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会计机构支招:外卖收入如何正确报税?误报易引税务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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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道会计机构讯:外卖收入该如何正确报税?误报“餐饮服务”小心税务预警,商道会计来给你支招!
外卖和堂食获得的餐饮收入,财务人为了方便,常规均按“餐饮服务”来申报增值税!餐饮外卖的酒水应该按照什么来处理呢?处理错了小心收到税务预警!
外卖收入误报 遭税务预警
商道会计机构曾分享了这么一个案例:
【案例1】临沂一个快餐餐饮店,2019年5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8万多元,进项税额4.5万多元,已经申报了增值税。申报不久后,税务机关预警通知,该店的外卖除餐食外,附带销售的酒水未作兼营处理,要求自查自纠。
那么,外卖食品到底应该按什么申报增值税?
另该公司7月份6.93万外卖收入,另附带2万的酒水销售收入,当月认证了酒水的进项票1.5万和其他进项3万。那么,该公司7月的申报,该按什么税率来计缴增值税?应交多少增值税?
外卖食品(包含酒水)要按“销售货物”申报增值税。
堂食,可按餐饮服务申报增值税。
外卖如何记账?误记!小心预警!
外卖收入如何报税?商道会计来支招!
关于增值税计税项目,商道会计机构老会计建议: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可以先征询税务机关的意见,解释说:酒水不作外卖,仅限堂食,并非涉及酒水贸易行业,能否申请将堂食的酒水收入,按餐饮服务申报。
如果申请失败,就根据税务人员要求的申报,在做账和开票时,区分好哪些是酒水收入哪些是餐饮收入~注意!!!餐饮按6%的税率,酒水按13%的税率!
销项税=6.93/1.06*0.06+2/1.13*0.13=0.62万,
1.5万和3万,进项税率都是13%:
则进项税=(1.5+3)/1.13*0.13=0.52万,
本月应交增值税:0.62-0.52=0.1万(这样税务就不会预警你了!)
外卖报税正确的姿势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很多公司都在筹备假期的活动,财务人如何处理这些活动费用呢?
【案例2】山东某酒业公司在本地酒店举行了一场中秋节大型团购会,租了大型会议室,有演艺团队助兴表演,还有大客户聚餐,现场还有红包抽奖互动,大客户临走时还送了随手酒水品鉴礼,
那该酒业公司的财务人,该如何处理上述活动费呢?
商道会计机构认为可以这样处理:
【会计处理】该活动属于广告宣传类的活动,入账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广宣费
销售费用-会务费
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1)酒店方面: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项为“会务费”,可以计进项税额,
因为,餐饮费无论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餐饮费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红包/随手礼:送的随手礼要按照销售额计算,抽奖获得红包和收礼品的客户,公司要为他们代扣代缴偶然所得20%的个税处理。
(案例丨商道会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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