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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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军「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2期
小微企业关系千万家庭、亿万就业、社会稳定。金融部门历来重视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取得积极成效。后新冠肺炎疫情时代,需要深刻分析小微企业融资新需求,科学把握小微企业融资新动向,以系统思维强化各方联动,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取得新进展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迅速出台系列金融政策,多措并举精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明显效果。
政策保障精准到位。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和10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贷政策指引等,形成了精准直达、长短结合的政策组合。广西在疫情暴发初期即推出“复工贷”,突出“到期延、存量续、总量增、利率降”,配套10亿元财政贴息,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临时周转难题。随着疫情防控向常态化转变,广西又接续推出“稳企贷”,聚焦保市场主体,做到“应延尽延、应贷尽贷、应续尽续”,支持53万户企业走出困境、恢复发展,其中小微企业7万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45万户。
机构定位清晰明确。广西各金融机构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运用资金成本低的优势,安排专项转贷资金5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3.17%,低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29个基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业务品种多元化、资金调度快等优势,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其中建设银行广西分行推动“小微快贷”落地实施,累计发放贷款569亿元,支持小微企业4.1万户。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利用网点多、渠道广的优势,成为服务小微的“主力军”,其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占到广西同类贷款的六成。
产品贴近企业需求。为了减少抵质押物依赖,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和金融科技建设,释放数据生产要素价值。一是信用贷款增多。多数银行开办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线上全流程”信用贷款创新产品;线下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开发了以快递订单、POS机流水、出口退税单等为依据的信用贷款,平均利率仅4.4%。二是放款进度提速。小微企业信贷创新产品办理时间大幅缩减,部分机构实现审批放贷当天办结。三是跨界融合加快。引入政府、保险公司、核心企业等外部资源为企业增信,推出了深受小微企业欢迎的“微链贷”“人保小额贷款”等产品。
扩面降价效果明显。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背景下,广西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获贷户数逆势上升,首贷比率、信用贷比率、无还本续贷比率等指标持续提升。同时,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息外费用呈现双降趋势。2020年9月末,广西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和覆盖面分别为18.41%和12.88%,分别同比提高11.94个和2.38个百分点;9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7%,比年初下降90个基点。2020年前三季度,广西银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速同比降低2.68个百分点。
融资难和融资贵得到初步缓解。积极建立金融顾问制度,不断向基层下沉和延伸金融服务,面对面为企业讲解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让企业应享尽享。同时,巩固深化区市县三级融资集中对接活动定期举办机制,增进银企互动,帮助企业获贷。调查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广西小微企业融资满足率同比提高16.36个百分点。
把握小微企业融资新动态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是动态发展过程,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差异性。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出现供给分层特点,贷款扩面降价区间呈现收敛趋势,“几家抬”用力方向有所调整,应对疫情的各项激励政策逐步退出,这些新变化所产生的效应值得关注。
- 金融机构定位和服务出现分化
融资供给分化:银行体系“难而不贵”与非银行体系“贵而不难”并存。当前,银行体系贷款利率普遍低于正常经营企业可接受的财务成本范围,且在政策和金融科技双带动下,呈持续下降趋势。由于银行体系未能有效解决尽职免责问题,会贷、愿贷、敢贷机制未得到健全,小微企业在银行体系内贷款主要体现为难。而小微企业融资贵更多体现在非银行体系,如影子银行、小贷公司和民间融资等,其利率普遍超过8%,部分甚至达到“高利贷”性质。尽管非银行体系融资贵,但解决了部分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长尾客户融资需求。
融资价格分化: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高于大中型企业,中小银行利率高于大型银行。一方面,小微企业风险溢价高于大中型企业,其借贷成本也相应较高。另一方面,由于信用水平、资金来源、服务对象、风险管理水平以及服务方式不同,中小银行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普遍高于大型银行,导致其利率普遍高于大型银行。例如,广西某法人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近80%,主要通过线下拓展客户,获客成本高、风险溢价高;而某国有银行广西分行普惠小微贷款线上业务占比达90%,贷款不良率控制在1%以内,其平均利率较前者低约1.5个百分点。银行服务方式和利率水平差异,将推动优质小微客户向国有大行集中,可能导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客户趋于劣化,若缺少优惠政策支持来弥补风险损失,将降低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积极性与可持续性。
- 贷款覆盖面和利率逐步收敛到合理区间
从理论上讲,存在有效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都应得到贷款。但现实中,有效信贷需求可分为应贷小微企业和可贷小微企业:应贷小微企业完全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它们正常经营,有贷款意愿,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盈利,经营年限长于4年;而可贷小微企业存续期较短,盈利能力稍弱,申请贷款时如果银行进行合理化管理,它们也可以获得贷款支持。应贷企业覆盖率和可贷企业覆盖率决定着贷款扩面的下限和上限。调查显示,广西48万户小微企业中,属于可贷的约为12.6万户、属于应贷的约为6.4万户,即贷款扩面合理区间的下限为13.3%、上限为26.3%。
贷款利率由管理成本、风险溢价、资金成本、预期利润率决定:下限为银行保本经营时的利率,即管理成本+风险溢价+资金成本;上限为银行可以获取合理利润的利率。如果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预期利润率为1%,由此测算出广西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区间的下限为5.69%、上限为6.69%。再贷款、直达实体经济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和资金成本,其利率政策区间可调整为下限5.01%、上限6.01%。当然,不同类型银行资金来源与管理效率存在差异,其贷款利率的合理区间也各有不同。
当前,广西小微企业贷款实际覆盖率为12.88%,低于测算的合理区间下限0.42个百分点,扩面空间仍然较大;而小微企业5.07%的贷款利率略高于贷款政策利率下限0.06个百分点,降价空间比较有限。实践发现,只有当贷款利率处于合理区间时,扩面效果才更为显著。因此,对于信用风险和管理成本更高的金融机构,应允许其适当提高利率以推动贷款扩面。
- 大数据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扩面降价
金融科技发展有助于扩大贷款覆盖面。金融机构通过收集处理小微企业非结构化数据,可以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等问题,更好地匹配贷款成本收益,提高服务质量,防范道德风险发生。然而,由于我国小微企业大量基础数据由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分别掌握,系统之间尚未实现数据共享,社保、司法、环保等政务信息未对金融机构完全开放,银行数据大都来自行内存量客户信息和部分政府部门公开信息,渠道结构相对单一。为了提高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得性,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协同推进数据交换,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于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
