 税金及附加 42 ( 1,309 ) ( 2,806 ) ( 1,289 ) ( 2,789 ) 业务及管理费 43 (12,247 ) (11,014 ) (11,831 ) (10,802 ) 资产减值损失 44 (11,547 ) ( 9,208 ) (11,359 ) ( 8,865 ) 其他业务成本 ( 22 ) ( 17 ) ( 21 ) ( 17 ) 三、营业利润 22,331 21,036 21,857 20,899 加:营业外收入 45 61 105 50 69 减:营业外支出 46 ( 94 ) ( 56 ) ( 94 ) ( 55 ) 四、利润总额 22,298 21,085 21,813 20,913 减:所得税费用 47 ( 4,375 ) ( 4,202 ) ( 4,252 ) ( 4,165 ) 五、净利润 17,923 16,883 17,561 16,7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02 16,839 少数股东损益 121 44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本行 项目 注释七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 ( 1,910 ) 1,579 ( 1,914 ) 1,5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1,921 ) 1,577 ( 1,914 ) 1,57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51 ) – ( 5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 51 ) – ( 51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70 ) 1,577 ( 1,863 ) 1,57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 79 ) 22 ( 79 ) 22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792 ) 1,554 ( 1,784 ) 1,549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 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11 2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013 18,462 15,647 18,3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881 18,4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 46 八、每股收益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股) (一)基本每股收益 48 1.16 1.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48 1.16 1.11 后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少数股 注释七 股本 -优先股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东权益 合计 一、2016年1月1日余额 12,672 4,872 26,128 1,587 10,045 22,995 38,252 263 116,81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1,921 ) – – 17,802 132 16,013 (二)子公司股权稀释导致权益变动 – – 108 – – – – 1,212 1,320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59 59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0 – 12,969 – – – – – – 12,969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2 – – – – 1,756 – ( 1,756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 3,072 ( 3,072 ) – – 3. 对股东的股利分配 36 2,534 – – – – – ( 5,923 ) ( 7) ( 3,396 ) 三、2016年12月31日余额 15,206 17,841 26,236 ( 334 ) 11,801 26,067 45,303 1,659 143,779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少数股 注释七 股本 -优先股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东权益 合计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10,560 – 26,128 10 8,370 18,136 32,699 241 96,14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1,577 – – 16,839 46 18,462 (二)子公司股权稀释导致权益变动 – – – – – – – ( 22 ) ( 22 )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0 – 4,872 – – – – – – 4,872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2 – – – – 1,675 – ( 1,675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 4,859 ( 4,859 ) – – 3. 对股东的股利分配 36 2,112 – – – – – ( 4,752 ) ( 2) ( 2,642 )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2,672 4,872 26,128 1,587 10,045 22,995 38,252 263 116,814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行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注释七 股本 -优先股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合计 一、2016年1月1日余额 12,672 4,872 26,128 1,579 10,045 22,955 38,172 116,423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1,914 ) – – 17,561 15,647 (二)子公司股权稀释导致权益变动 – – – – – –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0 – 12,969 – – – – – 12,969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2 – – – – 1,756 – ( 1,756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 2,899 ( 2,899 ) – 3. 对股东的股利分配 36 2,534 – – – – – ( 5,923 ) ( 3,389) 三、2016年12月31日余额 15,206 17,841 26,128 ( 335 ) 11,801 25,854 45,155 141,650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度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行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注释七 股本 -优先股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合计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10,560 – 26,128 8 8,370 18,122 32,678 95,86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1,571 – – 16,748 18,319 (二)子公司股权稀释导致权益变动 – – – – – – 6 6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0 – 4,872 – – – – – 4,872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2 – – – – 1,675 – ( 1,675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 4,833 ( 4,833 ) – 3. 对股东的股利分配 36 2,112 – – – – – ( 4,752 ) ( 2,640)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2,672 4,872 26,128 1,579 10,045 22,955 38,172 116,423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本行 项目 注释七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净增加额 85,005 176,579 85,606 176,29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2,986 – 33,000 –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47,145 – 48,532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31 1,467 1,140 1,828 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2,998 – 2,157 收取利息的现金 56,161 58,227 55,148 57,283 收取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984 7,629 9,401 7,3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03 12,462 12,813 4,8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715 259,362 245,640 249,773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127,738 ) (101,239 ) (130,261 ) ( 87,906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 10,010 ) – ( 10,000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款项净增加额 ( 34,459 ) ( 26,956 ) ( 34,446 ) ( 26,555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28,596 ) – ( 33,8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20,410 ) – ( 20,978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30,729 ) ( 38,532 ) ( 30,180 ) ( 38,089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45 ) ( 468 ) ( 543 ) ( 45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33 ) ( 4,434 ) ( 5,303 ) ( 4,35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037 ) ( 8,281 ) ( 8,908 ) ( 8,20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57 ) ( 4,427 ) ( 20,642 ) ( 4,5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008 ) (222,943 ) (251,261 ) (213,9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 ( 5,293 ) 36,419 ( 5,621 ) 35,8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2,876 286,331 211,880 286,26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530 18,870 20,492 18,841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 的现金 123 1 121 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 