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导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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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02
什么时候参加年度汇算?
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
如果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且无境外所得的,可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超过该期限,不能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但仍可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
03
有哪些方式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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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如您选择自己办,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地点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单位办,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如您选择请人办,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规则同自己办。
▶▶▶什么是经常居住地?
答:如果您在中国境内申领了居住证的,那么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申领居住证,那您当前的实际居住地为经常居住地。
▶▶▶什么是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您的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指的是接受您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对您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必要审核,并办理退税或者补税等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
您需要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但这一地点不等同于您办理年度汇算时身处的“物理地点”。若您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可在信息系统提示下,根据前述原则确定税务机关并提交申报即可,税务机关会为您提供服务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当然,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前述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理。
▶▶▶我办理了年度汇算申报后,还可以变更年度汇算地吗?
答:您2019年度汇算申报表提交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变更汇算清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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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燕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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