大数据有助于企业增信并降低融资成本。信用等级不高、抵押担保不足一直是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有助于为企业增信,提升企业信贷可获得性。人民银行于2020年6月成立长三角征信联盟,牵头搭建“长三角征信链”,利用区块链技术推动长三角征信一体化,将跨省、跨领域数据信息全量呈现,大大提升了小微企业融资征信服务效能,有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几家抬”政策方向出现新变化
财政金融联动方式发生转变。长期以来,我国财政金融联动方式主要体现为银担合作和贷款风险补偿。经过改革探索,当前更多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企业融资需求。财政贴息撬动贷款倍数更高,激励银行效果更好。比如,国家对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进行贴息,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不高于1.6%,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为97倍。2020年广西实施“稳企贷”贴息贷款政策,财政资金对贷款的撬动在50倍左右,远高于风险补偿10倍和融资担保2.6倍的杠杆效应。
外部监管考核和服务得到优化。在监管部门引导下,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尽职免责和小微企业信贷激励机制,信贷人员愿贷敢贷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为了破解小微企业首贷难题,广西成立了广西(南宁)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有效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扩面。2020年10月末,广西金融机构贷款“垒小户”比率下降至5.34%,为近年来最低。
小微企业内源融资严重不足。从现实情况看,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很大程度上是内部资金紧张和外部融资困难相互作用的结果。市场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不畅、多元盲目扩张等因素导致企业经营恶化、内部资金紧张。这既降低了小微企业信用资质,又增大了外部融资的难度。此外,商业信用拖欠也导致小微企业内源融资困难。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核心企业在供销方面拥有绝对话语权,通过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等方式,占用上下游小微企业生产资金,加剧小微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小微企业补充资本渠道急需扩大。一方面,小微企业自有资本金投入不足。部分小微企业主因难以判断企业经营前景,担心企业破产后会过多牵连个人资产,不愿意足额投入资本,更多是以股东借款的有限责任方式运营企业,变相提高了企业负债率;还有一些关联小微企业间业务往来或相互借贷行为较多,造成小微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加剧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补充小微企业资金的机制有待改善。在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较好的国家,政府均通过风险投资增加小微企业资本。例如,德国政府通过一系列国家资助项目,采用公私合营方式,增加风投基金数量和投资规模,支持风险资本直接资助初创企业。我国虽成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但目前仍存在机制不灵活、受益面过小等问题,对小微企业“强身健体”效果并不明显。
- 激励政策效果的延续性值得关注
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推出以来,小微企业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中的受益比率显著高于其存量贷款占比。截至2020年10月末,广西普惠小微延期还本付息金额占全部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33%,高于普惠小微存量贷款占比19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中,央行购买达标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40%的本金;两项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大幅降低银行成本,进而使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1~2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一些中小银行也反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量增加,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迟了风险暴露时间,加速资本消耗。据测算,延期贷款中10%以上将在2021年劣变为不良贷款,这无疑会加大银行的风险处置压力,降低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影响延期政策的可持续性。
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方向
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担保、评估等机构的规范与监管,健全定价制度;加强对小贷公司、典当行、影子银行等机构的风险定价引导和监管,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与通报力度。强化银行体系专项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不同类型银行在资本规模、科技手段、资本市场参与度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测算各机构的扩面与降价合理区间。设立小微企业融资差异化考核标准,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建设互联互通的增信体系。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扩面作用。推动各类全国性征信平台以及征信机构作为节点接入“长三角征信链”,扩大数据共享覆盖面。同时,地方政府应加快完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税务、司法、环保等企业数据信息进行归集整理,打造涉企“融资需求信息+信贷数据+替代数据”的互联互通新模式,实现企业多元数据的一站式查询,便于银企对接。
发挥“几家抬”工作合力。完善金融多层次体系结构,充分发掘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源优势,持续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引导法人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合力。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规范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等对接资本市场,加大创新力度,设计和推出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股权和债权融资品种。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于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暂遇困难但无逃废债倾向的小微企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鼓励其开展自救转型。
提升小微企业承贷能力。在提供贷款贴息和信贷担保等资金支持的同时,政府还应在创业指导、技术援助、专业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公司治理和投融资能力。不断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投资机制,发展地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投资或股权形式扶持初创期小微企业,为企业补充资本、扩大规模、撬动杠杆提供支持。小微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融资观念,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避免过度举债或多头举债。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考核督促力度,引导其减少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主动对接供应链融资,协助解决小微企业技术、设备、资金等困难。
探索建立长效政策机制。做好特殊时期出台的激励政策接续安排,探索建立货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创新具有撬动作用的直达工具。例如,对小微和信用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银行提供资本补充工具,充分调动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优化税制改革,对小微企业实行结构性减税,强化贷款贴息政策力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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