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会计师财税筹划之基于增值税的纳税筹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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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增值税的13个企业纳税筹划,学会其中一二,不但可以帮助你的企业节税增利,还可以使你的财税实操技能得到较大提升。
纳税筹划思路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或按季纳税3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优惠政策类似于起征点优惠,可以适用于所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各种类型的企业。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销售额在 30 万元上下,就可以充分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纳税筹划图3-4
纳税筹划案例【例3-5】
某咨询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该公司2019年度从几家固定客户每季度收取含税咨询费共计31万元。请计算该咨询公司2019年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该咨询公司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1÷(1+3%)=30.1(万元),超过了3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该咨询公司2019年度需要缴纳增值税31÷(1+3%)×3%×12=10.83(万元)。如果该企业能够与其固定客户协商,适当调节季度咨询费的数额,将前三季度的咨询费控制在每季度30.9万元,最后一个月的咨询费为:31×4-30.9×3=31.3(元)。该咨询公司前三个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0万元,免征增值税,最后一个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31.3÷(1+3%)×3%=0.91万元)。节税额:10.83- 0.91=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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