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上乐业·标准化试点(20)财务管理规范
2021-04-01上一篇 : 专业财税代理机构对公司的发展有哪些好处|下一篇 : 朝阳市城区办税服务厅搬迁公告

前 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就业基层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总则、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和统计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就业基层服务机构的日常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甬财政发〔2019〕392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财政发〔2019〕394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Q/JY 305.2-2019 服务用品管理规定
3 总则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严格收支管理,合理调控资金;
量入为出,保证重点;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统一纳入财政管理,不应擅自私存私放,另设账户。
4 预算管理
4.1 年度预算
每年9月份左右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后执行。次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决算,并分析上年预算精确性。
4.2 月度预算
每月中旬与相关负责人沟通资金需求。应于当月20号前匡算资金需求并报财务汇总,财务人员测算出下月需安排预算资金,并于月末及时向上级部门报批。
4.3 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预算
组织活动窗口(人员)或处理突发事件负责人应及时与财务人员沟通,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向上级部门报批追加。
5 支出管理
5.1 经费审批
各项经费支出由基层服务机构负责人行使审批职责。
5.2 经费报销
5.2.1 每笔经费报销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报销标准,有关单据应清晰、规范。
5.2.2 发票应由经手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核、审批。
5.2.3 发票应写明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款项内容,其后应注明必要的支出说明及依据。
5.2.4 差旅费用报销按甬财政发〔2019〕392号相关规定执行。
5.2.5 培训费用报销按甬财政发〔2019〕394号相关规定执行。
5.2.6 采购费用报销应按Q/JY 305.2-2019相关规定执行。
6 统计管理
6.1 经费通报
每月由基层服务机构负责人通报上月经费开支情况。
6.2 财务报告
6.2.1 应于每月月初及时出具上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财务分析情况报告,在财政规定时间内提供财政所需的财务材料。
6.2.2 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及领导要求的其它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京ICP备20210058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