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思考

2021-04-01上一篇 : |下一篇 :

新政府会计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思考 资讯 第1张

随着财政部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颁布与具体的实施,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计算工作有了新的要求。本文在分析新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计算的变化上,有效的对行政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管理与计算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找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期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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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新变化

(一) 进一步确定和披露固定资产的相关要求

在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中相应的会计准则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但主要侧重于会计计量和记录问题,很少涉及到会计确认和披露的内容。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没有系统性和概括性的规定,不利于特殊情况运用职业判断进行处理。披露是会计结果的反映,是连接会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一个中介,现行制度没有相关规定。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为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以及确认条件的相关资产纳入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提供了统一的会计处理原则,使得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对同一经济业务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可比性有很大的提高。

(二) 有效对“实提”折旧的政策要求进行确立

在现阶段的具体制度中有效的规范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不包括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其他少数行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他的都是使用“虚提”折旧的做法,在具体的计提折旧时,对方科目有效的对非流动资产基金进行了一定的减少,没有计入相应的成本或使用资金。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这种“虚提”折旧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单位很少,没有充分发挥折旧会计信息在单位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新政府会计固定资产准则基于权责发生制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固定资产折旧做出统一规范,要求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相对于现行的规定,这是一种“实提”折旧的做法,更能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真实价值,有利于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三) 全面编制和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要求

政府会计准则实行后能够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真实的资产、负债情况,由此会促使行政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以加强资产管理。2017年1月,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进行了颁布预报实行,全面的提出各个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要求各单位在日常管理基础上编制报送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文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三部分。这也对当前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工作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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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的素质与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 会计人员的素质与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差距

随着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转换到权责发生制,以及新准则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税务处理以及报告各个环节的创新变化都会增加现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和难度,这对当前状态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整体偏低,由于各种原因,在岗的会计人员中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系统的财会专业知识比较欠缺。如不有效的提升现有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现有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和道德培训进行一定的加强,将难以满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前的具体要求。

(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没有强烈的意识

《行政事業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但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只管使用,不计成本及损失,没有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导致大量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等现象。随着近几年的发展,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核实过程,有效的提高了整体资产管理的水平,然而大量单位内部还有“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出现。在固定资产购入之后,因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比较浅显,在管理方式表现十分粗放,没有设置专门的备查账薄和设置专人管理,造成大量的账外资产处于无序管理中。

(三)固定资产运行效率不高

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核算基础大多是收付实现制,且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这就从制度设计上造成固定资产在运行上的效率没有有效的评判根据。从而导致了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购买安置固定资产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甚至有很大的随意性,忽略了资产的运行效率,只从简单的主观需要出发,从而导致购置的部分固定资产因性能不符而闲置或因专用于某一项目,项目结束后没有别的项目使用而闲置,这不仅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产生不必要的浪费,更占用了资金与空间。

(四)固定资产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

现阶段,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有效的确定了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可是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组织机构控制存在缺陷。长期以来,不少单位将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划归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不保管固定资产实物,却要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 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保管或使用固定资产实物反而不承担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角色, 造成财会部门想管而管不了, 固定资产保管部门能管而不管的局面,导致固定资产因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而失控。二是固定资产业务记录及处理程序控制存在缺陷。例如,很多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建立明细账进行管理,使得会计账目失去了对实务的控制;还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记录更新缓慢,导致固定资产的总账金额与各个明细账金额难以对应。在处置时,有些单位过于轻过于轻率,或者部分资产不追回等都可能造成资产流失。三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严重缺乏约束机制和监管力度。财务与资产部门之间缺乏合作沟通、相互制约,管理层没有一个严格的监管制度来控制固定资产的支出和购置等问题。这些不足的存在,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甚至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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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准则下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探讨

(一) 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教育力度

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即将开始实施,它意味着中国的政府会计正式过渡到权责发生制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要求在一个财务系统中分别运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平行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核算,并分别出具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这对习惯了收付实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具有很大的挑战,因为现阶段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现状和对权责发生制会计的接受程度,政府会计准则的顺利推进需要进行广泛大量的培训,省会城市是师资力量集中之地,建议各省能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培训措施,提出标准、规范的培训方案,最好是一月一次,短训形式,连续培训地方会计人员,使这项新制度在基层的贯彻实施有充足的人才保障。

(二)加强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著手: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理念。把固定资产的运行效率纳入到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明确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将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到个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固定资产引入、使用、维护保养到处置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验收、调拨、领导审批等手续。三是成立固定资产专业评估小组,在固定资产的购入和报废过程中,对资产价值进行专业性核实。

(三)实现资源共享,全面增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因为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比较低下,相应资产管理人员要分析出主要原因。如果是性能不符,相关使用人在申请预算前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如果是部分资产在某个项目有效使用之后,在该单位没地方继续使用了,应建立灵活的固定资产调剂调配机制,探索实现整合和共享共用的模式,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如通过参加设备、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将闲置固定资产共享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

(四)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和系统体系

内部控制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同方面,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使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入库入账、使用、保养维护到处置销账的各环节,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的监控,做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增强,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所不能避免的。可以从这几方面着手:一是优化固定资产组织机构。固定资产管理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应建立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层层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将资产管理职责从财务分离出来,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制定固定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管理工作,要做到明确记录每一位固定资产使用人。每一位固定资产使用人应明确其自身职责,保护使用的固定资产。二是规范固定资产业务记录。定期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台账、实物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三是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方式、配置标准、业务记录、处置范围及方式、处置权限及程序、监督管理等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四是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检查和审计的监督力度。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监察和内部审计的监督力度,落实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保证可行性论证、公开招标、财产清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走过场。

本文来源: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