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个人涉税问题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您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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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是“税收宣传月”,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咱们章贡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个人涉税的相关问题,值得收藏哦~~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哪些企业可以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下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如何计算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否享受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账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对于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对于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对于本年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界定?
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是指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江西省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个人涉税常见问题
个人房屋出租税收方面
✎房屋出租,需缴纳哪些税费?
增值税、房产税、城填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出租房屋如何办理纳税?
房屋出租者应在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租金收入凭据的次月15日内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授权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纳税申报。纳税时应携带出租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使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房屋出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其增值税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个人所得税方面
✑哪些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但是,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哪些项目可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其他项目所得按法定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房产捐赠给亲属,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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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章贡区地税局
编辑:李慧 钟文福
主编:陈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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