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冶员工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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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员工充分享受改革退税红利,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滞纳金、罚款的风险,为此财务部下发了(冶财字〔2020〕33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操作指引》,并对第一、二批应汇算尚未汇算的员工做了逐一通知提醒,并再次指导尚未办理的员工尽快按规定办理。
关于十二冶员工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事(含聘用的人员):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一、风险提示
若您尚未办理汇算,建议您抓紧申报,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如果需要补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逾期办理将产生员工个人应承担的滞纳金、罚款,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汇算清缴的个人,无论最终计算出来的结果是补税、退税,还是不补不退,均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一)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
(二)个人综合所得全年年收入额小于6万元,但前期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三)没有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录入专项附加扣除,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
(四)前期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退税的个人。个人在2019年度除了取得工资薪金外,还取得了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如:出去讲课,预缴税率大于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取得的稿酬所得,在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三险一金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
(五)前期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个人。
1.个人在2019年度除了取得工资薪金外,还取得了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目前合并综合收入后年适用税率高于前期的预缴税率。
2.个人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
三、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
(一)个人只在一家公司任职且每月应领工资不高于5000元。
(二)个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三)个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四)个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备注: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属于免于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请还未申报的同事抓紧时间申报!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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