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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财务报表报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
自2018年2月1日申报期起,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编报改为按季编报。
二、财务报表报送注意事项
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种类和报送期间应与金税三期系统中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一致,若申报时出现财务报表种类和报送期间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更正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26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53号)要求,取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结构明细表》,并修订“一表集成”相关内容和功能。一般纳税人申报功能菜单显示如下: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结构明细表》不再显示。
详细填报流程请纳税人查看申报流程指引: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加一窗式比对环节
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平台,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查看到提醒信息,阅读完毕,点击“确定”按钮,纳税人可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报表的填写,报表填写完毕点击“确认申报”,系统提示如下:
平台自动将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信息发往一窗式比对系统,请纳税人增值税确认申报后,及时使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发票上报汇总及远程清卡(或至办税厅抄报税)。2018年2月申报期试运行期间,不符合比对规则的申报将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展进一步核实。全部规则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3、财务报表部分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的通告》,网上办税平台调整为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为依据,向纳税人提供财务报表采集权限。如纳税人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为按季报送,则平台在1月、4月、7月、10月申报期提供报送权限,增值税申报时需先进行财务报表采集;其他月份不再提供,同时增值税申报时不做强制报送的校验。
4、申报签章模式调整
为提高电子签章效率,自2018年2月1日起,网上办税平台调整了申报表电子签章顺序,将在申报过程中签章调整为申报成功后,事后签章。平台新增“申报表签章”模块,网上申报成功写入金三核心征管后,可以在征期内或征期后,在“申报表签章”模块对申报成功的各税种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进行电子签章。
4.1签章
纳税人按照各税费种正常填报流程填写,填写表单后确认申报。申报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申报表签章”功能。
点击左侧功能操作区“申报表签章”,弹出申报表签章页,如下图所示:
说明:本列表显示的内容为当前已经申报成功的数据。
“签章”:点击签章按钮可对本行业务进行签章操作,点击后弹出申报表签章页面,如图:
系统自动加载PDF文件,自动签章,签章后自动保存,保存后弹出保存成功提示。
点击“关闭”按钮,可关闭当前页面。
点击“验章”按钮,可查验当前签章文档是否有效。
4.2查看
“查看”: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本行业务的签章文档。如下图所示:
点击 “关闭”按钮,可关闭当前页面。
点击 “验章” 按钮,可查验当前签章文档是否有效。
点击 “打印”按钮,可打印当前签章文档。
说明:签章按钮在申报完成之后或归档失败时,显示为可操作状态。
查看按钮是在对本业务签章后,即可显示为可操作状态。
5、更正申报功能
按照总局“放”、“管”、“服”改革部署及要求,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端增加更正申报功能,网上办税平台税务局端设置审核岗和受理岗受理此项业务。目前已实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税款无变化)报表更正功能,其他税费种的报表更正功能将陆续实现。
5.1申报表更正
纳税人点击左侧菜单“网上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报表种类、所属期起、所属期止,点击查询,如更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下所示:
选择所需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申请”,如下图所示:
填写申报扣款状态、更正情况说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如下:
可更正的申报表列示如下:
分别填写所需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校验”按钮,系统提示校验信息,如校验通过提示如下:
提示校验通过后,才可进行“提交”。
5.2申报更正情况查询
更正信息可通过“申报更正情况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点击右侧“查看”按钮,可查看申请更正结果。
申报更正数据需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受理通过后,才可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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