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证领取新增15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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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全国初级会计又15个地区发出领证通知,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地区吧!
更多领证通知:
辽宁营口
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已经确定: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31日,请通过审核的2018年初级会计考生,携带学历(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5房间领取初级会计证书。
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自行查询),现将领取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领取证书须携带材料及要求
(一) 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审现场无法确定证书真伪的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二) 身份证原件。
(三) 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 领取地址
营口市 西市区青花大街2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县社保大楼,民政局路南)905房间
三、 领取时间
10月17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于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领取。
四、 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政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辽宁锦州
辽宁省锦州市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通过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锦州市市府路68号;领取初级会计证书。
关于发放锦州考区2018年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1)。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5、他人代领,必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领取证书时间
每周一、二领取,上午8:30— 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咨询电话:3872302。
四、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座215室)。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二)考生本人填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表格”,详见附件1)1式3份, 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资料下载”模块下载。表格“照片”栏需上传与考试报名时的同底彩色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与本人填写的表格一同彩色打印。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前,请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到本人所在的市(县、区)财政局。各设区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请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首页进行查看,各县(市、区)财政局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咨询所属设区市财政局。区直考区考生请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1楼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二)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收集所管辖县(市、区)财政局报送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相片是否与初级职称证书照片为同一底片,相片清晰度是否合格。并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经过审核的表格和未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的证书提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提交表格和证书时,请一并提交附件2(情况说明)材料,情况说明的内容不限于模板所列内容,任何需要说明的情况均可进行说明,包括对于证书办理流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收到材料后,与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信息核对,在表格上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专用章(会计)”。
(四)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将加盖印章的表格发回各设区市财政局,各设区市财政局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办证人员。
(五)凡未在上述时间及时递交材料影响证书领取的,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联系补办事宜。
(六)对于办证人员较多的县(市、区)财政局,为了加快办证流程,经报告所属设区市财政局同意后,可直接携带收集的申请材料到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办理用印手续。
吉林省
吉林省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领取,请通过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会计证书。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初级会计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0431-89865971。
2、吉林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1室(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0432-62049102。
3、四平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领证地点: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0436-3219892。
8、延边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9、松原地区考生领证地点: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602室(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考生领证地点: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财政局207室),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考生领证地点: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4-6869019。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合格证书、考生信息表(存放个人档案中)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2018年10月22日
山西晋中
山西晋中2018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已经公布,请晋中考区参加考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领取。详情如下:
晋中考区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领取工作即将开始,请在晋中考区参加考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领取,妥善保存。
一、领取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领取地点
各报名点所在地财政局
三、注意事项
1、领取证书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3026373
晋中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山西省
山西省直2018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26日、29日,发证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30号山西工美大楼五层510室。详细时间及注意事项如下:
山西省直考区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山西省直考区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领取工作即将开始,请在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或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考点参加考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领取,妥善保存。
一、适用考生
已向省直考区提交相关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初级考生。通过所在高校统一审核的考生,与所在学校联系领取资格证书。
二、时间
2018年10月25日、26日、29日(27日、28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30号山西工美大楼五层510室
四、咨询电话
0351—4188021
五、注意事项
1、领取证书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资格证书。
2018年10月19日
浙江湖州
参加2018年度浙江湖州初级会计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进行申领。详情如下:
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纸质证书申领的通知
广大考生:
参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网址:http://jk.zjks.com:9090/)进行申领。
申领流程:注册账号(需要上传本人身份证件电子版)——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相关联系方式必须为本人)。
申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快递采用到付方式,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领,谢谢合作!
注:由于会计初级合格人数过多,快递邮寄时间较久,请耐心等待。为保证快递安全,11月11日—11月18日、12月12日—12月18日,只申请不邮寄,敬请谅解!
