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初体验之:所得税会计其实并不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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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在事务所已经两年,确实有学到东西,但又不及期待的那么多,尽己之力,予以总结,愿对大只小只的审计猿有点点启发。今天讲一讲所得税会计,尽可能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话语,在严谨性方面或许有些疏忽,还望大家批评指正,互相学习。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般涉及到四个会计科目: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今天先讲一讲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及其关系。
层次一: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的含义及计算过程
所得税费用是服从于会计的,即按照会计准则计算,企业按照谨慎性、权责发生制、配比等原则确定利润总额,然后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计算因承担企业所得税而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出金额。如此说来,所得税费用就应该等于企业的利润总额*适用税率,但这个时候,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某些收入从始至终不用交税,某些费用从始至终不得抵扣,即所谓的“永久性差异”,比如说财政拨款即为不征税收入,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抵扣。这部分永久性差异*适用税率的金额永远都不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故应该将这部分永久性差异从计算所得税费用的基数中扣除,公式如下: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或-永久性差异)*适用税率。
应交所得税科目是服从于税务的,其遵循实际发生原则、不侵蚀国家税基原则及收付实现制等原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要求予以确认,故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应该在会计确认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所得税法的要求考虑永久性差异及暂时性差异的调增或者调减,最终得到计算应交所得税的税基,即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适用税率。
层次二:从会计角度理解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的差额
上面已经知道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了,很明显,两者之间是有差异的,学会计的人都知道,会计中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所以这个差异应该放在哪里呢?
从会计角度出发,所得税费用就是企业因承担企业所得税而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出金额,这个是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费用确认规定的,但是税务局收取企业所得税的时间点和企业确认费用的时间点会有差异,从而导致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应交所得税科目有差异,下面举两个例子来看一下这种差异。
先看一下所得税费用 > 应交所得税的情况:
比方说计算出来的2018年所得税费用金额为100元,应交所得税金额为80元,在企业看来,这100元就是这个时点企业要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但税务局说按照税法规定这次就是只收80元,硬要把20元退还给企业,企业没办法,只能收下这20元,然后挂个对税务局的负债。税务局还说了,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必须要和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用真金白银交给税务局的钱一致,那企业就新增了一个科目,叫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此表示欠税务局20元钱。即
借:所得税费用100
贷:应交所得税8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
再看一下所得税费用 < 应交所得税的情况:
比方说计算出来的2018年所得税费用金额为100元,应交所得税金额为130元,在企业看来,这个时点企业要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为100元,但税务局就是不愿意,说按照税法规定你必须交130元,企业没办法,只能先把130元交上,然后挂一个对税务局的债权,名字叫递延所得税资产。
即:
借:所得税费用1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
贷:应交税费130
作者按:希望今天的小总结对理解所得税会计有点点帮助啊,下篇文章再具体讲讲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以及所得税会计的一些比较难懂的点。
(转载来源:审计点滴,ID:Helly2016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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