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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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编号:临2016-033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具体如下:
一、青岛银行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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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青岛银行的投资情况
2015年12月3日,青岛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青岛银行”,股票代码为0386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384,344,485股青岛银行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9.47%。
为支持公司发展,2016年3月28日,公司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青岛海尔工装研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委托方”)共同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委托方将其合计持有的427,870,087股青岛银行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公司代为行使,公司依其意思表示行使前述股份的表决权。
基于以上,公司合计持有812,214,572股青岛银行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占青岛银行发行后总股本的20.01%。
三、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概述
1、现行会计核算方法
2014年之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将持有的青岛银行股份列入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成本法确认损益。
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的要求,将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变更时间:2016年1月1日
3、变更原因: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384,344,485股青岛银行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9.47%。根据2016年3月28日签署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委托公司代为行使委托方合计持有的427,870,087股青岛银行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基于以上,公司合计可就812,214,572股青岛银行股份行使股东表决权,占青岛银行总股本的20.01%;
(2)谭丽霞女士、周云杰先生代表公司及委托方担任青岛银行董事会董事职务;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青岛银行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青岛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对青岛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持有的股权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核算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由此将会增加2016年当期投资收益53,176.57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后将会增加2016年当期净利润45,094.24万元,减少其他综合收益45,094.24万元。另外,由于按照前述计算所得的青岛银行公允价值小于按照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青岛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差额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由此将会增加2016年当期净利润16,684.07万元。
除上述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2016年当期的影响外,公司对青岛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后,公司将以青岛银行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即,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对青岛银行的投资收益=青岛银行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对青岛银行的持股比例。
根据青岛银行定期报告显示,其最近三年的净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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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后,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整体影响较小,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现持有青岛银行9.47%股份,并有权就青岛银行20.01%股份行使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且在青岛银行派有2名董事会成员,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青岛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确认损益是合理且适当的;
3、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告附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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