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税收”陷阱,教你合理“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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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三全面升级、发票系统升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税控稽核,对全国的企业,不论大小,不分行业,都实施了实时采集、查验对比的税务监管,做两套账的公司,一旦被查到,少不了的补税交罚款。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京大检知产刑诉[201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祖某某犯虚开发票罪,于2019年2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于慧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祖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本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日,被告人祖某某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张,虚开金额共计人民币1229787元。2018年8月9日,祖某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税款已补缴。
本院认为,被告人祖某某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祖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祖某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补交税款,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祖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众所周知,绝大部分的企业都会选择去“避税”,只是一般大家都不愿承认这个操作。如乔布斯的苹果、马云的阿里巴巴都是有进行过类似于“避税”的行为的。但要千万牢记,“避税”准确的说法一共叫“纳税筹划”,就是通过专业人士来进行合法行径的规避一些不必要的税。
在一些小型企业里,因为对“纳税筹划”的不了解,常常会被一些看似很有道理的方式手段忽悠,在此提醒各位,当心这些以下几点所谓的“避税”常见套路:
1,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就逃避不了刑事责任!虚开5万,就能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虚开50万,就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不进对公账户
公司收取的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到股东个人账户,这实际上就是逃税!股东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逃税罪“等等罪名。
3,不做两套账
随着金三全面升级、发票系统升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税控稽核,对全国的企业,不论大小,不分行业,都实施了实时采集、查验对比的税务监管,做两套账的公司,一旦被查到,少不了的补税交罚款。
其实“避税”并非是一种可耻的行径,只要你用对了方法,不仅可以为企业减少税务压力,还能刺激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让中小企业变强,从而缴纳更多赋税让国家繁荣昌盛!
“税收筹划”一般有三步!
首先,排除现存的可能的风险,避免并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税收风险意味着补税、滞纳金或罚款等行政与刑事责任及企业声誉的损失。税收筹划通过事前的周密分析和规划,排除拟进行的交易或事项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税收风险,在企业现存基础上找到现有的税收风险,找到其存在的原因,设计出解决方案,从而消除该风险,避免该风险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成本。
其次,消除税收非效率,优化税收管理现状。通过对现状的审阅和优化,发现企业重复纳税、可享有而未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以优化和改进。
最后,重构结构和模式,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创造条件。通过税优园区内的新公司或分公司、个人独资(可核定征收)分摊接受业务,或者与主公司进行咨询服务合作。只需注册式的形式在不改变实体经营地的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筹划降低经营层面的税负,从而提高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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