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大楼建在了沙滩上……这几个问题你搞明白了?
2021-04-01上一篇 : 债券发行人为何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下一篇 : 中豪携手毕马威、美国NexsenPruet举办“海外投资法律、财税实务”讲座
会计1:
问:2019年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2020年按月折旧时时记入“业务活动费”等科目,为什么不记“累计盈余”科目呢?
峻峻: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按月计提折旧如果直接记入累计盈余,将导致本期费用信息失真,不能反映单位当期资产耗费情况。
新旧衔接补提折旧时,补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将以前年度资产耗费情况予以真实反映,与本期耗费无关。
1
政府会计路在何方
Whose youth is not confused
会计2:
“单位有一笔往来款项清理时,确认为以前年度取得的款项,是调整结余还是计入收入?”
“新旧衔接时,对于其他应付款,预算会计记入了预算结余类科目,财务会计为什么不记入累计盈余科目?”
“能否将单位以前年度的其他应付款,在新旧衔接时,转入了其他应付款,能否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将其他应付款转入累计盈余科目”
峻峻:
1.根据基本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负债是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实义务。
现实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2.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之前均进行了资产核实清查工作,对于单位通过往来科目核算的负债应该有准确的计量。
3.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收入。
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综合上述情况,问题中的往来款清理有两种情况:
一是存在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在负债中隐匿了净资产。单位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那么视同为以前年度收入确认计量的差错;
二是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资金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偿还性资金变为了自有资金,应当自批准的时刻确认为当期收入。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那么问题的实质就是没有理解负债和净资产的含义。并且滥用第7号准则,随意调整单位账簿。
预算会计结余类科目包含偿还性资金是会计核算基础决定的,完全收付实现制下,预算会计只有三个会计要素,即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单位发生负债,在预算会计方向增加债务预算收入,年末体现为预算结余。
2
峻峻心得
当前各位网友提问题喜欢直来直去,简单描述一个问题,就关注会计核算的借贷方科目问题。而实际业务情况十分复杂,峻峻建议网友按照以下思路来提问:
思路1.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经济业务的背景是什么,财务制度的管理要求是什么,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制度、解释性文件的要求是什么,然后再讨论怎么办。
思路2.现状分析-政策分析-解决问题
单位出现了什么问题,财政部门怎么要求的,主管部门怎么要求的,单位自己的制度怎么要求的,制度与实务之间的冲突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冲突,体制机制问题,政策把握问题还是个人能力问题。最后再谈解决问题的思路。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