76 106 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635 305,278 232,599 305,185 对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支 付的现金 – ( 108 ) ( 61 ) ( 1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7,721 ) (346,991 ) (425,923 ) ( 346,581 )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 4,106 ) ( 3,065 ) ( 4,062 ) ( 3,0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1,827 ) (350,164 ) (430,046 ) ( 349,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192 ) ( 44,886 ) (197,447 ) ( 44,544 )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本行 项目 注释七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348 4,872 12,969 4,87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02,186 166,699 402,186 166,6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6,534 171,571 415,155 171,57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4,699 ) ( 50,212 ) (274,699 ) ( 50,212 )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36 ) ( 2,920 ) ( 7,936 ) ( 2,920 )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 3,394 ) ( 2,640 ) ( 3,387 ) ( 2,6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029 ) ( 55,772 ) (286,022 ) ( 55,7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505 115,799 129,133 115,8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461 ) 337 ( 456 ) 341 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转出的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 – ( 50 ) – –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73,441 ) 107,619 ( 74,391 ) 107,40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8,942 171,323 278,225 170,816 七、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 205,501 278,942 203,834 278,225 后附财务报表注释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会机构负责人: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或称“中央银行”)批准 于 1995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本行成 立时的名称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2004 年 9 月 28 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银监局”)的批复,本行更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经北京银监局批准持有 B0107H2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领取注册号为 11000000506439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2007 年 9 月 19 日,本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 务、资金业务及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行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 编制。 本财务报表中,除贵金属、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会计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量。资产如果 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需要作出某些估计。同时,在执行本集 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还需要作出某些判断。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的估计和判断事 项,请参见注释四(二)。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和本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和本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3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行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 司,是指被本行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行所控制的结 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行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 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 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 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 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 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 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外币业务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 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 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6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 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 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 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 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 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 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 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 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 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 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 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 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 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 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 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 负债。但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按成本计量。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是同时包含非衍生金融工具主合同的混合(组合)工具的一个组成部 分,并导致该混合(组合)工具中的某些现金流量以类似于单独存在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变 动方式变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从混合工具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作为单独存 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及 —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组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也不计入 当期利润表。 上述分拆出的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利润表。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 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 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 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 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通过备抵项目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 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 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 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 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 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 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 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 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 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 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 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 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 程度或期间长短,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 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按照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同的方法评估。 