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深度解析及筹划专题讲座(本周日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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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正式发布,新法彻底改变了以往分类计征模式;9月,新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细化税目税率、扣除标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对亿万纳税人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10月起,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率先适用每月5000元的扣除标准和新的计税方式;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12月18日国务院第707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展望2019年,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国地税合并到位,个税、社保费、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统一由税务局征收。为此,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特邀权威师资,全面深入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法,以最新个税资料,条分缕析税法条款,结合精彩涉税案例和筹划技巧,让您从容应对新税法,科学降低税负,有效防范风险!
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人力资源、财务经理、财会人员、高收入人群等
【培训师资】
郭 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AAAAA) 合伙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特聘讲师,在企业从事财税实务工作20多年,曾任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擅长领域:企业顶层设计、企业上市规划、企业财务规划、企业纳税筹划、企业财税顾问;对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有深入的研究。
【课程大纲】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二、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变化?
1)此次改革的主要变化点有哪些?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有什么变化?
2)此次改革提出了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新概念,这些概念有什么区别?
3)综合所得税率表有哪些调整?经营所得税率表有哪些调整?
4)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6)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是如何分步实施的?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2)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
五、个人所得税改革配套措施
六、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网页端和手机端上线的通知(市局官网)
七、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的财税风险防范
1)会计核算
2)税务处理
3)企业风险
【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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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次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主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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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2019年1月5日 |
红荔分教点 |
陈 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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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2019年2月24日 |
红荔分教点 |
郭 玉 |
地址:福田区红荔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地铁3、7号线华新站D出口。
【课程收益】
【详解个税“法案”】以最新政策解读新个税法条款规定,权威详尽;
【完美操作“指引”】针对个税申报、扣除新政实操,指引企业快速申报;
【精彩课程“教案”】政策盘点、文件梳理、丰富案例汇集,精彩纷呈!
【培训收费及报名方式】
收费:380元/期,学院老学员(零基础、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经理班等老学员)可享100元优惠。
报名方式:1、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各分教点现场缴费报名
2、学院微信公众号报名
报名课程咨询:0755-25578448 (本课程企业满30人可上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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