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万能筐?巧避涉税风险!商道会计机构的老会计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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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会计准则下,\”其他应收款\”增加了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使“其他应收款”变成绚烂多彩的“万能筐”!
因此,他们都有个习惯,
如果有不太好解释的回扣返利、
无发票的活动费、特殊的劳务费、
老板挪用的资金、收不回来的钱等特殊的,
说不清道不明的业务,
都能以“其他应收款”的名目处理!
“其他应收款”就是“万能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但是这样却很容易引起税局和证监会“关注”!
近日,有家企业就因“其他应收款”而被证监会无情的“关注”了:
北京某酒业公司的半年度报告中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金额少计近7402万元,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嫌疑,于是接到了证监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公司主要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一、账和实际不符的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
二、用利润分配冲抵其他应收款;
三、知悉资金占用详情,但半年报不披露。
北京证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相关财务人员处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和警告处理。
“税务严打”的大环境下,税局和证监会严密监测【其他应收款】的信息漏洞。你们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信息有漏洞吗?快“补”一下吧~
1、凭票入账非找替票入账
会计人员“凭票入账”,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发票报销,找替票报销,这属于违法行为,会有法律责任的。会计人员不要再玩票了,真实记账最保险!
2、没发票也能入账
如果费用果真发生了,无发票入账时能提供收据、小票等也可以。
如实在不行,就找税务局代开!无票打折的小便宜别占了,把公司和自己全坑了
3、真实发生但无法证实的费用,有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无发票无证据的挂账,可以直接作为费用处理,但此类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还可能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4、计提坏账
其他应收款也可以计提坏账。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属于费用的需费用化;
属于薪酬、分红的,应补交个税;
实在收不回来的借款(比如,员工因离职了收不回来的款项),会计做账时可计提坏账。
注意,计提的坏账,税务可能不认可,但在汇算清缴时要记得纳税调整。
5、股东大额借款
为了逃避个税,把有些股东的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税务要重点处罚的!!
另一种情况是,股东把钱抽走了,如果当年没有还借款,也没法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 ,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扣除个税的。
6、隐匿收入
为逃税而在其他应收款中,先出现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的方式,把销售收入放在这里,此类处理违法,建议赶紧收手!
互联网+财税时代,多部门大数据交叉对比,就能多方位的监管下到企业账户的情况,尤其是虚假做账的申报,后果很严重!
企业要规范财务制度,“其他应收款”雷区不要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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