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会计机构揭秘企业财务造假背后推手
2021-04-01上一篇 : 观察税务局是如何查到你的?寻找上市公司的税收“软肋”|下一篇 : “辞退福利”是什么?它的所得税这么算
商道会计机构讯:
近年来,上市企业企业财务造假现象频发,一波企业倒下又一波财务造假企业接踵而至!
化过妆的上市企业财务报告,掩盖的再完美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审判!
为何财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难道企业对法律都无所畏惧吗?
商道会计培训机构接触过一个案例,观者看到最后 均能心领神会其间的玄机:
上市企业虚增1.23亿业绩额,虚增1810万元利润,“扭亏为盈”却输了董事长、总会计师、商务经理等整个阵营……
为了实现公司年度报告盈利指标,A上市公司副董事长王钢(化名),授意公司总会计师李军(化名)、能源公司总经理唐冕(化名)等人与其他公司无实物交割、延期结转成本来虚增收入和利润。
先是董事长王钢施压于业绩最好的能源公司总经理唐冕,让其好好为A公司业绩做贡献。唐冕曾授意商务经理蒋铭,作虚假合同、单据等虚假贸易材料;A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赵乾,负责虚假贸易合同审核及资金流转;A公司总工程师、采购负责人王强,负责虚假采购合同审批;A公司总会计师李军,负责虚假贸易合同审批并把虚假数据编入2014年财务报告中。
董事长王钢大力调动了负责采购、销售、法务和财务等各环节人推进虚假贸易,为公司虚增1.2亿元业务额,虚增利润1810万元,将公司2014年财务数据亏损披露为盈利。2015年3月,董事长王钢及高层管理人员明知虚假数据的财务报告,却仍进行签字确认,并对外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终判:
1. 上市公司董事长王钢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判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 总会计师李军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判刑8个月,缓刑1年,罚款10万元。
3. 能源公司总经理唐冕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与前罪合并判刑11年,罚款110万元。
4. A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赵乾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款5万元。
5. 能源公司商务经理蒋铭,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罚款5万元。
6. 采购负责人王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罚款3万元。
看完上述案例,一起思考一下,为何上市企业财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
相信看完终判,也许就能秒懂了吧!
商道会计机构认为,实则还是,造假的钱太好赚,造假成本太低,造就了如今上市企业造假频出不穷的现象!
2020年3月1日最新《证券法》已实施运行,其中已经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处罚,从最高可处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
商道会计机构认为,在新旧法规衔接时间里,或许某些程度上能遏制财务造假的发生,但是还是有必要给财务造假的上市企业再度施压,除了经济上的罚款,更要要求财务造假的上市企业强制退市并承担刑事责任,或许才会真的起到畏而远之的作用!
(图文丨商道会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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