不过,转出的累计损失,为摊余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 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 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 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 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 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7 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为黄金。本集团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在以后 期间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款项 按返售合约买入的有价证券和票据等金融资产(“买入返售”)不予以确认,对交易对手的 债权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按回购合约出售的有价证券、票据等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不予终止确认,视具体情况在相应资产项目中列示,对交易对手的债务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列示。 买入和返售及出售和回购间的价差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合约有效期内计入利润表中的“利息 收入”或“利息支出”。 9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行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与 一方或多方通过共同控制来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对其虽无控制或共 同控制,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通常本集团拥有其 20%至 50%的表决权。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行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 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9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 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 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2)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 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 净值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 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包括商誉。商誉是指投资合营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 时对应享有合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 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计提折 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在 20 至 30 年间,净残值率预计为 5%。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及运输工具。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对 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 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5% 3.17%至 4.75% 办公设备 5-10 年 5% 9.50%至 19.0% 运输工具 5年 5% 19%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 2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固定资产(续) (3)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4)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利 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2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4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 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 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 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 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4 抵债资产 以抵债资产抵偿贷款和垫款及应收利息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所 支付的相关费用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当有迹象表明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 值时,本集团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变现净值。 2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5 非金融资产减值 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 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 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减值金额得以恢复的部分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16 职工薪酬及福利 (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2)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 其他社会保障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和合约,保险费及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有关规定上限的 基础上提取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3) 企业年金计划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2011 年 10 月 1 日之后退休的本行员工还可以自愿参加本行 设立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 比例向年金计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4)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向部分退休员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包括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福利等。 补充退休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中。该等 福利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贴现率、死亡率、养老 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和其他因素。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精算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补充退休福利计划的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计入利润 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6 职工薪酬及福利(续) (5) 内部退养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内部退养福利是为未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员工支付的各项福利费用。本 集团自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达到国家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 利。 内部退养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中。该等 福利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贴现率、死亡率、养老 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和其他因素。内部退养福利义务的精算利得或损失以及内部退 养福利计划的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17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18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本集团除了将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 的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利润表。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 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 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 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9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 营租赁。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融资租出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 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 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或其他更为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为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更为系统合理的方法)计 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 预计负债 因未决诉讼、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 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 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 佳估计数。 21 优先股 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 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同时,该等优先股为将来须用自身权益工具结 算的非衍生金融工具,但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本集 团将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优先股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 扣除。