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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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个税年度汇算,简单理解就是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结果通俗来说有三种:
1、退税;2、补税;3、不补不退。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满足一定情形的纳税人还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需要办理的情形
1、退 税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不管收入高低,无论退多少税,只要2020年度因为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都可以申请退税。
►常见情形
0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小贴士:
1、这种情况可以全额退!
2、此收入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毛收入”。
0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
0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
0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05、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0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0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2、补 税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您2020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
►常见情形
0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0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0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04、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的情况。
无需办理的情形
如果您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常见情形
01、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
0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0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04、存在退税,放弃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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