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电子税务局可办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预缴业务
2021-04-01上一篇 : 儋州市税务局关于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等网络办税途径的温馨提示|下一篇 : 财务须知:青海税务筹划方案怎么做?

好消息
增值税网上预缴适用对象扩围啦!
以往只支持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现在!
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也可以网上预缴啦!
萌萌
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进入登录界面
登录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系统弹出扣款途径提示框,有“三方协议扣款”及“银联扣款”两种方式,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选择扣款途径后,需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
进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系统将根据数据库比对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输入预征项目为“建筑服务”或“销售不动产”,并分别录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项目地址行政区划等项目信息以及预征项目的销售额、扣除金额等信息。
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填写完主税信息后可继续录入附加税数据一并申报。
在正式申报前,可选择暂存申报表,将申报数据暂存,在此状态下纳税人可随时修改申报数据。
通过更新申报表出现以下提示。
在确认最终申报数据后,保存申报表,正式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至此,增值税预缴申报已完成。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集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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