优先股息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2 利息收入和支出 除衍生金融工具之外的所有生息金融资产和付息金融负债的利息收入和支出,按实际利率 法计入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支出计 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22 利息收入和支出(续)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 利息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 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 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但不考虑未来信用损失。本集团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 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确认利息收入所使用的利率为计量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进 行贴现时使用的利率。 23 手续费及佣金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其中,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 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平均确认,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24 受托业务 本集团通常作为受托人在受托业务中为信托机构、其他机构和零售客户管理资产。受托业 务中所涉及的资产不属于本集团,因此不包括在本集团财务报表中。 委托贷款是指本集团接受委托,由客户(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集团(作为受托人) 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而代理发放和监督使用并由本集团 协助收回的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本集团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代垫资 金,不承担信用风险。 25 财务担保合约 财务担保合约要求提供者为合约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 款时,代为偿付合约持有人的损失。本集团将财务担保合约提供给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 实体。 财务担保合约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合同的摊余价 值和对本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所需准备金的最佳估计孰高列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 入当期利润表。对准备金的估计根据类似交易和历史损失的经验以及管理层的判断作出。 26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 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负债也可能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但履行该义务 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负债不作为预计负债确认,仅在注释中加以披露。 2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27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 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 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 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二)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主要会计估计 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本集团将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 现重大调整风险的主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未来实际结果可能与下述的会计估 计和判断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1 贷款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除非已知情况显示在两次评估的期间可能已经发生减值损失,本集团只定期对贷款组合的 减值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在对贷款和垫款进行减值损失测算时,本集团进行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 准备。这些减值准备反映了单笔贷款或类似贷款的组合,其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现值之 间的差异。对于金额重大的贷款,本集团采用单独评估的方式进行测算,对于金额不重大 的相似贷款的组合,采用组合评估的方式进行测算。 对于采用单独评估方式进行减值损失测算的减值贷款,对其未来现金流的估计是至关重要 的。可能影响该估计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定借款人财务信息的详尽程度、借 款人同行业竞争者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行业发展趋势与特定借款人未来经营表现之间的 相关度等。由于中国仍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期,因此上述因素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较成熟市场 更难于判断,在进行未来现金流的估计时,评估上述因素所造成的影响需要依赖高度判断, 尤其是对于新增领域的贷款而言。 对组合评估减值损失的测算需要高度依赖判断,对于组合中单笔贷款的预计现金流尚未发 现减少的贷款组合,本集团对该组合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迹象进行了判断。发 生减值损失的证据包括有可观察数据表明该组合中借款人的支付状况发生了不利的变化 (例如,借款人不按规定还款),或出现了可能导致组合内贷款违约的地区经济状况的不 利变化等。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组合,管理层采用与此类似资 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本集团会定期审阅对未来现金 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贷款减值损失和实际贷款减值 损失之间的差异。本集团对进行减值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进行评估时,已经考虑了本 集团运营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不确定性产生的影响,并作出了适当调整。 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二)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向市场询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没有活跃交易 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近期公平 市场交易价格,可观察到的类似金融工具价格,使用风险调整后的折现现金流量分析,以 及普遍使用的市场定价模型。本集团对衍生及其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模型尽可能使 用可观察的市场数据,例如:利率收益率曲线,外汇汇率等。使用估值技术计算出的公允 价值会根据行业惯例,以及当期可观察到的市场交易中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价格进行验 证。 本集团通过常规的复核和审批程序对估值技术所采用的假设和市场预期进行评估,包括检 查模型的假设条件和定价因素,模型假设条件的变化,市场参数性质,市场是否活跃,未 被模型涵盖的公允价值调整因素,以及各期间估值技术运用的一致性。估值技术经过有效 性测试并被定期检验,且在适当情况下进行更新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及债券减值是否需转回。减值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 本集团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与信用事件相关的公允价 值变动的程度,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 信用评级、违约率、损失覆盖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集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将具有固定或可确定支付金额并且到期日固定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一分类涉及重大判断。在作出相关判断时,本集团会 对其持有该类债券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 5 预计负债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会判断是否因过去事项而形成现时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同时 判断履行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并确定该义务金额的可靠估计数及在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6 退休福利负债 本集团已将部分退休人员和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员工的福利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 用的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贴现率、养老金通胀率、 医疗福利通胀率和其他因素。管理层认为这些假设是合理的,且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 变化将影响其他综合收益(或当期损益)和负债余额。 2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续) (二)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7 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 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 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8 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的判断 当本集团承担或有权取得一个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 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可变经营回报,并有能力通过本集团对该实体所持有的权力去影响 这些回报,即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时,该实体为本集团的子公司。在判断本集团是否对 某个实体拥有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目前可实现或转换的潜在表决权以及其他合同安排 的影响。子公司于实际控制权转入本集团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于本集团的控制停止时不 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 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 增值税(1) 按应税收入的6%~17%,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1) 按应税收入的 5%计缴营业税。 