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2019会计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考试挂钩,不完成将从系统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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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019会计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考试挂钩,不完成将从系统中剔除!
2019年,很多地区已经明确下发通知: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犹记得3月份中级报名时,陕西、河南地区明确表示:必须先完成信息采集,方可报考!因为报名信息要从信息库中调取。可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开始和考试挂钩了!会计人要重视了!关于2019年会计信息采集,不少省份的会计信息采集也有6月份截止的,所以大家还没采集的要抓紧了。
山东省–4月20日至6月30日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14号)安排,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山东省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一: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foreignPage.html
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二:会计人员直接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handong.gov.cn/ ),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青岛地区–集中阶段截止至6月30日
青岛地区信息采集时间分2个方面: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30日至6月30日。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个人信息有变化的,应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
且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市财政局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
信息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 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1、会计人员信息填报:会计人员登陆青岛市财政局官网(http://qdcz.qingdao.gov.cn/),点击“会计管理”专题页面中“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入口,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2、财政部门信息审核:区(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信息的管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没有工作单位或尚未参加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人员自主决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采集信息。
河北地区–集中采集阶段截止至6月15日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 年4 月15 日至6 月15 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对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一)会计人员登录 “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进行注册登录、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二)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陕西省–集中阶段截止至6月30日
集中采集阶段为 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注:2018年3月1日至 2019年4月20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采集)。
注意事项
(一) 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系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采集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并认真核对。采集填报虚假信息的,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采集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办理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继续教育学习登记、会计人才选拔报名等业务。办理以上业务时,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将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自动调取,无需再次填写。
(三)“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将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辽宁省–集中阶段截止至6月30日
(一)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信息更新。
(二)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至2019年6月15日结束。2019年6月30日全部信息上报财政部。
(三)请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甘肃省–集中阶段截止至9月30日
2019年甘肃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开始,时间为4月15日-9月30日。
采集对象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会计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http: //www. czxx. gansu. gov.cn/)\”,点击“甘肃会计”选择“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个人注册,并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选择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材料。
广东地区—不设置截止时间
由于近期采集人数较多,广东省官方为了保证大家的体验,已经出公告了,不设置截止日期:
信息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原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信息采集流程
会计人员登录:http://kj.gdczt.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财政”,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原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可在首页界面下载操作指南查看。
深圳地区—不设置截止时间
一、信息采集对象(哪些人需要参加?)
深圳市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
那只有会计从业证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
答:持有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本市在库会计人员(即: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已有相关信息的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
所以,人在深圳但是持有其他地区会计证,而且也没从事会计类工作的,就不需要参加信息采集了。
那在深圳实习还没有毕业的学生是否需要参加?
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或者你如果要按照在职人员采集,那一般会要求提供工作证明,比如广东其他地区是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只有从业证的在校生不需要参加采集,具备初级会计证的才需要。
二、信息采集时间
自2019年4月24日开始,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网站:public.szfb.sz.gov.cn/acc或微信公众号)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其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本市在库会计人员(即: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已有相关信息的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
黑龙江地区—不设置截止时间
可能咨询量大,黑龙江地区针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不设置截止时间。
黑龙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长期工作,没有截止时间。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个月内办理初次采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开始从事会计工作一个月内办理初次采集。已采集人员应在信息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变更信息。
更不过一定说明的是:有些是集中采集阶段的截止时间,比如河北地区,集中阶段截止后,新会计人员仍可进行采集。但还是建议大家尽量就在集中采集阶段完成信息采集。
北京地区—集中采集时间截止至6月30日间
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一)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区进行采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区进行信息采集。
三、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请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四、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一)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行注册登录、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管理系统网址:http://kj.facc.com.cn(第一次登录需要先注册个人信息)
(二)所属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五、准备材料:
(一)个人近期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114*156,格式为jpg/jpeg小于20KB);
(二)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三)专业技术资格(最高)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eg小于50kB)
(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需单位盖章,格式为 jpg/jpeg,小于50KB,工作证明格式可参照系统模板)
(五)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上海地区–未设置截止时间
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中进行。会计人员按要求配置浏览器(详见操作说明),点击“在线申请”,选择“点击申请”,进入“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和《工作证明》样张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
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链接: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
提醒:
对2018年已在本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务必于考试前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否则,将影响报名资质审核。
新疆地区–2019年集中采集已截止
采集方式
网址为:
http://kjgl.xjcz.gov.cn/accNet/
按照系统提示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此前已经注册过的会计人员,只需在“服务平台”登录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即可。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办理其他业务。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并上传相关资料,同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如非必要,无需前往现场办理。
网上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资料(扫描图片),证件照小于500KB,其他资料图片不超过2M。
采集时限
为确保更多会计人员能够完成基本信息采集,经研究,新疆厅决定将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延期至2019年5月15日。新采集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基本资料,届时仍未按时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视同会计人员本人放弃信息采集登记,或本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从系统中剔除,并通知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
当然,后续是不是还会延期,建议新疆小伙伴关注当地的通知公告。有新消息网校也会及时通知大家的。
全国会计信息采集的时间
对于没有公布信息采集或者已经截止信息采集的省份,可以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的会计管理中心。
2019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开始与初级考试挂钩!
2019年,天津地区初级报名简章中,明确要求必须在初级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方可报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与初级考试挂钩了!
1、2019天津地区信息采集+初级报考
2019年初级报名期间,天津会计网发布考生须知,明确表示:
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无信息的人员,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再来看看天津地区信息采集通知是怎么说的: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报名将调取会计人员诚信系统信息;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审核确认后,进入系统方能报考。
以上是初级报考的想先信息采集要求,无独有偶,2019年河南地区中级报名时要求先信息采集在报考。还有其他地区,虽然没有严格要求,但比如吉林地区,也强调说:当年拟报考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信息采集。如下请看:
2、2019河南地区信息采集+中级报考
考生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各省辖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省辖市会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采集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图片信息来源:2019年河南中级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3、吉林地区信息采集要求:拟报考人员也要参加信息采集
比如吉林地区虽然报名简章中没有提及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报考,但是在吉林省《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省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的通知》中,明确说了:当年拟报考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信息采集。
吉林地区明确规定,这3类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信息采集:
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那么,假设不进行信息采集,会怎么样呢?同样通知里已经明确了:
对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视同会计人员本人放弃信息采集登记,或本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做相应的删除处理。
无论如何,如果收到所在地区进行信息采集的通知,还是及时参加吧。
本文来源小艾财税俱乐部、中华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中税网、学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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