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相关政策的解读
2021-04-01上一篇 : 记账报税坑:选用198元/月的代理记账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下一篇 : 财务人员不可缺少的7项基本功,你了解多少?

来源:天扬财税
编辑:扬扬学妹
本文字数:1589字
建议阅读时间:5分钟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v 中国居民个人
v 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 不超过6万元但 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 税前扣除项目,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或扣除不充分的,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 (税前扣除项目: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
3.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v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纳税人年度汇算 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 一致 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自愿放弃退税)
纳税人不清楚自己是否需要汇算清缴时怎么办?
一是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额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二是纳税人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
三是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
需要办理2019年汇算清缴的所得类型
v 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纳税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全年一次性奖金,因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是否要并入综合所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并入或不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因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岁属于工资薪金税目,但其适用特殊计税方法。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19年度汇算应补或应退税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019年度汇算办理方式和渠道
v 网络申报:个人所得税APP及登录个税电子税屋局网站
v 集中申报:由扣缴义务人集中进行申报(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v 委托申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
v 邮寄申报:按要求将必备材料邮寄给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v 办税服务大厅: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v 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v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_
_
_
_

京ICP备20210058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