城巿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1)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本行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六 子公司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业务性质及 持股/ 年末实际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延庆村镇银行”)(1) 北京 30.00 商业银行 33.33% 10.00 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浙江文成”)(1) 浙江 50.00 商业银行 40.00% 20.00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中加基金”) 北京 300.00 基金管理 62.00% 186.00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北银租赁”)(2) 北京 3,100.00 金融租赁 64.52% 2,000.00 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秀山”)(3) 重庆 40.00 商业银行 51.00% 20.40 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永川”)(3) 重庆 80.00 商业银行 51.00% 40.80 (1) 本行在延庆村镇银行及浙江文成董事会占有多数席位,为上述两家村镇银行的实际控制 人。 (2) 2016 年 4 月,北银租赁引入投资者,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 亿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2.2 亿元,本行持股比例由 100%下降至 64.52%。该事项引起本集团合并报表中资本公积增加 人民币 1.08 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 12.12 亿元。 (3) 2016 年 7 月,北京银行分别出资人民币 2,040 万元和人民币 4,080 万元设立重庆秀山和 重庆永川,持股比例达 51%。截至 2016 年末,北京银行已支付全部投资款项,上述两家 村镇银行在试运营过程中。 3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库存现金 3,317 3,355 3,305 3,346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 149,893 135,674 149,776 135,569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12,753 14,037 12,735 14,020 存放中央银行其他款项 322 116 322 116 合计 166,285 153,182 166,138 153,051 本集团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该等存款不能用于本集团的日常经营。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 13.5%(2015 年 12 月 31 日: 14%);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 5%(2015 年 12 月 31 日:5%)。本集团子公司存款 准备金缴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存放境内银行 207,936 261,932 204,620 261,341 存放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2,239 3,378 2,193 1,508 存放境外银行 906 792 906 792 小计 211,081 266,102 207,719 263,641 减:减值准备 ( 146 ) ( 149 ) ( 146 ) ( 149 ) 净值 210,935 265,953 207,573 263,492 减值准备变动 2016 年 2015 年 合并及本行 合并及本行 年初余额 149 149 本年转回(注释七、44) ( 3) – 年末余额 146 149 3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拆出资金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拆放境内银行 2,622 23,735 2,622 23,735 拆放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68,575 64,079 74,335 71,519 拆放境外银行 1,395 1,358 1,395 1,358 小计 72,592 89,172 78,352 96,612 减:减值准备 ( 212 ) ( 219) ( 212 ) ( 219 ) 净值 72,380 88,953 78,140 96,393 减值准备变动 2016 年 2015 年 合并及本行 合并及本行 年初余额 219 223 本年转回(注释七、44) ( 7) ( 4) 年末余额 212 219 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债券,按发行人 —政府 1,262 1,599 1,262 1,484 —政策性银行 7,125 1,973 7,125 1,973 —金融机构 27,373 7,264 27,373 7,264 —企业 5,042 5,536 5,042 4,935 其他 150 150 – – 合计 40,952 16,522 40,802 15,656 上述金融资产无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3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衍生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负债 本集团以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目的而叙做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如下: 货币远期交易,是指本集团已承诺在未来某一时点买卖外汇的交易,包括未交割的即期交 易。 货币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的两种货币的本金。 利率掉期交易,是指交换不同现金流的承诺,掉期的结果是不同利率(如固定利率与浮动 利率)的交换,而非本金的交换。 资产负债表日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仅提供了一个与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 公允价值的对比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 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相关的外汇汇率和市 场利率的波动,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可能产生对银行有利(资产)或不利(负债)的影响, 这些影响可能在不同期间有较大的波动。 本集团和本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未到期合约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本行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汇率衍生金融工具 —货币远期 5,863 69 ( 61 ) —货币掉期 8,673 80 ( 81 ) 利率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掉期 38,020 61 ( 88 ) 合计 210 ( 230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本行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汇率衍生金融工具 —货币远期 3,257 47 (34 ) —货币掉期 4,501 47 (31 ) 利率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掉期 22,830 43 (31 ) 合计 137 (96 ) 3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债券,按发行人 —政府 20,342 19,065 20,342 19,065 —政策性银行 39,923 11,706 40,028 11,706 —金融机构 10,486 4,579 10,486 4,579 —企业及其他 11,887 20,212 11,827 20,024 债券小计 82,638 55,562 82,683 55,374 票据 55 83,210 55 83,210 小计 82,693 138,772 82,738 138,584 减:减值准备 ( 50 ) ( 50 ) ( 50 ) ( 50 ) 净值 82,643 138,722 82,688 138,534 减值准备变动 2016 年 2015 年 合并及本行 合并及本行 年初余额 50 54 本年转回(注释七、44) – ( 4) 年末余额 50 50 7 应收利息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应收债券及其他投资利息 5,937 4,732 5,923 4,709 应收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 3,326 2,922 3,322 2,919 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 3,454 3,313 3,501 3,382 合计 12,717 10,967 12,746 11,010 3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应收利息(续) 应收利息变动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年初余额 10,967 8,981 11,010 8,933 本年计提 76,246 78,996 75,201 78,085 本年收到 (74,496 ) (77,010 ) (73,465 ) (76,008 ) 年末余额 12,717 10,967 12,746 11,010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本行 本行 公司贷款和垫款 —贷款 618,711 560,774 597,935 537,400 —贴现 27,454 25,285 27,454 25,285 小计 646,165 586,059 625,389 562,685 个人贷款 —住房贷款 176,147 123,150 176,147 123,149 —个人消费贷款 16,455 18,327 16,333 18,204 —个人经营性贷款 61,140 47,854 60,247 47,037 小计 253,742 189,331 252,727 188,39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899,907 775,390 878,116 751,075 减:贷款减值准备 —公司贷款和垫款 —单项评估 ( 5,570 ) ( 5,108 ) ( 5,390 ) ( 4,992 ) —组合评估 ( 18,711 ) ( 16,799 ) ( 18,253 ) ( 16,455 ) —个人贷款 —组合评估 ( 7,671 ) ( 5,566 ) ( 7,644 ) ( 5,541 ) 小计 ( 31,952 ) ( 27,473 ) ( 31,287 ) ( 26,988 )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值 867,955 747,917 846,829 724,087 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释(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按行业分布情况列示如下: 合并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公司贷款和垫款 —制造业 112,443 12 99,919 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6,469 10 66,921 9 —房地产业 83,263 9 80,517 10 —批发和零售业 77,339 9 71,147 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1,850 7 58,767 8 —建筑业 54,478 6 47,360 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526 4 40,106 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367 3 24,223 3 —采矿业 19,125 2 17,258 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102 2 15,157 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769 1 8,113 1 —住宿和餐饮业 6,626 1 6,318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173 1 4,837 1 —农、林、牧、渔业 5,701 1 7,535 1 —其他 11,480 1 12,596 2 小计 618,711 69 560,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