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及时办理2019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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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要求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做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 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二、不需做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1.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经与税局核实,公司约有300人需退税,但要进行汇算清缴后方可办理,请公司还没有办理汇算清缴的同事抓紧时间!请还没有办理汇算清缴的同事抓紧时间!
手机APP操作流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第九步
第十步
温馨提示(Warm prompt)
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操作指引详见以上步骤。更多相关内容可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进行了解。
注:以手机APP的方式操作须在6月5日前完成,如有疑问请致电分机338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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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CSC邓玉玲
编辑:CSC孙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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