如咨询证书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人社厅人事考试部门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山西朔州
山西朔州发布关于领取2018年初级会计证书、资格登记表的通知,领取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6日,详情如下:
朔州市会计服务中心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资格登记表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发放工作即将开始。参加朔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身份证领取。
以上证件如需要他人代领,需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领取时间:10月22日–10月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电话:0349-2161904
领取地址:朔州市财政局(民福东街5号)221室。
2018年10月18日
江苏徐州
江苏徐州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在7月5日前通过第一批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在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证书。详情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在7月5日前通过第一批现场资格审核的徐州考生,于2018年10月19日-11月30日,在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证书。如委托他人领取,须本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持授权书、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南昌
南昌考区发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补发(换发)相关事项及所需材料的通知,详情如下:
南昌考区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相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规定,结合南昌实际,现将南昌考区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的补发(换发)相关事项及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1、考生本人出具的《个人补发(换发)证书申请》。
2、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
3、《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的“下载中心”板块中下载,可填写或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则由档案保管部门盖章,例如人才交流中心)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2017年后取得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供此表。
5、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6、属遗失证书补办的,需提供刊登《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并将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该声明要求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如南昌日报),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或管理号)等信息。
属证书换发的(如现有证书信息错误等),只需提供原证书,无需登报声明。
7、受理时间: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证书补发(换发)季度性上报的时间安排,南昌考区证书补发(换发)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这四个月初的前三个工作日。
8、受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17楼1719室
联系电话0791-83960153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8年10月17日
贵州铜仁
贵州铜仁初级会计证书发证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30日,请初级会计考生及时领取。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已下发到我中心,为更好的服务考生,让大家能及时便捷的领取到资格证书,此次证书按“邮寄(顺丰快递)、现场发放和预约领证”三种方式发放。凡在铜仁市报名参加2018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不同的方式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邮寄(顺丰快递)
需要此项服务的考生,见通知后与我中心联系,将 “居民身份证”与填好的“承诺书”扫描为清晰的图片以邮件附件方式(所有图片资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到trkszx@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方式:“2018会初+姓名”。我中心将按时间段统计后,联系快递部门,按考生提供的邮寄地址寄出,寄达后请注意签收。
邮寄费用由考生承担,证书寄达后,由考生直接支付给快递人员,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现场发证
本人领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代人领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授权委托书
1、发证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假日除外)
2、发证地点
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市人社局6楼考试指导中心)
三、预约领证
既不愿意接受快递专寄服务,又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来现场领取的,可提前与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申请预约领取证书,在预约时间按本通知领证要求,带齐资料前来领取。
四、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保存,一证一表。领取后由个人如实填写并送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和遗失人社部门不再补发。
领证咨询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兰州市
2018年度兰州市初级会计证书于2018年10月11日起开始发放,领取人员需提供考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件。具体通知如下:
2018年度兰州市会计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开始发放
2018年度兰州市会计初级职称资格证书于2018年10月11日起开始发放(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发放),领取人员需提供考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领取人员带齐所需资料于每个工作日在兰州行政学院(雁南路2400号)402房间现场领取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8270619。
如需代办,除带齐相关资料外,还需携带办理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办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员花名册。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证书尚未开始办理,办理时间等待兰州市人社局官网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2018年10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初级会计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原件申领。详情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
自治区直属考区考试合格考生从即日起每周二、周三(正常工作日)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领取证书。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原件。领取合格证书没有截止期限,回执表丢失的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代领。
呼和浩特考区考试合格考生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708房间领取证书。
自治区其他考区考试合格考生请与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领取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陕西杨凌
参加2018年陕西杨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8至10月31日领取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安排,现将杨凌示范区领取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18年陕西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领证时间
2018年10月18-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三、领证地点
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的需持领取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证书快递:在杨凌地区以外工作或学习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快递证书,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委托快递公司邮寄证书,邮费到付,由考生自行承担。
系统入口: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请点击阅读原文直接进入入口!!!)
联系电话:87035350 87035503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湖北洪山
由湖北洪山区2018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通告获悉,洪山区此次共有5582人通过考试并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2018年10月18日开始发放,详情如下:
洪山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通告
根据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18〕9号)及武汉市会计考办的有关精神,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证书发放工作由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洪山区财政局的考生。我区此次共有5582人,通过了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证书发放地点及时间
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到相应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领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09号(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机关大楼二楼会计科)
联系电话:027-87406820。
发证时间:从2018年10月18日开始,法定工作日时间内领取,有效领取时间5年。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工作人员较快地查找到本人的证书,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从而准确地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如果考生忘记了自己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不知自己应到哪里领证,考生可登录武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看“会计资讯”栏目,查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忘记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五、关于以前年度证书的发放
我区2017年及以前年度证书(含初级、中级)仍由武汉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发放。
查询网址:武汉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
(网址:http://www.whptc.org/)
咨询电话:027-83919126。
六、其它
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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