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等功能升级啦!

2021-04-01上一篇 : |下一篇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等功能升级啦! 资讯 第1张

(来源:山东税务

近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一键申报”辅助工具、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全国缴款信息查询等功能进行了调整升级,10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一键申报”辅助工具功能

优化内容:为定期定额户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一键申报”功能。系统自动提取纳税发票开具信息并自动归集计算,补充增加未开票收入后,简化操作,一键完成申报。

功能操作: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一键申报辅助工具(季度)”—“一键申报辅助工具”进行操作。

系统提醒是否存在“不动产销售、租赁、增值税税收减免优惠(月销售额10万或季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除外)、兼营行为等较复杂业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如存在以上复杂业务则不适用“一键申报”辅助功能,应通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模块进行纳税申报。

不存在以上复杂业务的,请点击“确定”按钮,填写“销售收入”项,如下图: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税款计算完成,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查看税款计算情况,如下图所示:

点击“一键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如下所示:

二、新增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数据统计功能

优化内容:“申报辅助信息报告”模块增加“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数据统计”功能。向享受小微金融优惠政策的特定纳税人开放,该类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通过此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数据统计表》。

功能操作: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数据统计”进行操作。

点击“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数据统计”,打开初始化界面,选择要统计的时间,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如下图:

进入表单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三个报表,也可使用右上角的下载报表模板进行导入操作,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系统自动提交。如下图:

提交后,系统反馈“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如下所示:

通过“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看办理结果。

三、调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增加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服务功能。

2.查账征收类企业增加《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功能,企业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在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填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相关信息。

3.调整清税注销申报流程,增加纳税人状态条件判断,“非清算”状态不允许填写申报表,以避免该类纳税人错选申报所属期。

功能操作: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进行操作。

(1)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填报

点击“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如需填写多行信息时,纳税人可点击“增加行”按钮,增加行次。信息填写完毕,请点击“保存”按钮。

(2)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服务功能

纳税人在填写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后,点击“确认申报”,提示如下:

点击“确认申报”,系统弹出“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温馨提示”,提示如下:

纳税人可点击“风险扫描”按钮进行扫描,也可以不扫描,直接点击“确认申报”提交申报表。

选择“风险扫描”的,可通过左侧菜单“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查询”进行查看扫描结果。纳税人可根据风险扫描结果修改申报表后再继续申报。

(3)调整清税注销申报流程

调整清税注销申报流程,增加纳税人状态条件判断,“非清算”状态不允许填写申报表。

四、调整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1.更正申报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强制关联;系统校验主税是否申报。2.选择主税未申报时,弹出“单独申报附加税费原因”录入界面填写具体原因。3.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数据,系统自动在附加税费计税(费)依据中扣减。4.增加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上期免抵税额审核通过后的关联校验。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进行操作。

打开初始化界面,带出认定信息的纳税期限和税款所属期,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表单,如下图:

系统校验主税是否申报,为“否”时,弹出“单独申报附加税费原因”录入界面,提示如下图:

具体原因设置下拉列表供选择,分别为“主税暂未申报先单独申报附加税费”、“其他”;如下图:

如主税已申报,需修改计税依据时,系统弹出“更改自动带出的计税(费)依据,请录入具体原因”提示框,由纳税人录入更改原因,提示如下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按钮进行提交,如下图:

继续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

点击申报按钮继续进行提交,也可以点击“下载凭证”按钮下载申报表单,如下图:

提交成功后,会提示申报成功回执页面,如下图:

更正申报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强制关联,在更正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后,自动带出被更正所属期附加税费申报表及被更正所属期数据,在原数据基础上进行更正申报。如下图:

五、调整缴款信息查询调整

优化内容:纳税主体可查询本单位在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缴(退)税及开具税收票证情况,系统提供税款所属期、征收项目(全部或部分)、应征凭证种类(全部或部分)等缴款查询条件,实现分类查询。

功能操作: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全国)”进行操作。

可设置缴款日期起、止,选择要查询的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等查询条件,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所示:

点击查询结果信息右侧的“查看票证”,查看详细信息。

六、调整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

1、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校验,如存在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可继续办理;如当前无有效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则不能办理此业务。2、采集信息提交时,校验相关备案信息是否已存在且未超过一年,如果查询到纳税人一年内已存在有效备案信息时,将不允许再次办理。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进行操作。

如果纳税人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信息,则系统会有提示“您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办理此业务!”

如果纳税人存在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信息则可继续办理,采集信息提交时,校验相关备案信息是否已存在且未超过一年,如果查询到纳税人一年内已存在有效备案信息时,将不允许再次办理,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满足可办理条件进入报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单数据。

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提交,提交后待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七、调整服务贸易等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

优化内容:系统通过实名手机短信方式将《备案表》编号和6位数验证码发送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通过纳税人端“我的消息”功能模块查看。

功能操作: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办理”进行操作。

点击“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办理”,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时增加提示确认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后,系统将申请信息直接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同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签章。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以短信的形式向纳税人实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备案表编号及查验码”,请纳税人注意查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